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飾店正職 - 服務業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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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對服飾店店員總是會有憧憬
終於暑假打工的時候應徵上衣加服飾店正職
早上12點到晚上11點 時數11個小時
沒有勞健保 雖說是正職但是時薪卻是65元
說是算業績 但是因為那家店是剛開幕三個月
又是偏遠不是熱絡的景點
導致常常一天連一個客人都沒有
而老闆又很吹毛球吃
我能理解上班就是要認真 所以老闆吩咐的事情我都會做
但是沒有客人 老闆就會把氣出在我身上 幾乎每天都是在作店面的大掃除
然後這樣工作了一個月 我時領15800
我休5天假 也沒有被扣錢 但是我時拿的薪水卻是這樣..
我想 服飾店還是要在比較熱絡的地方比較好
不然業績沒得做 做牛做馬薪水也拿不多
真的很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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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retch.cc/album/aiocoxmy

原來我是鄉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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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nna avatarDonna2008-11-12
25天*11小時*95元=26125元 我想你還是換工作好了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08-11-12
而且為什麼你的時薪是65元,老闆違法了
Ethan avatarEthan2008-11-12
沒有勞建保就很怪了,既然有憧憬就先做PT別做正職
學東西、並且認識你憧憬的環境,才比較重要
Andy avatarAndy2008-11-12
一般服務店正職都算月薪18000 通常沒有勞健保 月休四天
其他都算業績 可是地點好不見得吃香 一件290的衣服也被殺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08-11-12
價 除非是當興趣 否則服飾店領的錢少 休假少 還要被關在
店裡很長的時間 不划算 by前服飾店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