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提名新司法院正副院長 賴浩敏 蘇永欽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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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ndice
at 2010-08-25T02:58

Table of Contents

stackton:這些蠢立委都沒有打到重點,他們應該開公聽會,請許玉秀 08/25 00:15
stackton:大法官到場供述當年政大法律系發生了什麼事。 08/25 00:18
stackton:知道當年政大法律系事件的人都還活著,我就不相信法律系 08/25 00:24
stackton:的教授們沒有一個人願意出來講真話。知識份子的風骨啊!08/25 00:25
RobertAlexy:到底發生什麼事?可以請樓上道長透漏一二嗎?08/25 00:34
stackton:剛看了八卦版,有道長寫過,然後又自己刪掉了。看來大家08/25 00:37
stackton:都怕被查ip啊。呵呵... 08/25 00:37
stackton:年紀輕沒聽過故事的學弟妹們,去google許玉秀and蘇永欽 08/25 00:43

以下是我從政大貓空行館法律系版精華區中對這件事情的各篇文章轉錄,由於該精華區
自始文章收錄不完全,且轉錄必然有所抉擇,還請支持蘇永欽的一方,盡量提出反證來
。看了當年(都13年前了)的筆戰,才知道葉慶元原來有這種嘴臉......喔對了,還忘了
在1996年把顏厥安逼走的蘇永欽呢^.<


作者 greenwhale (鯨神文明) 看板 d_Law
標題 理論的上帝!行動的凱撒?-馬英久事件有感
時間 Sun May 25 13:53:19 1997

最近為了馬英久先生申請政大專任教職事件,
法學院緊急召開會議,以十五票對八票,
決定再開程序,延長受理申請時間,
申請的對象美其名是針對所有有意申請者,
實則是對馬先生的“厚愛“之舉,
本人只想問:
1.程序正義何在?
 馬先生今年不入政大專任教課,法律系會有課程安排上的困難嗎?
 有因此放棄程序正義的“必要“嗎?
2.馬先生真的有那麼優秀嗎?
 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的光環,在離開學術界十六年之久,學術生命幾乎中斷之下,
 (雖然馬先生有政大兼任教職),光芒真的不曾稍有減損嗎?有因此放棄程序
 正義的“必要“嗎?
 
真希望法律系的老師,不要是理論的上帝,行動的凱撒,
言行不一到這種程度,
是很可恥的,
請保持一點學者的潔癖,學術的矜持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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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hilipy (手刀律師) 看板: d_Law
標題: Re: 理論的上帝!行動的凱撒?-馬英久事件有感
時間: Sun May 25 14:38:56 1997

※ 引述《greenwhale (鯨神文明)》之原文:
: 最近為了馬英久先生申請政大專任教職事件,
: 法學院緊急召開會議,以十五票對八票,
: 決定再開程序,延長受理申請時間,
: 申請的對象美其名是針對所有有意申請者,
: 實則是對馬先生的“厚愛“之舉,
: 本人只想問:
: 1.程序正義何在?
:  馬先生今年不入政大專任教課,法律系會有課程安排上的困難嗎?
:  有因此放棄程序正義的“必要“嗎?
: 2.馬先生真的有那麼優秀嗎?
:  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的光環,在離開學術界十六年之久,學術生命幾乎中斷之下,
:  (雖然馬先生有政大兼任教職),光芒真的不曾稍有減損嗎?有因此放棄程序
:  正義的“必要“嗎?
:  
: 真希望法律系的老師,不要是理論的上帝,行動的凱撒,
: 言行不一到這種程度,
: 是很可恥的,
: 請保持一點學者的潔癖,學術的矜持吧!
我看了大學報相關的報導,
基本上,聘任馬英九老師還是按照系上的規定辦理的,
只不過,其他想入政大的老師並沒有獲得相同的機會可以延期報名、而獲聘任....

對於馬老師的教學品質,
就我前年在研究所旁聽老師的「國際公法」,
我覺得算是相當不錯....配合了相當多的實例,
非常生活化....
很能夠切合實用、好吸收
至於馬老師這些年是否有發表學術論文....
恐怕就....是個沒有.....

至於應該不應該聘任馬老師呢?
或是說,馬老師值不值得我們專案辦理呢?
我覺得是值得的:
1.馬老師的教學品質值得肯定
2.馬老師的聲望對系上的形象會有正面的助益
3.馬老師的政府工作經驗對於學生的學習會有正面的助益

反過來想,
如果馬老師真的被別的學校挖走了,
是不是也有點可惜呢?
到時候我們還得去別的學校旁聽馬老師的國際公法,
不是就很「扼腕」了嗎?

--

以前我們上課,窗外還一直有女生在跳來跳去呢.....:)

--

我是葉狀師,不是宋狀師,

我不顛倒是非,我言所當言、非所當非。

1993年大法盃最佳唬力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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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pper (Kupper) 看板: d_Law
標題: Re: 理論的上帝!行動的凱撒?-馬英久事件有感
時間: Tue May 27 22:54:51 1997

※ 引述《philipy (手刀律師)》之原文:
: 至於應該不應該聘任馬老師呢?
: 或是說,馬老師值不值得我們專案辦理呢?
: 我覺得是值得的:
: 1.馬老師的教學品質值得肯定
: 2.馬老師的聲望對系上的形象會有正面的助益
: 3.馬老師的政府工作經驗對於學生的學習會有正面的助益
: 反過來想,
: 如果馬老師真的被別的學校挖走了,
: 是不是也有點可惜呢?
: 到時候我們還得去別的學校旁聽馬老師的國際公法,
: 不是就很「扼腕」了嗎?

或許是可以專案方式來延攬優秀的人才加入政大法律
但要是「值得以專案方式」延攬的人才方能杜攸攸之口
馬英九先生在政治上的知名度很高形象很好
但是在學術上的成就大家心知肚明
政治大學作為一個學術機構
擇才的標準應當考慮的是學術上的成就而非政治上的光還
如果今天破例專案的對象是一位學術大師
我想不會有任何人說話的
問題馬先生不是..所以引人非議是理所當然的

再來馬先生進入政大法律後要開什麼課也是問題
國際公法課程大學部加上研究所了不起兩門課四學分而已
作為一個專任教授是不夠時數的
更何況還有陳長文老師在教國際公法
所以重點在於政大法律根本不缺國際公法的師資
馬先生進來以後對於政大法律的師生到底有什麼學術或教學上的助益??

