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地特滿三年逢適逢101年上高考之提敘?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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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各位版友,關於提敘之問題如下:

小弟是96年考上南區地方特考三等,因在學故申請保留。

97.07.23:新任於臺南市政府。

97.11.22:合格實授。

99.12.25:因縣市合併單位歸併在臺南市政府水利局上班。

以上,屆100.11.23應已有在南區地方單位間調任之資格?

適逢參加101年度高考三級考試,有幸上榜,

101.10.18:當日辦理臺南市政府水利局離職,
並前往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就任。

101.12.17:取得高考合格實授之資格。

前述受訓期間是以地特三等資格7本2任用,支7本2薪。

現將派令於101.12.18起以高考資格任用,再辦理提敘,

想請教提敘後會是7本2還是6本4呢?

如果方便再請提供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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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小弟98年考績甲、99年考績甲、100年考績乙

另外再請教,我的101年度考績是由水利局以地特三等資格打?
還是由工務局以高考三等資格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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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inah avatarDinah2013-02-10
烤績年資是不是要重算?我以前97地特98高考 結果重算考績年資
Callum avatarCallum2013-02-13
98年考績是另予考績吧
Sandy avatarSandy2013-02-18
98全考沒錯
Kelly avatarKelly2013-02-22
工務局不是比水利局還賽嗎?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3-02-25
臺南工務局出名的賽,水利局算OK
Isla avatarIsla2013-02-26
當初聽市府人事處股長說只要分發在南區 那職等就能保留~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3-02-28
迫於無奈只好填缺以臺南市優先囉!!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3-02-28
現在銓敘部那邊感覺有點擴大地特的限制條件
Harry avatarHarry2013-03-03
現之前問的人事股長居然跟我們主任說他沒跟我說過可以沿用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