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的問題(州稅) - 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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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關於稅的希望版上的能人能幫我解答一下

不確定是不是要補稅,或是能退稅

就算是能退稅,退的金額應該也不大

所以打算自己報,不過因為我2009年一月初的時候跨州搬家

所以有一點搞不清楚要怎麼報州稅的部份

[背景]
我 -- F-1

~1/10/2009 加州

1/14/2009 ~ present 賓州

我先生 -- H-1B

~賓州

我們是 2009年一月中結的婚,結完婚後我才搬到賓州

[問題]
我之前在加州的學校有當RA,所以1/1/2009有收到最後一張pay check,

不過我一月中就搬到賓州了,聯邦稅的部份我知道我們可以MFJ

那州稅的部份是不是

1. 我先生自己填一份賓州的州稅,

然後我要報加州(resident day ~10 days)+ 賓州(resident day ~355)

那這樣我先生在州稅的部份還可以把我報成dependent嗎?

還是

2. 我先生跟我一起合報賓州州稅,我加州的部份就當沒那回事

可是我的薪水有被扣加州的州稅,我要怎麼拿回來呢?


另外加問一個加州州稅的相關問題,就是我有銀行利息收入

我知道當我是F-1(未滿5年),我的銀行利息不用報聯邦稅

那州稅的部份也一樣嗎?就是當沒有這筆收入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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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0-02-24
你有加州所得,必須報加州州稅;讀清楚說明書來判定加州R/NR
Mary avatarMary2010-02-27
也讀清楚賓州說明書來判定申報方式;每個州都有居民/非居民
Hazel avatarHazel2010-03-01
你自願隨著配偶MFJ的話,你變成居民,銀行利息也要繳稅
事實上因為MFJ/居民,理論上你的全球所得都要向美國申報
Elvira avatarElvira2010-03-03
那我的利息所得也要報加州州稅嗎?還是只要報賓州的部份即可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0-03-07
因為1099上面列的是一整年的利息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0-03-10
參考說明書;不同身份有不同複雜申報方式;申報不代表要繳稅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0-03-14
我曾跨州搬家,只依該州銀行或住該州時入帳利息申報州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