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日前應徵上一家上市股票公司(被動元件)駐大陸業務
薪水約NT47000-48000 包住、機票錢,兩個半月回來休一個禮拜
可是要簽勞動契約還有要提出保證人(可疑???)
第一個問題是 其實小弟不覺得自己有這麼好身價
中字輩企管系畢業 多益普普通通的700,無工作經驗
加上面試過程太過......順利
總經理說考慮一下喜歡的話明天就來上班
有陷阱還是真的有他的緣?
第二個問題是 剛剛有去問過當過公司顧問的長輩
他說第一個有契約就有陷阱
第二個客戶跳票公司把責任推給你你怎麼辦?
聽到這個我就傻了
這種公司交易金額再小筆我都賠不起.....
請問各位在內地工作的前輩可否指點宜下小弟的迷津?
我很喜歡這份工作,但不想弄得家破人亡........
謝謝您的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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