如果報名期限可以任意忽略只有參考性質的話
那麼當初為什麼要定報名期限??
訂了規則卻又自己不遵守
就是知法犯法甚至玩法

舉個例子說總統有特赦權
但是行使時當然要特別謹慎
要有為社會大眾所認同的理由才適宜行使
目前的情形就像是總統想對一個犯人特赦
為了怕別人非議
所以就乾脆來個大赦算了
那置當初辛苦的警調司法機關於何地??

系上那些教授令人十分失望
當政大法律所有學生及畢業生競競業業在社會上為了政大法律這塊招牌辛苦奮鬥時
這些教授為了人情或是其他原因狠狠地捅了政大法律甚至全政大一刀
讓大家知道「政治」大學法律系成為黨政人士的避風港
讓政大再次淪為黨校之譏

說一個現實的問題
當馬英九先生再找到政治舞台時
我想結果可以想像的是又會毫不遲疑的變為兼任教授或是借調出去的

又忍不住要說的是
當初系上這些教授對於顏厥安教授有對馬先生的一半誠意的話
我想顏厥安這位好老師就不會走了
使得政大在法理學上遭受了重擊
誰知道要等到下一位年輕優秀的的法理學師資要等幾年??
一位優秀法學師資的培養是用「十年」作為單位的!!
這一來政大法律在法理學上的學術地位又要落後台大幾年??
看看馬英九想想顏厥安
真是忍不住為政大法律一哭



--

作者 hitler (小春捲 ) 看板 d_Law
標題 覆葉慶元(代許玉秀老師轉貼)
時間 Thu May 29 19:03:39 1997

覆葉慶元:

1、馬英九在政大十六年兼任國際公法,究竟對政大是什麼貢獻,可以說的具體些嗎?
我所看到的,是政大用國際公法一門課送給他十六年的學術假象,讓他四處證明他
不是腦袋空空,不學無術,究竟是誰對誰有貢獻?
2、馬英九佔據政大國際公法這個學術資源十六年,使得政大沒有機會栽培有志學術工
作的年輕人,這才是政大以及國內學術界最嚴重的損失。
3、馬英九如果不是權貴心態,不會罔顧程序正義,強渡關山,他為什麼不能等到下學
期再申請,才短短幾個月,他為什麼不能等?如果他顧念他的同事,他不會在學期
末,政大同仁特別忙碌之際,要大家動員起來伺候他一個人,如果他疼惜政大法律
系這塊園地,他不會要政大法律系犧牲努力奮鬥了好幾年才建立起來的學術聲望,
來成就他一個人,讓他證明他不是無處可去,政大法律系除了學術聲望之外,還需
要其他什麼聲望?如果靠馬英九就能提高法律系的聲望,請問置政大現在的同仁於
何地?他還沒有給政大法律系帶來任何好處之前,已經先毀了政大法律系的聲望!




許玉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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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hilipy (手刀狀師) 看板: d_Law
標題: Re: 覆葉慶元(代許玉秀老師轉貼)
時間: Thu May 29 20:36:43 1997

※ 引述《hitler (小春捲 )》之原文:
: 覆葉慶元:
: 1、馬英九在政大十六年兼任國際公法,究竟對政大是什麼貢獻,可以說的具體些嗎?
: 我所看到的,是政大用國際公法一門課送給他十六年的學術假象,讓他四處證明他
: 不是腦袋空空,不學無術,究竟是誰對誰有貢獻?
: 2、馬英九佔據政大國際公法這個學術資源十六年,使得政大沒有機會栽培有志學術工
: 作的年輕人,這才是政大以及國內學術界最嚴重的損失。
: 3、馬英九如果不是權貴心態,不會罔顧程序正義,強渡關山,他為什麼不能等到下學
: 期再申請,才短短幾個月,他為什麼不能等?如果他顧念他的同事,他不會在學期
: 末,政大同仁特別忙碌之際,要大家動員起來伺候他一個人,如果他疼惜政大法律
: 系這塊園地,他不會要政大法律系犧牲努力奮鬥了好幾年才建立起來的學術聲望,
: 來成就他一個人,讓他證明他不是無處可去,政大法律系除了學術聲望之外,還需
: 要其他什麼聲望?如果靠馬英九就能提高法律系的聲望,請問置政大現在的同仁於
: 何地?他還沒有給政大法律系帶來任何好處之前,已經先毀了政大法律系的聲望!
: 許玉秀
哇!許老師出面了.....
如果看過我第二篇文章的話....
我想老師應該就不會罵我了....嗚嗚嗚.....~~~>.<~~~

不過我還是堅持一點:
「馬英九老師的國際公法上的不錯....:)」

我想這應該也算他對政大的一點貢獻吧....:P

PS.我遇到的人都不覺得馬英九老師來政大是毀了我們的聲譽耶....
反而覺得我們很幸運說......(老師不要再罵我了.....怕怕....)

--

我是葉狀師,不是宋狀師,

我不顛倒是非,我言所當言、非所當非。

1993年大法盃最佳唬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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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hnJO (小安) 看板 d_Law
標題 Re: 覆葉慶元(代許玉秀老師轉貼)
時間 Wed Jun 4 15:09:38 1997

※ 引述《hitler (小春捲 )》之原文:
: 覆葉慶元:
: 1、馬英九在政大十六年兼任國際公法,究竟對政大是什麼貢獻,可以說的具體些嗎?
: 我所看到的,是政大用國際公法一門課送給他十六年的學術假象,讓他四處證明他
: 不是腦袋空空,不學無術,究竟是誰對誰有貢獻?
什麼才是具體貢獻?許老師您在政大多年,又有什麼具體貢獻?教書是老師的職志
除了認真的教學,馬教授應該還應該有什麼"具體貢獻"?馬教授兼任國際公法當中
,教學不勤奮嗎?偷懶缺課嗎?還是身為一個教授,他有失職的地方嗎?再請教一次,
所謂具體貢獻是什麼?是"指揮"系上學生辦送舊,告別季陶樓嗎?還是許老師您有其
他的看法呢?
光是教書,就能帶給旁人"學術的印象"?學生不解,難道許老師不教書,就與學術絕緣
了嗎?教師一職,不是權柄,而是教育下一代的責任,馬先生擔任政大教授,只怕無法
替他帶來學術假象,因為那根本不是教師一職的本質,大概只有把教授一職當作權柄
,地位,光圈的人,才會有這種想法吧!相信許老師一定不會這樣認為的,對吧!?

