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問題 - 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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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小弟為初出茅廬的小小譯者 近期為某出版社(資本額好像也有幾百萬)翻譯一本書

小弟並未拖稿 譯稿品質與試譯品質落差也不大

交稿後出版社僅要求我針對一小段文字再修正

我們簽的合約中 明訂為交稿後45天內出版社要支付譯費,以60天期支票支付

可是從應收到票的日期到今天 已經拖了快兩個月了(本應10月6日收到票)

書都出版了 也上市了 可是出版社仍未寄出支票

期間我也催促出版社支付款項 但他們總是用一些理由推拖

接著 他們又有新書要翻譯 我參加試譯 後來他們又決定給我翻

但是新的合約中 竟然又訂立一條以下合約:

「 若甲方認為甲方譯稿品質與試譯稿落差過大,得於甲方第一、二次交稿時要求甲方潤飾修正至乙方認可為止,若

甲方拒絕潤飾修正或無法修正至乙方認可之標準,乙方可終止此翻譯合約,且不須

支付甲方翻譯費。」

這樣子的要求會不會太過份??

出版社支付整本書的譯費都是支付六十天的票嗎?

不知道各位譯者前輩 能否給小弟指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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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a avatarDora2011-12-05
兩個月後才收錢正常。潤飾條款有遇過,但沒有強硬到聲明
Jake avatarJake2011-12-06
可不支付譯費,也沒被硬性要求重翻過。然後對方第一本如果不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1-12-07
給錢,除非是我很信任的對象,不然第二本我是不會接的。
Xanthe avatarXanthe2011-12-07
我也收過開三個月的支票,但你的重點是第一本書都還沒付錢
Andy avatarAndy2011-12-11
,你還會想接第二本嗎?我覺得風險很高,請謹慎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