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解釋五年退職政府不想負責的謠言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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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在新法施行後,任職滿5年以上離職的公教人員,可以選擇保留年資,等到65歲6

: 月內申請領退休金,任職年資如果滿15年以上,還可以支領月退休金;若有轉任私部門

: ,在原公職年資不足15年情形下,可以併計私部門年資成就公職月退休金請領條件,至
65
: 歲6個月內申請月退休金。

其實我前面的文章就有問過
沒想到這是真的
那這個退休金的算法是什麼?
是跟退休的算法一樣嗎?
如果一樣的話也還滿優的欸
假設一年退撫繳五萬,繳20年100萬
當作花個百來萬買個65歲可以領月退的保險
我願意
反正輕鬆做
管他幾歲能退,坐滿15年以上就安心了
不爽就轉職,老了反正有保障
只怕又一直延後請領時間,
或是離職了又更改請領條件,
變成25年才能領月退之類的
以現在的政府,什麼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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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rin avatarErin2017-07-14
其實很優 做滿15年再轉民間存勞退新制
Ursula avatarUrsula2017-07-15
一個簡單道理去想,只有怕人逃脫才會限時鎖入,不然舊法部
分的年資應當維持你可選按舊法離職拿錢的自由
Erin avatarErin2017-07-18
對勞工的話,DPP敢這麼霸道、『老子說了算』嗎?
Hedda avatarHedda2017-07-22
不入流的公司才會強迫債權人以債作股跟公司共存亡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07-24
前提是個人帳戶當然沒問題,但是丟到退撫老鼠會,你覺
得30年後還領得到原本數目?關鍵是個人帳戶
Hardy avatarHardy2017-07-27
重點在『按舊法提撥時,雙方講好的選擇離職拿回公提的權利現
在卻被片面剝奪』
Connor avatarConnor2017-07-30
支持 個人帳戶制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7-08-02
現在那個改革不是這樣?
Gary avatarGary2017-08-04
新法的箇中三昧,要搭配「在勞工部分,政府將自 107 年起每
年撥補 200 億元挹注基金」+「林濁水:年改修法後退撫基金提
前廿年破產」兩則新聞服用,才能真正體會
Tracy avatarTracy2017-08-09
不是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7-08-11
20年的百來萬極可能有去無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