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繼承用戶籍謄本的疑問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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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上會遇到,覺得這門學問好高深。可否請高人解惑?

金融機構受理繼承時,常常在注意事項中要求提供「可確認為全體合法繼承人之原始全戶
戶籍謄本」,究竟甚麼樣的資料才算完整?
1.如果跟戶政人員說:要辦繼承,需要被繼承人自結婚到死亡完整的繼承人資料,這樣拿
到的資料會足夠嗎?
2.承上,戶籍謄本的期間如何看,如何確認確實涵括被繼承人自結婚到死亡期間的資料?
3.又85年電腦化後,原始手抄本與電子戶籍謄本的銜接,在繼承人的辨別上有甚麼特別需
要注意的事項?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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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Quanna avatarQuanna2017-04-22
為了確保被繼承人跟繼承人的關係,而且有同戶過
Rachel avatarRachel2017-04-23
但是戶政不一定會給你全戶的除戶戶謄,因有個資問題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7-04-25
問題二,戶謄可以看出銜接阿,從除戶的地址到新址,戶
謄會記載
Andrew avatarAndrew2017-04-29
全戶除戶應該要得到 頂多兄弟姐妹被省略記事吧
Edith avatarEdith2017-05-01
跟戶政說要申請「手抄本」即可..
Doris avatarDoris2017-05-04
通常這是手抄本啊..就是申請者+父母+他的兄弟姊妹同戶過
Rachel avatarRachel2017-05-06
的紀錄,也就是全部的第一順位繼承人
Hedda avatarHedda2017-05-11
至於連貫的話就要從全戶動態+個人記事兩個地方去看
Rae avatarRae2017-05-13
比如說舊簿寫結婚遷出到A地,那下一份理論上的地址就是A
直到第一頁有寫85(84)年起改採電腦化作業再接電腦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