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商找去大陸任職,可去嗎? - 工程師
By Hedda
at 2020-02-22T01:20
at 2020-02-22T01:20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sentmental (山東饅頭)》之銘言:
: 每次只要看到涉及中國大陸議題的文章
: 幾乎不用點進去看 都可以猜到推文多半充滿負面嘲諷的回應
: 有時候真得覺得很奇怪
: 台灣人到底是要恐中反中到什麼時候
: 今天若原PO同樣的狀況
: 但offer變成來自美國 日本 韓國 或新加坡
: 那推文會不會就一面倒的變成 強者推 好棒 恭喜 快點去了?
: 美國人就不會要求你提供技術分享經驗?
: 日本新加坡的疫情控管有比中國好?
: 韓國就不是我們的敵人是朋友?
: 所以你台積電聯發科做出的晶片好棒棒都不用賣給中國人?
: 連什麼過去幾代人的心血被賣掉這種大帽子都扣出來了
: 台灣政府台灣廠商若真的珍惜自己的人才
: 那就拿出像樣的package出來留人啊!
: 台灣所謂掌握關鍵技術的工程師年薪不到百萬的一堆
: 同樣條件出去就是2-3倍起跳
: 不然誰想要離鄉背井 飄洋過海跑這麼遠上班阿
: 還不都是為了給家人更好的生活
: 你台灣只能整天用民主自由 用健保好棒棒來道德綁架
: 搞得好像我沒繳稅 沒繳勞健保費
: 男生沒盡國民義務被你強制一年送去當兵一樣
: 整天在那邊幻想大陸人就是會欺負台灣人
: 所以你們在台灣的公司上班都沒被老闆同事欺負過?
: 公司內部都沒有派系惡鬥?
: 也不看看原PO的前公司多好笑 台灣人的公司不是嗎
: 要人家遵守競業條款結果一毛錢也沒給
: 還害得他想換新工作還要在那邊提心吊膽被告
: 笑死
前面大致認同sentmental的想法,
連競業禁止的補償措施的都沒給. 基本上這個法條就沒用.
我不確定法規,但是一般至少要給到半薪,讓人不工作也可以生活才行.
[部分恕刪]
: 建議原po這麼有能力的人
: 既然都去現場看過 對方也釋出善意 個人建議以下三點考量若覺得ok就快過去吧
: 1. RMB長期看來走貶 薪資結構建議部分用USD或NTD來給付 分散匯率風險
: 2. 以目前聽聞到的 陸商普遍長期來看 高階主管在地化這塊做的不錯
: 所以要有約滿被取代的心理準備 看是否有後路可退或是這段期間加緊存錢之後創業
: 3. 很白癡的無償競業條款 可以花點錢問一下專業律師要怎麼避免潛在的風險
: 人生本來就是一場賭局 謹慎分析 評估過最好和最糟的狀況後就大膽行動吧
我覺得原原po,面對第一次的誘惑沒有動搖,
也堅持不透漏營業秘密,對界線分析的很清楚, 已經勝過不少人了.
文章條理很清楚, 在這補充一些給你參考.
1.雖然競業禁止無效, 但要注意公司還是可以用營業秘密法及保密條款弄你.
簡單來說, 公司如果卯起來和你打官司,你也會很煩.
所以離職前和公司是不是好聚好散, 有沒有任職期間轉錄大量公司資料
被人拿到把柄,就蠻重要的.
不過在半導體界,年薪1.5M的薪資, 我是不覺得公司會很介意你
去甚麼競爭對手工作啦! 你又不是梁孟松.
2.在大陸每年實際領到的薪水,和可以拿回台灣(或是匯到第三地)的錢
是不一樣的. 我遇到不少人,都為了錢轉回台灣的問題煩惱.
正常手續的話,聽說還會被剝一層皮. 所以這點要算清楚.
(我有聽過有人去大陸工作以後,每次都請朋友出差的時候順便
帶一些現金回台灣的.)
而且你家庭都在台灣,應該一大部分薪資都要轉回台灣吧!
3.我是覺得不用去和前公司報備, 你不講沒事,
你講了人家搞不好還認為你欲蓋彌彰. 等到你任職以後,
都已經離開一年了, 你確定公司還記得你這號人物?
