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不知道怎麼下
最近公司人事部門要針對明年度的休假制度作個調整
因為我們公司的特休到年底是可以換算成薪水領回的
而且請病假除非兩天以上不用附證明 請病假又只扣半薪
所以其實多數員工能請病假就請病假 造成請病假浮濫的狀況
有些人甚至是遲到一個小時 填一張假單請病假就行了
之前算出缺勤的人事小姐對這個狀況其實很不高興
所以提出希望除非有附證明 不然必須先扣特休才能請病假 且一次最低2小時
配套是半年3000或者一年5000的全勤獎金
我的問題是
1. 這樣對特休少的新人其實不太公平
2. 對於月薪較高的同仁
他們請病假跟以特休請病假的差額較高 並不是全勤獎金就可以補起來
3. 規定一定要先請特休再請病假 又沒有法理上的問題?
想請問大家的公司都是怎麼處理這種狀況
有沒有比我們的解決方案更好的方式?
感覺這個政策一出 又會是一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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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公司人事部門要針對明年度的休假制度作個調整
因為我們公司的特休到年底是可以換算成薪水領回的
而且請病假除非兩天以上不用附證明 請病假又只扣半薪
所以其實多數員工能請病假就請病假 造成請病假浮濫的狀況
有些人甚至是遲到一個小時 填一張假單請病假就行了
之前算出缺勤的人事小姐對這個狀況其實很不高興
所以提出希望除非有附證明 不然必須先扣特休才能請病假 且一次最低2小時
配套是半年3000或者一年5000的全勤獎金
我的問題是
1. 這樣對特休少的新人其實不太公平
2. 對於月薪較高的同仁
他們請病假跟以特休請病假的差額較高 並不是全勤獎金就可以補起來
3. 規定一定要先請特休再請病假 又沒有法理上的問題?
想請問大家的公司都是怎麼處理這種狀況
有沒有比我們的解決方案更好的方式?
感覺這個政策一出 又會是一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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