: 2、馬英九佔據政大國際公法這個學術資源十六年,使得政大沒有機會栽培有志學術工
: 作的年輕人,這才是政大以及國內學術界最嚴重的損失。
許老師您不覺得這個理由十分荒謬嗎?首先,"佔據"這個字眼帶有負面的評價,恕學
生無法認同;再者,難道政大要培養有志於刑法學術研究工作的年輕人,第一步驟就
是要許老師您離職,不要"佔據"政大的學術資源,造成國內學術界嚴重的損失嗎??
馬先生任教於政大,難道政大就無法同時栽培年輕人從事學術工作嗎?不知許老師作
何解釋?

: 3、馬英九如果不是權貴心態,不會罔顧程序正義,強渡關山,他為什麼不能等到下學
: 期再申請,才短短幾個月,他為什麼不能等?如果他顧念他的同事,他不會在學期
: 末,政大同仁特別忙碌之際,要大家動員起來伺候他一個人,如果他疼惜政大法律
: 系這塊園地,他不會要政大法律系犧牲努力奮鬥了好幾年才建立起來的學術聲望,
: 來成就他一個人,讓他證明他不是無處可去,政大法律系除了學術聲望之外,還需
: 要其他什麼聲望?如果靠馬英九就能提高法律系的聲望,請問置政大現在的同仁於
: 何地?他還沒有給政大法律系帶來任何好處之前,已經先毀了政大法律系的聲望!
: 許玉秀
據報載,馬先生本人對於遲延送出申請一事表示,不管政大法律作出什麼決定,都將與
以尊重.姑且不論各方如何解讀,是場面話也好,還是吃人的嘴軟也好,從許老師上面
一段文章中,學生覺得許老師好像弄錯了是誰罔顧程序正義.邀請系上老師簽名連署
開會的是誰?在會議中作出受理決定的又是誰?這些人都是系上的教授,而不是馬英九
先生!如果一位法官在未接受被告賄賂的情形下,作出了對被告有利的不公正判決,
這時候我們應該認為法官不對,還是指責被告:如果你不被人家告,不就沒事了!?學
生知道在此次事件中,許老師都堅守著程序正義的立場,但表決通過並不是馬先生的
錯,而是系上教授未能堅守程序正義,在老師的文章中,學生見不到老師檢討系上作法
的字句,見到的反而是將責任推諉給馬先生,以及腦袋空空,不學無術等漫罵的字眼.
學生對許老師的這篇文章相當的不以為然!馬英九先生也是人,他也會想碰碰運氣,正
如許老師在德國時,也可能在六點零一分的時候,拜託應打烊的店員賣東西給妳,我想
這種行為本身無可厚非,更不涉及程序正義,涉及程序正義的部份是系上其他教授所
作出的決定;換言之,馬先生在期限後才遞出申請固然也有不對,但更動期限,罔顧程
序正義的,只怕世系上教授的錯誤決定,而不是馬英九先生的申請.學生認為,許老師
的這篇文章,寫的若是系上對這次決定的檢討,要比寫對馬英九先生的批評好的多了
!!!!
周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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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pper (Kupper) 看板: d_Law
標題: Re: 覆葉慶元(代許玉秀老師轉貼)
時間: Wed Jun 4 19:08:16 1997

※ 引述《JohnJO (小安)》之原文:
: ※ 引述《hitler (小春捲 )》之原文:
: : 覆葉慶元:
: : 1、馬英九在政大十六年兼任國際公法,究竟對政大是什麼貢獻,可以說的具體些嗎?
: : 我所看到的,是政大用國際公法一門課送給他十六年的學術假象,讓他四處證明他
: : 不是腦袋空空,不學無術,究竟是誰對誰有貢獻?
: 什麼才是具體貢獻?許老師您在政大多年,又有什麼具體貢獻?教書是老師的職志
: 除了認真的教學,馬教授應該還應該有什麼"具體貢獻"?馬教授兼任國際公法當中
: ,教學不勤奮嗎?偷懶缺課嗎?還是身為一個教授,他有失職的地方嗎?再請教一次,
: 所謂具體貢獻是什麼?是"指揮"系上學生辦送舊,告別季陶樓嗎?還是許老師您有其
: 他的看法呢?

大學教授和保成雙榜補習班老師有何不同?
除了教書外還要有學術上的研究
馬英九先生教的好不好是一回事
在國際公法上的研究成就如何請您告訴大家吧
「貢獻」如何當然有點主觀的評價
您如果認為教了那麼久就是有貢獻的話
那麼我們把保成雙榜的名師都請來政大教如何?
如果能因此把政大的國家考試錄取率超越台大
那麼那些補習班名師真是有貢獻嗎??
馬英九先生是一位老師
教書是他應盡的義務
不是用來破例的理由
一個稱職的大學教授
除了教學認真不缺課外
您不覺得學術上應該有相當的表現嗎??

至於許老師的貢獻
在學術方面不斷有文章發表
介紹德國刑法的理論發展現狀
在學術交流方面舉辦了中德西刑法學研討會
邀請 Puppe 教授來台舉辦多場演講
持續舉辦刑法學師生作品發表會等等
吸引許多校內外學者學生共同與會
而學術上的成就
也讓一些外校的研究生都風聞而來政大法律向許玉秀老師請教刑法問題
在作育英才方面首先實施小老師制度
到現在成為政大法律的常設制度
而且和德國刑法學界建立良好關係
使得學生有問題可以直接透過網路或傳真請教德國學者
也使得一些有意留學德國的學生能夠透過許老師而順利為德國學者收為門徒
至於教學及培養研究生方面也是盡了老師的本分
您覺得她對於政大法律還有哪裡不夠鞠躬盡瘁的地方歡迎提出來

而且您說話很不厚道
什麼叫做" 指揮" 學生辦送舊??
原來您的想法是多做多錯少做少錯
一個老師好意辦了個活動也要加以攻訐
許老師是有說送舊不到的就要當掉嗎?
否則好意在百忙之中發起這項活動算是 "指揮" 嗎?
還是老師就應該乖乖的和學生保持距離
不要管學生的事??


