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程序:老闆肯放人才可以? - 人資

Table of Contents


幫朋友詢問代po

朋友在一家上市櫃公司待了3年多,近期發離職通知,預計在一個半月後離開。交接清單也做好了,一切看起來很正常,跟主管面談的時候,問題跟惡夢就來了

1)主管直接說她不負責任,怎麼可以在這時候缺人時離職,(他們部門流動率極高),然後擺明不可能讓她照她壓的時間離職,必須找到人交接好等人上手才能走 然後連特休假都刁難她。

2)朋友跑去問人資,人資的回答是:老闆肯放人你才能走,不是你隨便壓一個日期就能走的,也不幫她辦離職程序。

3)聽朋友轉述,她另一個已離職同事也是拖了半年才走掉,等找到人交接完然後主管才壓日期請她走。

這位朋友每天上班壓力很大,部門主管用犯錯率及無限次內部稽核來管控員工,她覺得受不了想離開,還因為這樣失眠跟精神狀況不佳

想請問各位專業的人資,真的是老闆不肯放人也走不了嗎?還是有其他的方式可以讓事情圓滿一點?

先謝謝各位嘍!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All Comments

Regina avatarRegina2018-05-27
只要有依法定期限告知就可以
Andy avatarAndy2018-05-27
勞基法第15條
Linda avatarLinda2018-05-31
沒有什麼 老闆放人才能走 這回事,符合法規的期限告
Regina avatarRegina2018-06-01
知就可以了;把要交接的資料整理好,找不找得到人接
手是公司的事、不是離職員工的。記得留下告知的證據 (
我個人之前口頭提完後發現主管企圖凹人,隔天就直接寫
紙本離職單押好日期+寄請辭mail,副本給單位信箱&密
件到自己私人信箱)
Joseph avatarJoseph2018-06-04
勞工局
Oscar avatarOscar2018-06-07
請問這樣做,原公司不提供離職證明的話,也是告到勞工
局嗎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8-06-07
是的,而且離職證明不能記載不利員工的字樣
而且預告期主要是規範雇主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8-06-10
可以用存證信函來達到意思表示
George avatarGeorge2018-06-10
1 幹話 2 跟勞基法規定不符 3 別人願意奴不代表你朋
友也要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