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最近年改搞的各基層人心惶惶~
對於未來的退休規劃都產生了很多問題~
小弟目前的情況是
100年到105年中有5年多的時間曾任公職後離職~
年資滿5年所以可以請領退撫基金
就是可以領政府撥繳百分之六十五+自己繳付百分之三十五
只需在5年內申請即可
但後來105年底再任公職
計算年資後如果做到65歲年資可達38年
多了3年的年資
因此萌生想把之前5年多的退撫金領出來的想法!
研究了一下公務人員退休法之後
發現對於再任公務人員能否請領之前的退撫基金並無規定
請問版上前輩
像我這種情況再任公職
能把之前5年多的退撫金領出來嗎?
現在覺得如果可以領出來雖然金額不多(當時是司特4等)
但也不無小補
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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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年改搞的各基層人心惶惶~
對於未來的退休規劃都產生了很多問題~
小弟目前的情況是
100年到105年中有5年多的時間曾任公職後離職~
年資滿5年所以可以請領退撫基金
就是可以領政府撥繳百分之六十五+自己繳付百分之三十五
只需在5年內申請即可
但後來105年底再任公職
計算年資後如果做到65歲年資可達38年
多了3年的年資
因此萌生想把之前5年多的退撫金領出來的想法!
研究了一下公務人員退休法之後
發現對於再任公務人員能否請領之前的退撫基金並無規定
請問版上前輩
像我這種情況再任公職
能把之前5年多的退撫金領出來嗎?
現在覺得如果可以領出來雖然金額不多(當時是司特4等)
但也不無小補
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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