: 光是教書,就能帶給旁人"學術的印象"?學生不解,難道許老師不教書,就與學術絕緣
: 了嗎?教師一職,不是權柄,而是教育下一代的責任,馬先生擔任政大教授,只怕無法
: 替他帶來學術假象,因為那根本不是教師一職的本質,大概只有把教授一職當作權柄
^^^^^^^^^^^^^^^^^^^^^^^^^
: ,地位,光圈的人,才會有這種想法吧!相信許老師一定不會這樣認為的,對吧!?
^^^^^^^^^^^^^^^^^

您有聽過 "不平而鳴" 嗎?
您十年寒窗考上政大
別人靠特權上政大
難道批評特權的人都是因為 "把大學當作混文憑的地方" ?
至於學術假象的問題在下一段一起回答


: : 2、馬英九佔據政大國際公法這個學術資源十六年,使得政大沒有機會栽培有志學術工
: : 作的年輕人,這才是政大以及國內學術界最嚴重的損失。
: 許老師您不覺得這個理由十分荒謬嗎?首先,"佔據"這個字眼帶有負面的評價,恕學
: 生無法認同;再者,難道政大要培養有志於刑法學術研究工作的年輕人,第一步驟就
: 是要許老師您離職,不要"佔據"政大的學術資源,造成國內學術界嚴重的損失嗎??
: 馬先生任教於政大,難道政大就無法同時栽培年輕人從事學術工作嗎?不知許老師作
: 何解釋?

老師教授只是一個職位一個身分
重點在於有沒有心於學術研究
一個學術界的人士可能會被借調出去或擔任行政職務
如同系上的董保城老師現在當總務長
蘇永欽老師也在政府機關任職一樣
但是很明顯的可以看出 "主要的用心" 何在
具體的表現就是學術上的研究成果

馬英九先生從學成歸國後就一直在政界發展
所從事的職務除了法務部長外很少和法學有關
專長的國際公法更是無從學以致用
學術上的成就我想不需要再重複了
很明顯的馬英九先生是以在政界發展為主
學術上並沒有一連串的研究計畫
而大學作為一個學術研究機構
理應以培養學術人才為主
教授一職提供學術人才一個理想的研究環境
並且在生活上可以無後顧之憂
所以教授應當給予心思放在學術研究上的人才才符合大學設立的目的
對於重心在於政界發展的馬英九先生
除非實在沒有可以培養的國際公法人才
否則實在不應該浪費一個學術資源在一個心不在學術上的人
但每年政大都有謀求國際公法的歸國學人來求職
卻每年以不缺乏此方面的師資為由加以拒絕
教授一職除了教學外還兼有學術研究的目的
而政大法律的國際公法只能達到教學的目的卻不能達到學術研究的目的
您不覺得對於政大法律而言是一種資源的浪費嗎?


: : 3、馬英九如果不是權貴心態,不會罔顧程序正義,強渡關山,他為什麼不能等到下學
: : 期再申請,才短短幾個月,他為什麼不能等?如果他顧念他的同事,他不會在學期
: : 末,政大同仁特別忙碌之際,要大家動員起來伺候他一個人,如果他疼惜政大法律
: : 系這塊園地,他不會要政大法律系犧牲努力奮鬥了好幾年才建立起來的學術聲望,
: : 來成就他一個人,讓他證明他不是無處可去,政大法律系除了學術聲望之外,還需
: : 要其他什麼聲望?如果靠馬英九就能提高法律系的聲望,請問置政大現在的同仁於
: : 何地?他還沒有給政大法律系帶來任何好處之前,已經先毀了政大法律系的聲望!
: : 許玉秀
: 據報載,馬先生本人對於遲延送出申請一事表示,不管政大法律作出什麼決定,都將與
: 以尊重.姑且不論各方如何解讀,是場面話也好,還是吃人的嘴軟也好,從許老師上面
: 一段文章中,學生覺得許老師好像弄錯了是誰罔顧程序正義.邀請系上老師簽名連署
: 開會的是誰?在會議中作出受理決定的又是誰?這些人都是系上的教授,而不是馬英九
: 先生!如果一位法官在未接受被告賄賂的情形下,作出了對被告有利的不公正判決,
: 這時候我們應該認為法官不對,還是指責被告:如果你不被人家告,不就沒事了!?學
: 生知道在此次事件中,許老師都堅守著程序正義的立場,但表決通過並不是馬先生的
: 錯,而是系上教授未能堅守程序正義,在老師的文章中,學生見不到老師檢討系上作法
: 的字句,見到的反而是將責任推諉給馬先生,以及腦袋空空,不學無術等漫罵的字眼.
: 學生對許老師的這篇文章相當的不以為然!馬英九先生也是人,他也會想碰碰運氣,正
: 如許老師在德國時,也可能在六點零一分的時候,拜託應打烊的店員賣東西給妳,我想
: 這種行為本身無可厚非,更不涉及程序正義,涉及程序正義的部份是系上其他教授所
: 作出的決定;換言之,馬先生在期限後才遞出申請固然也有不對,但更動期限,罔顧程
: 序正義的,只怕世系上教授的錯誤決定,而不是馬英九先生的申請.學生認為,許老師
: 的這篇文章,寫的若是系上對這次決定的檢討,要比寫對馬英九先生的批評好的多了
: !!!!
: 周志安

店舖打烊的期限和申請截止的期限設立目的不同不能這樣類比的
老實說事情鬧的這麼大
馬英九先生不會不曉得
他應該也十分清楚如您所說得政大法律在程序上有所瑕疵
就算事前不知道
事後知道總該撤回以保清譽吧
再說事前真的不知, 真的無辜嗎?
您在報名期限後想要報名您會天真的以為可以碰運氣嗎?
不是逾期一兩天耶
是逾期一個多月耶
馬先生是聰明人
當然會先探探口風
但他在一些老師護航下執意申請
而忍心見政大法律聲譽毀於一旦
這種用心本來就有可議之處
系上老師當然也有值得批評之處
前面的 post 也寫的很清楚了
而這和批評馬英九先生不重視政大法律的名聲是可以一起非議的
並沒有批評了系上部份老師就不能批評馬英九先生的道理吧


張紹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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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hnJO (小安) 看板: d_Law
標題: Re: 覆葉慶元(代許玉秀老師轉貼)
時間: Wed Jun 4 23:28:16 1997

※ 引述《Kupper (Kupper)》之原文:
: 馬英九先生是一位老師
: 教書是他應盡的義務
: 不是用來破例的理由
: 一個稱職的大學教授
: 除了教學認真不缺課外
: 您不覺得學術上應該有相當的表現嗎??
我想學長你弄錯了,我從來不認為應該破此例,只是許老師的指責我認為有待商榷

: 至於許老師的貢獻
: 在學術方面不斷有文章發表
: 介紹德國刑法的理論發展現狀
: 在學術交流方面舉辦了中德西刑法學研討會
: 邀請 Puppe 教授來台舉辦多場演講
: 持續舉辦刑法學師生作品發表會等等
: 吸引許多校內外學者學生共同與會
: 而學術上的成就
: 也讓一些外校的研究生都風聞而來政大法律向許玉秀老師請教刑法問題
: 在作育英才方面首先實施小老師制度
: 到現在成為政大法律的常設制度
: 而且和德國刑法學界建立良好關係
: 使得學生有問題可以直接透過網路或傳真請教德國學者
: 也使得一些有意留學德國的學生能夠透過許老師而順利為德國學者收為門徒
: 至於教學及培養研究生方面也是盡了老師的本分
: 您覺得她對於政大法律還有哪裡不夠鞠躬盡瘁的地方歡迎提出來
: 而且您說話很不厚道
我想學長你又弄錯了,我並沒有否認許老師的貢獻,只是馬教授的認真教學,竟被許
老師指為毫無貢獻,實在太不公平了!

