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這次改革有一項是延後退休年齡
也就是延後請領月退休金的年齡
反彈最大的是老師還有危勞公務員
兩造其實都有道理
退休金是保障老年生活
65歲才算老人 開始領取也算合理
老師則是祭出家長還有和危勞一樣的理由
說體能不堪負荷 也是很有道理
要他們辭職去外面找工作畢竟也不是那麼好找
但是
僅僅因此就可以讓這些人在50-55-60就領退休金也好像說不過去
那麼政府為何不積極構想一些配套方案呢??
比如
50或55歲以後 可以選擇減額工作至65歲
把工作量縮減為2/3或1/2 薪水亦同 繳費與年資亦同
每星期上班3天
老師則規定50或55歲以後不接導師 皆為科任教師
堂數縮減為2/3或1/2
這難道不是一個可行的方案嘛??
政府帶頭構想55-65歲準老人的工作型態
一方面減輕年金負擔 二方面讓這接人也能樂在就業
讓外面企業也一起來設計這種工作型態 對抗老化社會
大家覺得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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