那些年我在TSMC與電資工會一起拚很大的日子 (11) - 工程師
By Annie
at 2017-04-25T19:42
at 2017-04-25T19:42
Table of Contents
[Episode 11--自創萬言書, 首部曲]
-- "一個太愚蠢,一個太糊塗" ,這是我在網路看到的故事,
覺得很有意義, 節錄下來送給董事長
隨著 Final日(最後工作日之意)的逼近, 我並沒有思考太久,
就決定以申訴失敗為由, 直接投書給張董,
投書內容開頭, 我引用了三國赤壁的故事, 說明史學家認為曹操當時本來能贏的,
偏偏相信蔣幹這種無能之輩, 錯殺水軍將領,
又接連犯了幾個致命的疏失, 才導致赤壁孫劉聯軍獲勝
甚至我也引用網路作家的看法--赤壁大敗, 實在是兩個人搭配得太好,
一個太愚蠢(蔣幹), 一個太糊塗(曹操)!
信中我則嚴格聲明, 我不認為張董並非無能之輩, 再來則引用我申訴失敗的例子,
告訴張董, 您手下的官員似乎想隻手遮天? 申訴case並沒有認真審核,
才會導致我的案例申訴失敗...
但我也表明: 並非所有 TSMC 在位者都如此, 至少W總廠長(我當時的上四層主管)
就不是如此, 我的訴求其實很簡單,
我希望 W總廠長可重新審核我的case, 至於翻案與否, 那是其次...
一開始我並不期望張董會有任何回應, 人家可是堂堂 TSMC 的大董事長耶!
我才不過一介小兵, 哪需要他老人家出手呢?
另外, 我當天就把這封自創的萬言書轉寄給我數十位朋友<---告御狀當然不能藏私啊!
雖然不能說這是好東西, 但是也算個好話題, 之前我都能收到別人寄給我萬言書了,
現在自己都親身撰寫了, 基於投桃報李的心態, 當然也要分享給好友們
後來申訴翻案仍未果, 畢竟, 要長官承認自己做的事情有缺陷, 也沒那麼容易...
加上我要的是翻案, 當然是更難囉!
萬言書雖然沒有大到驚動張董,
倒是聽竹科TSMC同事說過, 秘書將該萬言書以 "彩印" 的方式印出來放在張董桌上,
而且聽說張董也很生氣...
張董, 我雖然不知道您在氣什麼, 不過您就別氣了, 事情也不是生氣就能解決的呀!
我說實話, 張董有沒有生氣我是不清楚, 我也不在意
倒是 W總廠長與HR最高領導 L副總(根據TSMC編制計算,
HR副總跟我的上五層主管平行)特地接見我,
有機會多見一見公司的核心幹部, 也算是一門趣事
W總廠長算是對基層頗不錯的長官代表之一, 主要找我是勸導(?)
而 L副總找我, 對話頗有意思, 那天我搭廠車北上到竹科一趟
就是要讓 L副總見我一面, 對話紀錄如下:
L 副總: 這是公司錯誤的決策, Sace, 我向你道歉!
我: ...(這麼直接的認錯了?).....
L 副總: 這次是公司的錯, 委屈你們了....
我: ...呵呵~
L 副總: Sace, 以後你有事盡管來找我, 沒問題的!
我: 喔, 好啊!
L 副總: 不過不要去找董事長...
我: 蛤???
L 副總: 因為董事長他很忙的....
我: ...@#$%^&...
我之所以會 "蛤" , 實在是這句話讓我有點小震撼...
因為, 我說句公道話, 連瞎子都看得出來: 張董本來很忙啊!
怎麼還需要煩勞L 副總多提醒這句呢?
另外, 告御狀算以下犯上, 基於江湖道義,
我也誠心誠意的向 L處長表達我的歉意, 但我仍表明我的立場
--->也許我表達的方式有點激烈, 但是我申訴事項裡面說的都是真的:
一個case本來就不是一人之力可以完成, 但是如果這個case由我負責,
那整個case我當然是榮辱與共啊!
對此 L處長也表示認同, 這樣就算達成共識了!
L 處長也表示: 那天看到我的萬言書時, 她真的嚇到了!
之後, 那天跟 L處長交流了彼此的想法, 也是另一個越級溝通會議,
不管如何, 也算是和平落幕, 還不錯!
---------------------------------------------------------------------------
第一次告御狀結論如下:
[一]此乃非常手段, 平時使用與否要看個人, 但緊要關頭倒是可拿來一用,
每個人的緊要關頭定義或許不一樣, 但是我們可以這樣說:
讓你有想離開公司的念頭, 或你對公司已經不滿到達你個人的極限,
就是緊要關頭
另外, 從公司的角度來看
TSMC並不會因為告御狀就要你走人, 也的確有給予回應
這裡要歌頌一下電子時報, 你們是對的, 有些聲音是該及早被聽見!
