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規定:全年無遲到、早退、曠職紀錄,且事、病假合計未超過
五日。為考列甲等一般條件,事、病假合計超過14天者。不得列甲等。
想請教各位大大,請問只要一請了事病假就註定吃鴨了嗎?如果有例外的話,沒請超過14
天但超過五天這樣還有機會拿考績嗎?謝謝各位大大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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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為考列甲等一般條件,事、病假合計超過14天者。不得列甲等。
想請教各位大大,請問只要一請了事病假就註定吃鴨了嗎?如果有例外的話,沒請超過14
天但超過五天這樣還有機會拿考績嗎?謝謝各位大大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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