: 什麼叫做" 指揮" 學生辦送舊??
: 原來您的想法是多做多錯少做少錯
: 一個老師好意辦了個活動也要加以攻訐
: 許老師是有說送舊不到的就要當掉嗎?
: 否則好意在百忙之中發起這項活動算是 "指揮" 嗎?
: 還是老師就應該乖乖的和學生保持距離
: 不要管學生的事??

這一點學長你自己去請問那些用心用力的同學,許老師的態度是如何?這一點不用我多
說!!!

: 您有聽過 "不平而鳴" 嗎?
: 您十年寒窗考上政大
: 別人靠特權上政大
: 難道批評特權的人都是因為 "把大學當作混文憑的地方" ?
: 至於學術假象的問題在下一段一起回答
馬英九先生倒是用了什麼特權來著?學長你有證據就拿出來,要不然就是憑空中傷的小
人行為!

: 老師教授只是一個職位一個身分
: 重點在於有沒有心於學術研究
: 一個學術界的人士可能會被借調出去或擔任行政職務
: 如同系上的董保城老師現在當總務長
: 蘇永欽老師也在政府機關任職一樣
: 但是很明顯的可以看出 "主要的用心" 何在
: 具體的表現就是學術上的研究成果
: 馬英九先生從學成歸國後就一直在政界發展
: 所從事的職務除了法務部長外很少和法學有關
: 專長的國際公法更是無從學以致用
: 學術上的成就我想不需要再重複了
: 教授一職除了教學外還兼有學術研究的目的
: 而政大法律的國際公法只能達到教學的目的卻不能達到學術研究的目的
: 您不覺得對於政大法律而言是一種資源的浪費嗎?
當官的不能研究學術?不知道學長你這個奇怪的觀念是哪裡來的.除了任職於法務部
外,在陸委會服務時,馬先生為兩岸事務的立法,花了多少時間,用了多少心血,研究了
多少資料,學長你知道嗎?這些不算研究學術,到要請教學長什麼才是研究學術?

: 他應該也十分清楚如您所說得政大法律在程序上有所瑕疵
: 就算事前不知道
: 事後知道總該撤回以保清譽吧
正如我前面所說,我認為這應該是馬先生的不是.

: 並沒有批評了系上部份老師就不能批評馬英九先生的道理吧
: 張紹省
當然可以,可是也當然不能像許老師"腦袋空空,不學無術"那樣謾罵吧?!
周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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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pper (Kupper) 看板: d_Law
標題: Re: 覆葉慶元(代許玉秀老師轉貼)
時間: Thu Jun 5 01:18:13 1997

※ 引述《JohnJO (小安)》之原文:
: ※ 引述《Kupper (Kupper)》之原文:
: : 馬英九先生是一位老師
: : 教書是他應盡的義務
: : 不是用來破例的理由
: : 一個稱職的大學教授
: : 除了教學認真不缺課外
: : 您不覺得學術上應該有相當的表現嗎??
: 我想學長你弄錯了,我從來不認為應該破此例,只是許老師的指責我認為有待商榷
: : 至於許老師的貢獻
: : 在學術方面不斷有文章發表
: : 介紹德國刑法的理論發展現狀
: : 在學術交流方面舉辦了中德西刑法學研討會
: : 邀請 Puppe 教授來台舉辦多場演講
: : 持續舉辦刑法學師生作品發表會等等
: : 吸引許多校內外學者學生共同與會
: : 而學術上的成就
: : 也讓一些外校的研究生都風聞而來政大法律向許玉秀老師請教刑法問題
: : 在作育英才方面首先實施小老師制度
: : 到現在成為政大法律的常設制度
: : 而且和德國刑法學界建立良好關係
: : 使得學生有問題可以直接透過網路或傳真請教德國學者
: : 也使得一些有意留學德國的學生能夠透過許老師而順利為德國學者收為門徒
: : 至於教學及培養研究生方面也是盡了老師的本分
: : 您覺得她對於政大法律還有哪裡不夠鞠躬盡瘁的地方歡迎提出來
: : 而且您說話很不厚道
: 我想學長你又弄錯了,我並沒有否認許老師的貢獻,只是馬教授的認真教學,竟被許
: 老師指為毫無貢獻,實在太不公平了!

你沒有否認許老師的貢獻?
"許老師您在政大多年,又有什麼具體貢獻?"
"再請教一次,所謂具體貢獻是什麼?是"指揮"系上學生辦送舊,告別季陶樓嗎?"
這些話都是你自己說的你自己問的
而且是你用來諷刺許玉秀老師的
現在我具體的告訴你了
你又說你沒否認, 還說我又弄錯了
真是話都是你在講的, 說過的話可以不認帳
我前面一封已經講的很清楚了
一個教授的功能在於教學及學術研究
馬英九先生充其量只做到了教學功能
是不是毫無貢獻我想不需要討論了
畢竟這跟個人標準以及主觀評價有關
這光是討論是無法有交集的
這也就是說如果你認為馬英九先生有貢獻我不能說你錯
但也不見得別人認為馬英九先生沒啥貢獻就不對了
主觀看法是很難取得交集的


: : 什麼叫做" 指揮" 學生辦送舊??
: : 原來您的想法是多做多錯少做少錯
: : 一個老師好意辦了個活動也要加以攻訐
: : 許老師是有說送舊不到的就要當掉嗎?
: : 否則好意在百忙之中發起這項活動算是 "指揮" 嗎?
: : 還是老師就應該乖乖的和學生保持距離
: : 不要管學生的事??
: 這一點學長你自己去請問那些用心用力的同學,許老師的態度是如何?這一點不用我多
: 說!!!

