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和年資的問題 - 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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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下有關人事的問題 先感謝了!


我自100年7月8日(一)開始在某公家單位擔任約聘僱人員

我的問題是:

1.我最快哪一天離職,仍可保有我3年的年資?
103年7月7日(一)?
103年7月8日(二)?
103年7月9日(三)?

2.承上題,若我還有休假5天,那我是否可在上題答案的時間向前推算5天上班日
之前一日就辦離職手續,而接下來的5天完全休假,並領薪水至上題答案之日止呢?

ex:若上題答案為103年7月8日,那我向前推算5天之前一日即103年7月1日(二)辦離職
手續,103年7月2日放假領薪至103年7月8日,亦可保有3年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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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seph avatarJoseph2014-03-01
休假先休掉吧,離職後休假應該不存在?
Harry avatarHarry2014-03-03
若簽准離職期是7/8能不能在7/1就跑離職手續要看單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