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薪資的問題...已爬過文~ - 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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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某基金會面試
那邊的理事長問我是否可以接受扣繳憑單可能是$32000
實際領錢是$27000
(方案計畫的薪資是$32000)

說要扣6%還有勞健保之類的
如果年終要遇到繳稅的話
會再額外給我錢讓我去報稅

這樣的狀況是合理的嗎?
理事長說很多其它機構也都是這樣子
加上基金會經費資源比較少,所以需要我這麼做

大家覺得這樣的制度是合理的嗎?
我忘記問有沒有供餐之類的
但是加班可以算補休時數

他如果打電話叫我去上班我該再問清楚哪些事情
或是乾脆就不要去了呢?
這嚴格算起來是我第一份正式的社工公作

麻煩大家了,如有不妥請告知我我會自D,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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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elena avatarSelena2010-06-24
如果苟同的話,這種事情就永遠不會消失..
Bennie avatarBennie2010-06-28
我當初就是因為理事長沒有先詢問我的意見就直接扣我薪資
事後才一直要用其他方式補償,我覺得太不合理了,這根本就
是壓榨,太可惡了,社工都這樣被欺負
Emily avatarEmily2010-07-03
不合理+1若是要捐錢請尊重個人意願 再者這有偽造文書之嫌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0-07-05
但主管機關不知道嗎?他們也知道只是用沒人檢舉來默許而已
Una avatarUna2010-07-09
不合理
Agnes avatarAgnes2010-07-14
謝謝大家給的建議,所以我還是婉拒好了
Selena avatarSelena2010-07-14
剛剛說不合理 但忘記補一句現在越來越多機構這樣幹 Orz
Faithe avatarFaithe2010-07-19
"理事長"不是社團法人才有的職務嗎? 財團法人也有?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0-07-21
請政府方案都這樣ㄚ,不然機構賺什麼,就是賺我們的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0-07-24
很正常
Madame avatarMadame2010-07-28
如何說很正常?
David avatarDavid2010-08-01
不合理,如果是我,不會考慮在此服務。
John avatarJohn2010-08-04
如果這家NGO一直是用這樣的心態,很難找到好人才留任。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0-08-08
偽造文書
Selena avatarSelena2010-08-09
違反勞動基準法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0-08-13
我之前的機構就是這樣子~原本說28000 實際領卻27多而已
社會局後來有發文說不可以扣社工的薪資~她們還是照扣
Selena avatarSelena2010-08-16
誇張的是...連年終的1.5個月都要減半或是給0.5個月....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0-08-19
我在之前服務的地方連詢問都沒有就直接扣.....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0-08-21
真的只能逆來順受嗎? ?? ?可不可以有辦法推翻這些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0-08-24
就用公用帳號公佈事實阿! 這不就是這帳號創立的目的嗎?
傷口要復原 就要先清毒瘤
Madame avatarMadame2010-08-28
違法單位就讓他包很大嘛,就只會抱怨
Robert avatarRobert2010-09-01
推樓上,就是要讓違法單位出個大包,其他機構才會警惕!
Mia avatarMia2010-09-02
政府的約聘社工也是一樣.勞健保要全額自付.本來是32k實領才快2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0-09-06
7k.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0-09-06
我比較想問是哪個政府約聘社工那麼離譜32K扣到27K
Carol avatarCarol2010-09-06
勞健保就算全扣也沒到5000那麼多 有點扯
Susan avatarSusan2010-09-06
有些政府的方案明文規定 人事費包含勞健保與勞退 五千可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0-09-07
可能是降算 要看一下方案公文怎麼寫 不過五千真的有點多
Edith avatarEdith2010-09-12
我好奇這個基金會是不是基督教會體系
Lydia avatarLydia2010-09-12
我想機構名稱還是保密囉~因為該機構資源很少,不像謀利
雖然這樣子真的不合理,但是也真的好像許多機構會這樣子
Ivy avatarIvy2010-09-15
擅拿社工員的部份血汗錢 個人覺得就是牟利耶
Sandy avatarSandy2010-09-19
簡單的說~就是偽造文書和背信罪 一罪一罰的話 最多可以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0-09-19
判到10年 另外不實登載也是可被判刑的 提醒大家慎之阿~
Robert avatarRobert2010-09-22
應該不是說「都這樣」就合理化這行為 就心軟自己活該
Elvira avatarElvira2010-09-26
新竹縣政府..它須扣全額的勞健保.6%提撥.
Xanthe avatarXanthe2010-09-27
感謝提供,新竹縣政府列入黑黑黑黑名單
Damian avatarDamian2010-09-30
不能說大家都這樣就合理化了 那法律的公義何在??
Yedda avatarYedda2010-10-03
我只能說這種事很常見 但是並不合理...
Doris avatarDoris2010-10-07
我們基金會也是如此,一開始先說薪水26000,但後來我才
Bennie avatarBennie2010-10-09
發現我做的方案政府補助32000,領薪時基金會也要我們簽
Ethan avatarEthan2010-10-09
收32000,1.5個月的年終完全沒給,只給我們10%當報稅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