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關於報到問題 - 職缺Caroline · 2014-10-2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學長姐大家好,想請問一下關於報到日期的事, 人事總處公告所分配職缺為現已出缺者(現缺), 應於通知函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向用人機關報到, 17號當天我已跟分發機關人事聯繫,選上的志願是現缺, 但對方說最近比較忙,還有現在還有職代(工作到28日),希望我28號再報到...... 想請問這樣報到日期是算在10日內嗎? 這樣寫現缺但卻必須那麼晚報到的情形是正常的嗎? -- 職缺All CommentsLily2014-10-24我也是該不會同校吧 因為25號校慶 不過通知函還沒來Doris2014-10-24同事好:)那他可能是想說兩人一起處理方便吧Bennie2014-10-27您好 新人有3位 在等學長寄報到資料 應該不會忘了我吧Anonymous2014-10-31掛號函應該今天才收到,從明天21號起算十日Edward Lewis2014-11-01所以10月30日前報到都算十日內YOscar2014-11-05隨便找個理由,然後機關發文同意延長報到便可....Related Posts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民航特考三等飛航管制換職系後下次請調可選職系是否不同?事求人網站的開放資料版本有關"申請縮短實務訓練"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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