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裡的人資經辦
最近公司要擬一份公司內部辦法送審
其中我有擬幾點是關於員工重要疏失
項目會遭解僱(包含勞基法的六點項目)
可是問題來了:
我的BOSS是個外國人
他一直不斷詢問我
即然資遺需付員工資遺費
那解僱需要付員工資遺費嗎?
假如都要付資遺費那這二個有什麼不同?
BOSS心裡要的是員工假如犯了重大疏失
可以依照辦法內容解僱員工
而不需負擔資遺費
我的問題是:
1.我一直跟BOSS解釋假如是勞資雙方單方面終止勞動契約
就一定要付資遣費,只是日後若因該員工而造成公司損失
則公司可以進行求償權
請問我這樣說對嗎?
2.BOSS他一直質問我說
我所說的這些有相關法條可以佐證嗎?
單從勞基法來看他覺得不夠有說服力?
我該去那找相關法條來佐證?
3.我也被搞糊塗了
資遺跟解僱即然都要付資遺費?
那辦法中擬解僱的意義在那?
有什麼方法是可以照BOSS的理想面呢?
4.BOSS另外針對公司員工離職未交接
或者是不告而離職之同仁
要進行薪資扣住不發
等員工完成所應交接或者是離職流程
後再發放
可是本公司是採銀行轉帳之方式撥薪
我們可以這樣扣住員工薪資嗎?
(我是跟BOSS說依法不能扣押員工報酬
可是BOSS又叫我找法條給他看)
我好困擾~
真得想請版上的各位先進
能為我解惑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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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公司要擬一份公司內部辦法送審
其中我有擬幾點是關於員工重要疏失
項目會遭解僱(包含勞基法的六點項目)
可是問題來了:
我的BOSS是個外國人
他一直不斷詢問我
即然資遺需付員工資遺費
那解僱需要付員工資遺費嗎?
假如都要付資遺費那這二個有什麼不同?
BOSS心裡要的是員工假如犯了重大疏失
可以依照辦法內容解僱員工
而不需負擔資遺費
我的問題是:
1.我一直跟BOSS解釋假如是勞資雙方單方面終止勞動契約
就一定要付資遣費,只是日後若因該員工而造成公司損失
則公司可以進行求償權
請問我這樣說對嗎?
2.BOSS他一直質問我說
我所說的這些有相關法條可以佐證嗎?
單從勞基法來看他覺得不夠有說服力?
我該去那找相關法條來佐證?
3.我也被搞糊塗了
資遺跟解僱即然都要付資遺費?
那辦法中擬解僱的意義在那?
有什麼方法是可以照BOSS的理想面呢?
4.BOSS另外針對公司員工離職未交接
或者是不告而離職之同仁
要進行薪資扣住不發
等員工完成所應交接或者是離職流程
後再發放
可是本公司是採銀行轉帳之方式撥薪
我們可以這樣扣住員工薪資嗎?
(我是跟BOSS說依法不能扣押員工報酬
可是BOSS又叫我找法條給他看)
我好困擾~
真得想請版上的各位先進
能為我解惑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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