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日前接到上海的一家Headhunter電話,
說有一個工作職缺在北京。
因為該工作是比較..嗯..很少相關從業人員,
所以很難知道薪水大約是多少。
目前對方要我提出期望薪水,
我剛剛稍稍的說了我在台灣的年薪,
然後Headhunter說對方可以接受比現在再多20~30%的薪水。
所以想問問看,因為這一我第一次跟獵人頭公司來往,
不太了解她們是站雇主還是站員工那邊,
但因為是到國外工作,我也不希望拿比台灣還要低的薪水,
所以想問問看,所以我現在要怎麼開會比較好呢?
就傻傻的依照她說的20~30%,還是可以再多談一點?
疑惑中,希望聽聽大家意見,無論如何先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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