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特休計算 - 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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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人資朋友您好

最近要離職

想說特休被扣回
人資單位給我的計算是這樣

2007/07/01到職 預計2014/03/31離職

公司給的是 勞基法
2008/01/01 3.5天(0*0.5+7*0.5) 2008/07/01 7.0天
2009/01/01 7.0天 2009/07/01 7.0天
2010/01/01 8.5天(7*0.5+10*0.5) 2010/07/01 10.0天
2011/01/01 10.0天 2011/07/01 10.0天
2012/01/01 12.0天(10*0.5+14*0.5) 2012/07/01 14.0天
2013/01/01 14.0天 2013/07/01 14.0天
2014/01/01 14.0天 2014/07/01 0.0天(未滿)
合計 69.0天 62.0天

人資單位表示2014年1月產生的是預產特休
以總數來算,現在必須扣回7天
這樣算OK嗎?

有朋友跟我說,就算沒有滿第7年(2014/07/01)還是能依比例拿到特休(14*9/12=10.5天)
所以不該是扣回7天
反而要還我3.5天

現在有點疑惑
煩請各位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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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da avatarHedda2014-02-13
合法 如果妳在7/1到12/31離職
公司是否會補給妳少於勞基法規定的
Zanna avatarZanna2014-02-17
原則上特休給了就給了(優於法令)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4-02-19
除非公司有事先約定,但仍不能低於法令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4-02-19
合法。勞基法是到職日計算
Megan avatarMegan2014-02-20
合法、除非公司有載明優於勞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