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合約該簽嘛? - 離職

Table of Contents


好不容易找到了新的工作,但是今天接到新公司傳來的台幹管理辦法的電郵。

讓我開始猶豫該不該前往任職。 以下幾點是我覺得不合理之處, 請板上的

WICER指點我一下。畢竟來這邊快五年,還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1. 薪資的百分之五十為外派津貼。如果任職不到一年的話,外派津貼需八折

返還給公司且於離職前一次還清。例如:薪資每月稅前為五萬,外派津貼為薪

資的百分之五十故為兩萬五。如果做滿五個月離職,要給公司25000*0.8*5=100000。

2.返台假期間外派津貼停止發放:如果我返台假七天,以薪資五萬來說那就是

當月份會少25000/30*7=5833元

3.如果返台假未返台於中國休假,機票折半發給現金。

4.中途離職人員其原享有之返台假天數按八折計算:之前已休假天數如超過換算後

之應休天數其超過部份應於離職前,依當月應工作天數依比如例一次返還公司

公式如下:應還金額=(在台薪資+外派津貼)X已休假天數-應休假天數/當月應工作天數


這是不平等條約嘛? 我可不想從這個深淵跳到另一個深淵

ps:新老闆回信給我 說這些規定是參考台灣上市公司的規定所寫的

對員工很有益的.....
--




--

All Comments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1-07-29
我覺得1跟3我不能接受 2跟4就還好
Emily avatarEmily2011-08-03
任職以一年為單位就好了吧 那就沒什麼不平等的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1-08-04
算好精啊
Sandy avatarSandy2011-08-06
看是:人求事還是事求人囉?你覺得不爽就不去,他也拿你沒輒~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1-08-09
看完這規範...如果是我...我不想去=_=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1-08-12
加入創業行列吧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1-08-12
不合理待遇 可見這家公司沒有CSR觀念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1-08-15
不管怎麼看,都是對老闆有益 員工無益處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1-08-16
薪資的50%是外派津貼 代表你的底薪少於2萬5
Harry avatarHarry2011-08-20
查一下你的勞退基準是多少吧 要是用2萬五計算 那就顆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