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前告知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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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arbox07 (star)》之銘言:
: 小弟因為最近有考慮想要離職
: 工作年資目前是2年多
: 想請問有法令規定必須事前幾天內告知嗎?
: 若是公司規定必須一個月期間作交接
: 一定要這久時間嗎?

沒此規定,你可查閱 勞基法
法規 規定是公司要解僱 員工 才有時間預告
但基於 平等護惠 原則,員工若要離職
基於 合情 的原則下,最好要有工作交接
若是沒有的人接的話
叫公司找"代理人"暫代一下,然後寫"移交清冊"
法規是沒規定員工要一個月拉
那是你跟公司的協定
協定不能觸範國家的法規

若有問題,再寫信問我,我待過 勞工行政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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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2-07-28
要不要調整一下,有這個規定 但是滿一年未滿三年是20天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2-08-01
另建議 除非你是單位發言人 最好不要代表單位隨意發言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2-08-04
1.我寫錯了(對不起) 2我打錯了(我問過不是有待過)
Yuri avatarYuri2012-08-07
自已看勞基法第14到16條條文另外文章我不知怎修改我是新手
Hazel avatarHazel2012-08-07
另外我不是單位發言人,我以後不發言了,對不起~
Susan avatarSusan2012-08-10
公司對你好不好..不然就開大絕...曠職三天了斷= =
Harry avatarHarry2012-08-11
原PO誤會我意思了! 依自己的角度發言很好(多元意見)
Lauren avatarLauren2012-08-12
但是代替其他人、單位發言就要非常謹慎會比較安全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2-08-16
事實上是有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