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長鬧雙胞案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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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新進律師 菜鳥一枚 想請問這個案子該提起什麼訴訟
話說新北市某地區的市場管委會主委向來皆由里長兼任
但是後來某位委員趁里長不在篡了主委的位子
該委員未事前通知即自行邀集幾位委員召開改選會議
選自己為主委
然後盜用管委會大印向居民發布公文
自此以主委自居 向居民徵收清潔費

刑事責任上比較沒什麼疑義
但是民事上 里長可以對該委員有何請求呢
撤銷改選會議的效力嗎
但是該管委會沒有章程 沒有登記
從民國73年起就一直是里長負責一切大小事

應該不是法人 也不是社團
只能說是非法人團體
那內部糾紛的時候該適用何法律呢
里長現在應該提起什麼訴訟可以重新當回市場管委會的主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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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Yedda avatarYedda2011-05-23
和老闆討論。
Wallis avatarWallis2011-05-28
最近上報的那件嗎?
Joseph avatarJoseph2011-06-02
回一樓,看來比較像是被老闆丟去研究的。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1-06-06
跟你說一個方法
付費給其他律師 詢問其他律師法律意見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1-06-11
樓上我笑了
Andrew avatarAndrew2011-06-16
你老闆付你薪水 是叫你回答他的問題 我老闆付我薪水
Oscar avatarOscar2011-06-21
並沒有叫我們回答你的問題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