許玉秀老師要求嚴格是出了名的
不了解她的理想的人往往會誤解她
有人要這樣解讀她的行為也沒辦法
但是你有想過她的用心嗎?
她的出發點都是為了整個政大法律設想
否則何必這麼累
當個清閒教授誰不會
又不想當官何必收攬人心
學生也沒有系主任和院長的選舉權


: : 您有聽過 "不平而鳴" 嗎?
: : 您十年寒窗考上政大
: : 別人靠特權上政大
: : 難道批評特權的人都是因為 "把大學當作混文憑的地方" ?
: : 至於學術假象的問題在下一段一起回答
: 馬英九先生倒是用了什麼特權來著?學長你有證據就拿出來,要不然就是憑空中傷的小
: 人行為!


"但更動期限,罔顧程序正義的,只怕世系上教授的錯誤決定"
這是你的意見表示你也認同這次延長截止期限是不正確的決定
馬英九先生知道了這種決定的瑕疵卻仍然接受這種決定
這不是享受 "馬英九條款" 所帶來的利益嗎??
如果你不認為這是特權只表示你對於特權的看法和我們不同
特權不代表形式上一定是是違法的
大家買票要排隊
有人透過關係不必排隊就買到票
這不見得違法但是一般人都認為是特權吧
那麼透過關係買到票的人難道不是享受特權嗎?
所以請你收回那句令我十分生氣的 "憑空中傷的小人行為!"
否則就留給你自己用吧


: : 老師教授只是一個職位一個身分
: : 重點在於有沒有心於學術研究
: : 一個學術界的人士可能會被借調出去或擔任行政職務
: : 如同系上的董保城老師現在當總務長
: : 蘇永欽老師也在政府機關任職一樣
: : 但是很明顯的可以看出 "主要的用心" 何在
: : 具體的表現就是學術上的研究成果
: : 馬英九先生從學成歸國後就一直在政界發展
: : 所從事的職務除了法務部長外很少和法學有關
: : 專長的國際公法更是無從學以致用
: : 學術上的成就我想不需要再重複了
: : 教授一職除了教學外還兼有學術研究的目的
: : 而政大法律的國際公法只能達到教學的目的卻不能達到學術研究的目的
: : 您不覺得對於政大法律而言是一種資源的浪費嗎?
: 當官的不能研究學術?不知道學長你這個奇怪的觀念是哪裡來的.除了任職於法務部
: 外,在陸委會服務時,馬先生為兩岸事務的立法,花了多少時間,用了多少心血,研究了
: 多少資料,學長你知道嗎?這些不算研究學術,到要請教學長什麼才是研究學術?

我有說過當官的不能研究學術嗎??
請不要抹黑我!!
我不是舉了董保城老師和蘇永欽老師做例子嗎?
同樣是老師兼行政
董保城老師和蘇永欽老師的學術成就為什麼沒有人懷疑?
因為他們是學術為主進而入仕
馬英九先生明顯的就是當官為主
所以被懷疑學術能力是可以想見的
差別就在於主要的用心在哪裡
"在陸委會服務時,馬先生為兩岸事務的立法,花了多少時間,用了多少心血,研究了
多少資料,學長你知道嗎?"
你都能這樣子大聲說了
就請你告訴大家他的具體學術成就吧
進一步還要請您闡述一下這些著作和國際公法的關係
如果你能夠合理的證明馬英九先生的學術能力
大家當然能夠接收
不過接受馬英九先生的學術能力不錯的事實
和是否認為可以破例延長期限還是兩回事
我想從你也認為不符合程序正義的立場應該也可以接受上面那句話

: : 他應該也十分清楚如您所說得政大法律在程序上有所瑕疵
: : 就算事前不知道
: : 事後知道總該撤回以保清譽吧
: 正如我前面所說,我認為這應該是馬先生的不是.

你既然承認 "這應該是馬先生的不是"
那麼批評馬英九先生當然也是站得住腳的
再說我們哪裡忽略了對於系上的檢討了??
本板第 381 篇 post 「聖人」小馬哥享受特權; 法學教授中箭落馬
裡面對於系上也提出了相當的批評
這篇文章也在中國時報及自由時報發表過
請你參照

: : 並沒有批評了系上部份老師就不能批評馬英九先生的道理吧
: : 張紹省
: 當然可以,可是也當然不能像許老師"腦袋空空,不學無術"那樣謾罵吧?!
: 周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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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hnJO (小安) 看板: d_Law
標題: Re: 覆葉慶元(代許玉秀老師轉貼)
時間: Fri Jun 6 13:25:33 1997

: 你沒有否認許老師的貢獻?
: "許老師您在政大多年,又有什麼具體貢獻?"
: "再請教一次,所謂具體貢獻是什麼?是"指揮"系上學生辦送舊,告別季陶樓嗎?"
: 這些話都是你自己說的你自己問的
: 而且是你用來諷刺許玉秀老師的
上面兩據我完全按照許玉秀老師對於馬先生是否以政大教職,來對外證明自己
是否腦袋空空,不學無術的筆法而寫的。如果你覺得這是諷刺,請你去看看許
玉秀老師對自己那段話的解釋!

: 許玉秀老師要求嚴格是出了名的
: 不了解她的理想的人往往會誤解她
: 有人要這樣解讀她的行為也沒辦法
許老師在開籌備會議時隊一位沒寫企畫書的同學劈頭罵道:『怎麼沒寫企畫書咧!
沒有企畫書,妳要怎麼辦事!!??』那位同學在下次開會戰戰兢兢的提出他努力
撰寫的企畫書時,想不到這次許老師仍劈頭罵道:『寫什麼企畫書咧,你不瞭解,
辦活動就是要分工清楚,你給我負責人的名單和職務就好,寫什麼企畫書!』
法學一美書在參加系學會會長競選時,對送舊活動仍大力支援,毫無推託。不幸落
選之後,想不到許老師竟告訴她:『妳喔!就是辦事能力這麼差,才會選不上才會
選不上!』
試問一個人再嚴格,再有理想,就可以這樣對人了嗎??這樣的行為,學長你又要
怎樣去合理的解讀?還請你告訴大家!!

: : 馬英九先生倒是用了什麼特權來著?學長你有證據就拿出來,要不然就是憑空中傷ꨊ的小
: : 人行為!
: "但更動期限,罔顧程序正義的,只怕世系上教授的錯誤決定"
: 這是你的意見表示你也認同這次延長截止期限是不正確的決定
: 馬英九先生知道了這種決定的瑕疵卻仍然接受這種決定
: 這不是享受 "馬英九條款" 所帶來的利益嗎??
: 如果你不認為這是特權只表示你對於特權的看法和我們不同
: 特權不代表形式上一定是是違法的
如果因為蘇教授認同他的才華,願為他連署召開系務會議重新討論,而不是不經
審查直接任用,這樣也算特權的話,那學弟我也無話可說了!