或者只要有心, 人人危難時都可以去告御狀!
TSMC眾兄弟姊妹們別怕, 做就對了!
[二]長官跟我們一樣也是人, 都不是神仙, 也會有犯錯的時候,
W 總廠長就提過, 這次的回任申訴的case很多,
在處理上難免會有一些遺漏, W 總廠長也說, 可以把目標擺在未來,
不要拘泥在申訴案件上,
加上 L副總都親自道歉了, 知過能改, 善莫大焉, 我決定不再跟公司計較!
我願意原諒公司這次的疏失! 展現我個人寬大為懷的一面!(微笑)
[三]既然要告御狀, 事情就應該要搞得更大條一點<---好友古雷特親切的提醒!
這算是我第一次告御狀的最大遺憾...
果然! 躁進沒什麼好下場, 只能說當時太急了, 想得不夠透徹!
被憤怒蒙蔽住雙眼的人, 做起事來往往都是不夠火侯!
當初怎麼沒想到:
應該要求 "所有申訴失敗的case都重新審視一次" 才對? 可惜了...
但是看長官緊張的樣子, 也值回票價了!
[四]最重要的事情來了! L 副總為什麼要強調張董很忙? 希望我不要再去找張董?
真妙! 好友 B03說得好: 怕你再去找他啊! 不然咧?
好友 B04則更進一步問我另一個問題:
Sace, 你不怕以後有事找 L副總, 結果人家不理你嗎?
我: 等我有事再說吧, 現在沒事啊,
另外TSMC堂堂一位HR最高領導若說話不算話, 以後也有好戲可以看了!
好友 B04: 你先說說你會怎麼做?
我: 好吧, 如果我真有問題需要副總幫忙, 我會先E-mail給副總, 然後,
再打電話給副總說有事找他, 並確定他有沒有收到E-mail,
若有收到, 就ok, 若沒收到, 就是公司E-mail體系有問題,
HR可能還要再出面解釋解釋,
此後, 如果兩個星期後副總都沒什麼回應
我就連同兩星期前給副總的E-mail一起copy給張董, 就這樣!
好友 B04: 你押日期給長官?
我: 怕什麼? 事情都有有計畫吧?
結果呢? 很戲劇化的結果是:
我還來不及 "有事" 找 L副總, 副總就已經 "自己有事先走了"
沒幾年, 因為一些不公開的原因, L 副總離開HR部門, 調到 TSMC 上海廠去了,
...這... 這到底發生什麼事了?
HR最高領導換了人, 好友B05則又問我一個問題: 那你以後有事怎麼辦?
我: 沒怎麼辦, 有事直接再找張董就好了!
[五]本來以為這是我第一次, 也是最後一次在 TSMC 寫萬言書告御狀
後來事實證明: 並不是每個人只能告一次御狀, 以後有的是機會!
但是告御狀有兩個大方向要掌握
(1) 自己掌握絕對的屬實證據
(2) 避免人身攻擊
第 (2)點是以站在法律的角度而言, 不要有張XX是王八蛋這種字眼,
避免被法務部盯上而吃上官司!
[六]告完御狀後, 當時直屬主管 Y副理有特別提醒: 以後要寫之前請先通知他...
這種場面話, 請直接無視!
難道, 我當時若跟直屬主管說了之後, 就可以直接繼續寫萬言書?
甚至還在萬言書裡面還說, 我跟直屬主管說過了,
我是獲得副理的認可, 才提筆寫信給您(張董)...
這樣的責任, 不是一個副理等級的可以擔下的! 不, 嚴格上來說,
要廠長(即基層的上三層主管)以上的層級才勉強有能力承受,
你覺得, 有人在向法院申請提告之前, 會先通知你: 他要告你?
只怕是先告再說吧!
你覺得, 如果主管fire你之前還會先提醒你嗎?
想都不要想, 那是不可能的事! 想想金融海嘯的 TSMC 吧!
最後, 這次告御狀之後沒多久, TSMC內部罕見的出現了宣導E-mail
就是什麼 "公司歡迎大家提供批評意見, 但請使用相關管道, 公司內部申訴系統" 之類的廢話...
給個不客氣的批評:
TSMC內那些廣大的申訴管道,
都是吉祥物的等級, 只能拿來看, 基本上建議: 別指望這些申訴管道了,
說這些申訴管道是吉祥物, 也還真有點高估了!