--
: 每次只要看到涉及中國大陸議題的文章
: 幾乎不用點進去看 都可以猜到推文多半充滿負面嘲諷的回應
: 有時候真得覺得很奇怪
: 台灣人到底是要恐中反中到什麼時候
: 今天若原PO同樣的狀況
: 但offer變成來自美國 日本 韓國 或新加坡
: 那推文會不會就一面倒的變成 強者推 好棒 恭喜 快點去了?
: 美國人就不會要求你提供技術分享經驗?
: 日本新加坡的疫情控管有比中國好?
: 韓國就不是我們的敵人是朋友?
: 所以你台積電聯發科做出的晶片好棒棒都不用賣給中國人?
: 連什麼過去幾代人的心血被賣掉這種大帽子都扣出來了
: 台灣政府台灣廠商若真的珍惜自己的人才
: 那就拿出像樣的package出來留人啊!
: 台灣所謂掌握關鍵技術的工程師年薪不到百萬的一堆
: 同樣條件出去就是2-3倍起跳
: 不然誰想要離鄉背井 飄洋過海跑這麼遠上班阿
: 還不都是為了給家人更好的生活
: 你台灣只能整天用民主自由 用健保好棒棒來道德綁架
: 搞得好像我沒繳稅 沒繳勞健保費
: 男生沒盡國民義務被你強制一年送去當兵一樣
: 整天在那邊幻想大陸人就是會欺負台灣人
: 所以你們在台灣的公司上班都沒被老闆同事欺負過?
: 公司內部都沒有派系惡鬥?
: 也不看看原PO的前公司多好笑 台灣人的公司不是嗎
: 要人家遵守競業條款結果一毛錢也沒給
: 還害得他想換新工作還要在那邊提心吊膽被告
: 笑死
前面大致認同sentmental的想法,
連競業禁止的補償措施的都沒給. 基本上這個法條就沒用.
我不確定法規,但是一般至少要給到半薪,讓人不工作也可以生活才行.
[部分恕刪]
: 建議原po這麼有能力的人
: 既然都去現場看過 對方也釋出善意 個人建議以下三點考量若覺得ok就快過去吧
: 1. RMB長期看來走貶 薪資結構建議部分用USD或NTD來給付 分散匯率風險
: 2. 以目前聽聞到的 陸商普遍長期來看 高階主管在地化這塊做的不錯
: 所以要有約滿被取代的心理準備 看是否有後路可退或是這段期間加緊存錢之後創業
: 3. 很白癡的無償競業條款 可以花點錢問一下專業律師要怎麼避免潛在的風險
: 人生本來就是一場賭局 謹慎分析 評估過最好和最糟的狀況後就大膽行動吧
我覺得原原po,面對第一次的誘惑沒有動搖,
也堅持不透漏營業秘密,對界線分析的很清楚, 已經勝過不少人了.
文章條理很清楚, 在這補充一些給你參考.
1.雖然競業禁止無效, 但要注意公司還是可以用營業秘密法及保密條款弄你.
簡單來說, 公司如果卯起來和你打官司,你也會很煩.
所以離職前和公司是不是好聚好散, 有沒有任職期間轉錄大量公司資料
被人拿到把柄,就蠻重要的.
不過在半導體界,年薪1.5M的薪資, 我是不覺得公司會很介意你
去甚麼競爭對手工作啦! 你又不是梁孟松.
2.在大陸每年實際領到的薪水,和可以拿回台灣(或是匯到第三地)的錢
是不一樣的. 我遇到不少人,都為了錢轉回台灣的問題煩惱.
正常手續的話,聽說還會被剝一層皮. 所以這點要算清楚.
(我有聽過有人去大陸工作以後,每次都請朋友出差的時候順便
帶一些現金回台灣的.)
而且你家庭都在台灣,應該一大部分薪資都要轉回台灣吧!
3.我是覺得不用去和前公司報備, 你不講沒事,
你講了人家搞不好還認為你欲蓋彌彰. 等到你任職以後,
都已經離開一年了, 你確定公司還記得你這號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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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y David
at 2020-02-26T22:14
at 2020-02-26T22:14
By Jacky
at 2020-03-02T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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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zel
at 2020-03-03T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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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dy
at 2020-03-05T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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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livia
at 2020-03-10T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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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live
at 2020-03-14T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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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Una
at 2020-03-15T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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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miltion
at 2020-03-20T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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