: 因為他們是學術為主進而入仕
: 馬英九先生明顯的就是當官為主
: 所以被懷疑學術能力是可以想見的
: 差別就在於主要的用心在哪裡
做官在先就較作用心不在學術,這樣的邏輯只怕說不過去。

: "在陸委會服務時,馬先生為兩岸事務的立法,花了多少時間,用了多少心血,研究了
: 多少資料,學長你知道嗎?"
: 你都能這樣子大聲說了
: 就請你告訴大家他的具體學術成就吧
: 進一步還要請您闡述一下這些著作和國際公法的關係
: 如果你能夠合理的證明馬英九先生的學術能力
: 大家當然能夠接收
『國際法的定義很多,無須一一蒐集,最普通而意義比較完備,要算是下面所綜合
而得的一個:國際法者,國際社會間互相關係之行為的規則,經多數文明國家所承認
而遵守之者也。』(張道行著 國際公法)
姑且不論兩岸間是否是國與國之間的敏感話題,馬先生的研究若要說與國公毫無關係
也只怕牽強,至於馬先生的著作,請學長移駕至政府出版品中心,只怕也有不少吧!


: 不過接受馬英九先生的學術能力不錯的事實
: 和是否認為可以破例延長期限還是兩回事
: 我想從你也認為不符合程序正義的立場應該也可以接受上面那句話
這個自不待言!

: : 正如我前面所說,我認為這應該是馬先生的不是.
: 你既然承認 "這應該是馬先生的不是"
: 那麼批評馬英九先生當然也是站得住腳的
當然!只要『合情合理』,當然可以批評!

: 再說我們哪裡忽略了對於系上的檢討了??
: 本板第 381 篇 post 「聖人」小馬哥享受特權; 法學教授中箭落馬
: 裡面對於系上也提出了相當的批評
: 這篇文章也在中國時報及自由時報發表過
: 請你參照
已拜讀,多謝學長!
: : 周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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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hnJO (小安) 看板 d_Law
標題 覆周志安同學之一(帶許玉秀老師POST)
時間 Fri Jun 6 12:40:07 1997


以下文章僅為本人應許玉秀老師之託,代她發表文章。文章由許玉秀
老師所撰,不代表本人立場;代為發表之行為更不意味著本人全然認
同文章所言,特此聲明,以避歧誤!

1.謝謝您的來信,對我而言,您的回應代表對我的信賴。信賴我有面對真理

和您平等討論的基本修養,而不會像某些老師以權威口吻斥責學生不懂禮

貌;信賴我能接受您不修飾的直言;信賴我不會在學期成績上報復您。

2.除了謝謝您,我也很感動,您的回應代表您的關心,也反應您關心的勇氣

。我想不純然為馬英九打抱不平,也真正關心證大法律的存在和發展。

3.您或者單純因為不能接受我言語中的邏輯意義而反駁,或者為了護衛偶像

而挺身辯駁,或者有其他動機。如果是第一種,我已稱讚您了,如果是第

二種,我則甚表同情,我能瞭解偶像受攻擊的心情,因為偶像代表價值認

同,這是價值認同受到挑戰,您為您的價值認同跳入論戰,和我對馬英九

事件的反應完全相同。我一方面為我的認知而發言,另一方面也為了某種

情緒上的失落而發言,馬英九為五0四遊行而辭職,雖然和假釋制度受到

攻擊不無關係,但他能辭職以示負責,我仍肯定他的反省能力,正因為如

此,他這一次的表現令我十分失望,我有受騙的感覺,我原以為他瞭解一

般民眾的吶喊,那裡知道他不認為自己和其他人一樣,看到截止日期,即

知難而退。有位老師以為他獲著不支系上實況,遭受蒙蔽,而電告他,希

望他能做明智的處理,但他的回答是:『他是很多地方搶著要的人,他只

是想給政治大學一個機會。他的傲慢證實了他的權貴心態。

4.我沒有謾罵馬英九,請仔細看清楚我的造句,『證明他不是腦袋空空,不

學無術』,不等於我認為他腦袋空空,不學無術。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

如此,我和他接觸有限,還不敢如此公然認定。對我的話比較好的質疑是

:他不是為呢證明他不是腦袋空空,不學無術。不過,我也沒說他想證明

這一點所以來教書,我只說他能藉這個職位而證明,而這是事實。所有的

人因為他擔任政大法律系國際公法教職,而認定他為國際公法專家,前不

久,他才以政大國際國際公法教授的身份,參加東吳大學舉辦的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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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itler (小春捲 ) 看板 d_Law
標題 再覆葉慶元(代許玉秀老師轉貼)
時間 Wed Jun 4 21:19:42 1997

再覆葉慶元:
1、有品味的討論者,不會用諸如「怕怕」這樣的詞彙欺負對方。
2、我不是生氣,而是憤怒,憤怒來自於傷心,這是辛勤耕耘的菜園被人踩爛時
的心情。
3、把課教好是一個老師最基本的職責,不能叫做貢獻,政大是付薪水的。
4、要稱讚別人時,也得稍微小心一些,好是相對的,可不要洩漏了自己的品味

5、你所說的不是聲望,而是知名度,馬英九可以提高政大的知名度,但不代表
能提高政大的聲望,就這一點來說,林春生等人也行,只要他們藏到政大附
近,我想林春生的知名度應該高過馬英九。
6、一個瞭解504遊行真諦的人,一個具有人道關懷、真的能自我反省的人,不
會踐踏法律信仰,傲慢地要給政大一個機會,問題不是會不會毀政大法律系
的聲譽,而是他已經毀了政大法律系的學術聲望,不是他這個人是不是會毀
了政大法律系,而是他這一次所做的事已經毀了政大法律系的學術聲望,校
內其他院所的老師要我們以後走在校園戴口罩,免得被認出來!台大的法學
同行紛紛向我表示難以理解政大法律系的決議,難以理解馬英九的不智,不
過他們都是馬英九的系友就是了,馬英九的法學基礎訓練是在台大完成的。
7、你當然可以和一般非法律人一樣,就像我所聽到的,認為馬英九不會做這樣
的事,都是他旁邊那些人小丑跳樑,但馬英九是當過法務部長的人,他沒有
能力判斷是非、沒有能力判斷法律界限嗎?如果他真的不想要,有什麼人可
以當他身邊的跳樑小丑嗎?
8、「公法」不見得都會污染人心,蒙蔽靈魂,學習「公法」真的能作為你有邏
輯漏洞的藉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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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sss (我愛蕭邦的夜曲!) 看板 A_Law
標題 馬老師參選了!
時間 Sat May 30 18:05:49 1998

根據最新的消息,政大法律系副教授馬英九先生已經宣佈
參加國民黨台北市市長黨內初選。現在正召開記者會﹝1998
5月30日下午5:30左右﹞。
那我們系上的同學們應該高興還是難過?當初馬老師進到
系上引起程序上質疑的風風雨雨,現在看來似乎沒啥意義
,而我們系上若是馬老師當選後,我們不是就少了一名老
師了嗎?這對系上必然是一種損失!而老師當初要投入學
術界的聲明又算什麼?政大法律系之於老師的意義又是如
何?當初爭議時引起的質疑是否成真了!這個參選的決定
之於政大法律系的特殊意義,我想是值得深思的!

