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螢幕一定要列財產嗎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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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某縣某機關被審計室查核

說螢幕不能列物品,要和主機一起列財產

可是我查了一下

http://www.mofnpb.gov.tw/Data/Public/47/B313.doc

案由6

雖然是和主機一起為原則..但是得由機關衡酌是否單獨列帳...

問題來了..

是不是螢幕要和主機一起列..比較ok呢

如果單獨列帳 還有比我舉的檔案更新的規定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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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1-07-05
個人還是堅守一萬&兩年原則....還好沒被查核 (汗)
Lydia avatarLydia2011-07-08
建議分開,因為合併的話,加起來就變成超過1萬
超過一萬要用四年or五年,但是分開來採購就容易<1萬
而且中信局(台銀)現在也是把主機跟螢幕分開賣....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1-07-11
再者,有時候螢幕搬來搬去,弄到最後到底是哪台主機的...
會很亂,還不如賦予單獨的財產編號比較容易找...
Eden avatarEden2011-07-14
對阿..審計室查核是怎樣..
Doris avatarDoris2011-07-15
分開列,因為螢幕超容易壞,分開列冊超過2年壞掉就可報廢
Cara avatarCara2011-07-18
我也是覺得分開列比較好 但是...上面財政局一直叫我們財
Rachel avatarRachel2011-07-22
管人員做在一起...很討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