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上週去某便利商店應徵大夜班,上班第一天拿回了一張保證書,內容大概是有金錢虧損、物件毀損要放棄抗辯權賠償,保證人還要提供薪資或不動產證明
因為外公之前當了保人被騙我們都很怕這個,於是就問店長能不簽嗎,而他當然也是說一定得簽
於是弟弟上了五天班就離職了
昨天店長打來說要交人事資料表才能領薪水,剛剛拿過去,他說連保證書都簽才能領薪水
疑問是
1.如果我們真的堅決不簽,他可以不給薪水嗎?
2.店長在弟弟上班的時候說先不用打卡,這樣他之後是不是可以賴帳說,弟弟根本沒去上班?
3.店長說現在離職時薪只能發109,而他之前契約上是寫120
該如何處理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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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外公之前當了保人被騙我們都很怕這個,於是就問店長能不簽嗎,而他當然也是說一定得簽
於是弟弟上了五天班就離職了
昨天店長打來說要交人事資料表才能領薪水,剛剛拿過去,他說連保證書都簽才能領薪水
疑問是
1.如果我們真的堅決不簽,他可以不給薪水嗎?
2.店長在弟弟上班的時候說先不用打卡,這樣他之後是不是可以賴帳說,弟弟根本沒去上班?
3.店長說現在離職時薪只能發109,而他之前契約上是寫120
該如何處理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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