--
Wherever in the wastes of wrinkling sand
Worn by the fan of ever flaming time
Longing for human converse,We have pitched
A camp for musin in some seldom spot
Of not unkindly nurture,and let loose
To roam and ponder those sad dormedaries

--
※Origin: 貓空行館 bbs.cs.nccu.edu.tw ◆From: ms21.hinet.net

--
很遺憾,學界是這副德行。
大學不再值得尊敬,教授的社會地位也沒多高,都是我們這些大學中人自己搞砸的。
我們都把希望放在下一代,但又不斷地把下一代教壞,提供的只是壞榜樣而不是讓人
追求的典範。下一代有樣學樣,好的不學專學壞的,我也不知道到底該責怪誰。
劉從葦,〈或許,只是想放棄的藉口〉(2009)
--

All Comments

Liam avatar
By Liam
at 2010-08-26T10:56
這些蠢立委都沒有打到重點,他們應該開公聽會,請許玉秀
Emma avatar
By Emma
at 2010-08-27T18:54
大法官到場供述當年政大法律系發生了什麼事。
Isla avatar
By Isla
at 2010-08-29T02:52
知道當年政大法律系事件的人都還活著,我就不相信法律系
Sandy avatar
By Sandy
at 2010-08-30T10:50
的教授們沒有一個人願意出來講真話。知識份子的風骨啊!
Valerie avatar
By Valerie
at 2010-08-31T18:49
到底發生什麼事?可以請樓上道長透漏一二嗎?
Barb Cronin avatar
By Barb Cronin
at 2010-09-02T02:47
剛看了八卦版,有道長寫過,然後又自己刪掉了。看來大家
Hazel avatar
By Hazel
at 2010-09-03T10:45
都怕被查ip啊。呵呵...
Rae avatar
By Rae
at 2010-09-04T18:43
年紀輕沒聽過故事的學弟妹們,去google許玉秀and蘇永欽
Iris avatar
By Iris
at 2010-09-06T02:41
最後一篇真是令人五味雜陳 我們班是馬先生教的末代學生
Agnes avatar
By Agnes
at 2010-09-07T10:39
許玉秀老師不愧是我最愛的大法官之一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10-09-08T18:37
許老師GJ...
Susan avatar
By Susan
at 2010-09-10T02:36
諷刺的是,新任賴院長的老婆,古教授當年是被逼離政大
Tom avatar
By Tom
at 2010-09-11T10:34
哈 原來現在台北市政府的法規會主委是政大學長
Freda avatar
By Freda
at 2010-09-12T18:32
馬英九的同學現在有不少都是官咧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10-09-14T02:30
沒想到這篇文章簽名黨是我大學教授 跟文章內容超契合
Catherine avatar
By Catherine
at 2010-09-15T10:28
護航的論點真是有夠噁的
Ida avatar
By Ida
at 2010-09-16T18:26
真的是護航到一個極致
Rebecca avatar
By Rebecca
at 2010-09-18T02:24
許玉秀~~GJ! 我看釋字都必看他的見解
Adele avatar
By Adele
at 2010-09-19T10:22
許玉秀自己在大法官資格審查資格不符的時後怎麼沒有這麼氣
Oscar avatar
By Oscar
at 2010-09-20T18:21
急敗壞?XDD
Lily avatar
By Lily
at 2010-09-22T02:19
遙想當年研究生筆戰,可是血戰風雨走廊,這邊都太小兒科了
George avatar
By George
at 2010-09-23T10:17
終於得以一睹戰神之姿

請問承銷輔導人員跟承銷業務人員的差別

Lydia avatar
By Lydia
at 2010-08-25T00:05
如題 因為對承銷這塊不是很瞭解 想請問輔導人員跟業務人員只是負責的工作內容不一樣嗎 是不是有上下的差別 例如從事業務人員之後往上升才是輔導人員?? 另外承銷業務人員的工作內容是不是單純業務而已 關於財務分析跟輔導的部份 都是帶回去給公司的輔導人員接手? 請有經驗的人替我解答一下吧 謝謝 喔對 關 ...

馬提名新司法院正副院長 賴浩敏 蘇永欽

Wallis avatar
By Wallis
at 2010-08-24T23:48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24/1/2bp8p.html 司法院新人事 綠批蘇永欽將成地下院長 更新日期:2010/08/24 16:05 馬總統提名中選會主委賴浩敏和前NCC主委蘇永欽擔任司法院正副院長,民進黨立委高志 鵬批評,看不出賴浩 ...

請問有漢神的樓管或有面試經驗的人嘛?

Zora avatar
By Zora
at 2010-08-24T23:30
※ 引述《michael0825 (扣扣麥)》之銘言: : 有人有面試經驗嘛? : 網路上關於漢神的文章很少 : 想問一下大概是過幾關? : 需要英文自介嘛? : 感激不盡!! 英文自介 應該算是加分吧 如果是日文自介 不只加分還能加薪水(有日文專長津貼) 正常程序分成兩次面試 第一次是集體面試 ...

想請問土木研究所交通組的出路

Isla avatar
By Isla
at 2010-08-24T23:22
不好意思,想要在板上請問各位唸土木所的交通組或者交通管理、運輸管理研究所的 運輸科技組的前輩們攸關於未來出路的問題。 想要冒昧的問如果� ...

再重新發一次好了

Eden avatar
By Eden
at 2010-08-24T22:40
因為自己讀的不是土木工程類科 但也有修到一些相關的學分 也想到自己家中也有兩塊地,想說以後可不可以自己蓋... 建築師的話,我已經確定我不可能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