因為, 後來的事實證明: 如果申訴管道有用
哪來那麼多人一而再再而三的去告御狀呢?
<<未完待續>>
--
-- "一個太愚蠢,一個太糊塗" ,這是我在網路看到的故事,
覺得很有意義, 節錄下來送給董事長
隨著 Final日(最後工作日之意)的逼近, 我並沒有思考太久,
就決定以申訴失敗為由, 直接投書給張董,
投書內容開頭, 我引用了三國赤壁的故事, 說明史學家認為曹操當時本來能贏的,
偏偏相信蔣幹這種無能之輩, 錯殺水軍將領,
又接連犯了幾個致命的疏失, 才導致赤壁孫劉聯軍獲勝
甚至我也引用網路作家的看法--赤壁大敗, 實在是兩個人搭配得太好,
一個太愚蠢(蔣幹), 一個太糊塗(曹操)!
信中我則嚴格聲明, 我不認為張董並非無能之輩, 再來則引用我申訴失敗的例子,
告訴張董, 您手下的官員似乎想隻手遮天? 申訴case並沒有認真審核,
才會導致我的案例申訴失敗...
但我也表明: 並非所有 TSMC 在位者都如此, 至少W總廠長(我當時的上四層主管)
就不是如此, 我的訴求其實很簡單,
我希望 W總廠長可重新審核我的case, 至於翻案與否, 那是其次...
一開始我並不期望張董會有任何回應, 人家可是堂堂 TSMC 的大董事長耶!
我才不過一介小兵, 哪需要他老人家出手呢?
另外, 我當天就把這封自創的萬言書轉寄給我數十位朋友<---告御狀當然不能藏私啊!
雖然不能說這是好東西, 但是也算個好話題, 之前我都能收到別人寄給我萬言書了,
現在自己都親身撰寫了, 基於投桃報李的心態, 當然也要分享給好友們
後來申訴翻案仍未果, 畢竟, 要長官承認自己做的事情有缺陷, 也沒那麼容易...
加上我要的是翻案, 當然是更難囉!
萬言書雖然沒有大到驚動張董,
倒是聽竹科TSMC同事說過, 秘書將該萬言書以 "彩印" 的方式印出來放在張董桌上,
而且聽說張董也很生氣...
張董, 我雖然不知道您在氣什麼, 不過您就別氣了, 事情也不是生氣就能解決的呀!
我說實話, 張董有沒有生氣我是不清楚, 我也不在意
倒是 W總廠長與HR最高領導 L副總(根據TSMC編制計算,
HR副總跟我的上五層主管平行)特地接見我,
有機會多見一見公司的核心幹部, 也算是一門趣事
W總廠長算是對基層頗不錯的長官代表之一, 主要找我是勸導(?)
而 L副總找我, 對話頗有意思, 那天我搭廠車北上到竹科一趟
就是要讓 L副總見我一面, 對話紀錄如下:
L 副總: 這是公司錯誤的決策, Sace, 我向你道歉!
我: ...(這麼直接的認錯了?).....
L 副總: 這次是公司的錯, 委屈你們了....
我: ...呵呵~
L 副總: Sace, 以後你有事盡管來找我, 沒問題的!
我: 喔, 好啊!
L 副總: 不過不要去找董事長...
我: 蛤???
L 副總: 因為董事長他很忙的....
我: ...@#$%^&...
我之所以會 "蛤" , 實在是這句話讓我有點小震撼...
因為, 我說句公道話, 連瞎子都看得出來: 張董本來很忙啊!
怎麼還需要煩勞L 副總多提醒這句呢?
另外, 告御狀算以下犯上, 基於江湖道義,
我也誠心誠意的向 L處長表達我的歉意, 但我仍表明我的立場
--->也許我表達的方式有點激烈, 但是我申訴事項裡面說的都是真的:
一個case本來就不是一人之力可以完成, 但是如果這個case由我負責,
那整個case我當然是榮辱與共啊!
對此 L處長也表示認同, 這樣就算達成共識了!
L 處長也表示: 那天看到我的萬言書時, 她真的嚇到了!
之後, 那天跟 L處長交流了彼此的想法, 也是另一個越級溝通會議,
不管如何, 也算是和平落幕, 還不錯!
---------------------------------------------------------------------------
第一次告御狀結論如下:
[一]此乃非常手段, 平時使用與否要看個人, 但緊要關頭倒是可拿來一用,
每個人的緊要關頭定義或許不一樣, 但是我們可以這樣說:
讓你有想離開公司的念頭, 或你對公司已經不滿到達你個人的極限,
就是緊要關頭
另外, 從公司的角度來看
TSMC並不會因為告御狀就要你走人, 也的確有給予回應
這裡要歌頌一下電子時報, 你們是對的, 有些聲音是該及早被聽見!
