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開會要訂便當時
前輩都會耳提面命 說主計規定只能訂80元的哦
但最近發現有的單位開會 (某計畫的期中工作會議,不是對外的活動)
卻可以訂150元、200元的便當
我想主計的規定應該沒有改吧
那這兩百元便當應該就不能報支單位的業務費
難道是叫計畫委辦廠商吸收嗎
這裡是用服務成本加公費法 照理說每一分錢都要對得進計畫預算科目
這種兩百塊便當到底可以報支到哪個項目裡呢
還是委辦廠商自掏腰包 當作做公關默默吞下呢
一邊吃著兩百塊便當一邊覺得好神祕
有沒有主計或前輩板友可以來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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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輩都會耳提面命 說主計規定只能訂80元的哦
但最近發現有的單位開會 (某計畫的期中工作會議,不是對外的活動)
卻可以訂150元、200元的便當
我想主計的規定應該沒有改吧
那這兩百元便當應該就不能報支單位的業務費
難道是叫計畫委辦廠商吸收嗎
這裡是用服務成本加公費法 照理說每一分錢都要對得進計畫預算科目
這種兩百塊便當到底可以報支到哪個項目裡呢
還是委辦廠商自掏腰包 當作做公關默默吞下呢
一邊吃著兩百塊便當一邊覺得好神祕
有沒有主計或前輩板友可以來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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