或者只要有心, 人人危難時都可以去告御狀!
TSMC眾兄弟姊妹們別怕, 做就對了!
[二]長官跟我們一樣也是人, 都不是神仙, 也會有犯錯的時候,
W 總廠長就提過, 這次的回任申訴的case很多,
在處理上難免會有一些遺漏, W 總廠長也說, 可以把目標擺在未來,
不要拘泥在申訴案件上,
加上 L副總都親自道歉了, 知過能改, 善莫大焉, 我決定不再跟公司計較!
我願意原諒公司這次的疏失! 展現我個人寬大為懷的一面!(微笑)
[三]既然要告御狀, 事情就應該要搞得更大條一點<---好友古雷特親切的提醒!
這算是我第一次告御狀的最大遺憾...
果然! 躁進沒什麼好下場, 只能說當時太急了, 想得不夠透徹!
被憤怒蒙蔽住雙眼的人, 做起事來往往都是不夠火侯!
當初怎麼沒想到:
應該要求 "所有申訴失敗的case都重新審視一次" 才對? 可惜了...
但是看長官緊張的樣子, 也值回票價了!
[四]最重要的事情來了! L 副總為什麼要強調張董很忙? 希望我不要再去找張董?
真妙! 好友 B03說得好: 怕你再去找他啊! 不然咧?
好友 B04則更進一步問我另一個問題:
Sace, 你不怕以後有事找 L副總, 結果人家不理你嗎?
我: 等我有事再說吧, 現在沒事啊,
另外TSMC堂堂一位HR最高領導若說話不算話, 以後也有好戲可以看了!
好友 B04: 你先說說你會怎麼做?
我: 好吧, 如果我真有問題需要副總幫忙, 我會先E-mail給副總, 然後,
再打電話給副總說有事找他, 並確定他有沒有收到E-mail,
若有收到, 就ok, 若沒收到, 就是公司E-mail體系有問題,
HR可能還要再出面解釋解釋,
此後, 如果兩個星期後副總都沒什麼回應
我就連同兩星期前給副總的E-mail一起copy給張董, 就這樣!
好友 B04: 你押日期給長官?
我: 怕什麼? 事情都有有計畫吧?
結果呢? 很戲劇化的結果是:
我還來不及 "有事" 找 L副總, 副總就已經 "自己有事先走了"
沒幾年, 因為一些不公開的原因, L 副總離開HR部門, 調到 TSMC 上海廠去了,
...這... 這到底發生什麼事了?
HR最高領導換了人, 好友B05則又問我一個問題: 那你以後有事怎麼辦?
我: 沒怎麼辦, 有事直接再找張董就好了!
[五]本來以為這是我第一次, 也是最後一次在 TSMC 寫萬言書告御狀
後來事實證明: 並不是每個人只能告一次御狀, 以後有的是機會!
但是告御狀有兩個大方向要掌握
(1) 自己掌握絕對的屬實證據
(2) 避免人身攻擊
第 (2)點是以站在法律的角度而言, 不要有張XX是王八蛋這種字眼,
避免被法務部盯上而吃上官司!
[六]告完御狀後, 當時直屬主管 Y副理有特別提醒: 以後要寫之前請先通知他...
這種場面話, 請直接無視!
難道, 我當時若跟直屬主管說了之後, 就可以直接繼續寫萬言書?
甚至還在萬言書裡面還說, 我跟直屬主管說過了,
我是獲得副理的認可, 才提筆寫信給您(張董)...
這樣的責任, 不是一個副理等級的可以擔下的! 不, 嚴格上來說,
要廠長(即基層的上三層主管)以上的層級才勉強有能力承受,
你覺得, 有人在向法院申請提告之前, 會先通知你: 他要告你?
只怕是先告再說吧!
你覺得, 如果主管fire你之前還會先提醒你嗎?
想都不要想, 那是不可能的事! 想想金融海嘯的 TSMC 吧!
最後, 這次告御狀之後沒多久, TSMC內部罕見的出現了宣導E-mail
就是什麼 "公司歡迎大家提供批評意見, 但請使用相關管道, 公司內部申訴系統" 之類的廢話...
給個不客氣的批評:
TSMC內那些廣大的申訴管道,
都是吉祥物的等級, 只能拿來看, 基本上建議: 別指望這些申訴管道了,
說這些申訴管道是吉祥物, 也還真有點高估了!
因為, 後來的事實證明: 如果申訴管道有用
哪來那麼多人一而再再而三的去告御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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