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在公家機關工作被無理由解雇(2) - 薪水
By Victoria
at 2010-09-16T20:26
at 2010-09-16T20:26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club89 (我是壞壞鬼)》之銘言:
: → maniaque:你這篇裡面已經點出"重點"了..... 61.217.97.75 09/15 22:54
: 推 genderbb:重點是,你跟誰簽約?怕你是派遣或外包 122.116.102.30 09/15 22:55
: → ggvo:你的薪水有17280嗎...?? 115.43.4.81 09/15 22:57
: 推 genderbb:甚至是以工代賑或擴大就業那種 122.116.102.30 09/15 23:00
: 我並不是派遣及外包的,而是我是不定期契約人員
: 薪水是有17280元,但扣基本勞保健保剩16???出頭而已
: 而且我請主任說出正當理由時,主任就叫另一個人跟他說:
: 嘿..xx啊!你聽聽看,我叫她離開,她要說出正當理由耶..
: 接著,就訕笑...
: 我當下被羞辱到極點了~我花了好大力氣忍下來!
: 當下我心裡真的很受傷~
: ※ 引述《club89 (我是壞壞鬼)》之銘言:
: : 第二天.....
: : 我又再次送公文放在主任桌上時
: : 主任馬上變臉跟我說....(馬上喔 ~)
: : "有人要代替你位置"
: : 我回答說:什麼?我聽不清楚
: : 主任說: 你要離開機電組
: : 我回答說:為什麼?我哪裡做不好
: : 主任說:幫你調到病房你不要
: : 你工作不適任
: : 我回答說:哪裡不適任?可以正當理由說出來嗎
: : (我當下真的.....真的要告了)
: : 主任說:因為你表達不好,你不適任工作
: : 工作做不好你自己清楚....
: : 工作做不好你自己清楚....
: : 工作做不好你自己清楚....
: : 我當下火了....
: : 我睜大眼睛說:表達?表達?表達?
: : 工作做不好你自己清楚....
: : 我心裡在講:你是哪根蔥阿~你還來幾各月?今年6月4號來的耶
: : 有沒有經驗?就說我不適任工作!
: : 後來,我回去跟組長談這件事地時候,有表明要越級上告!
: : 組長也點頭肯定,挽留我說讓他跟主任談,再來決定是否越級上告
: : 結果,談了之後,結果我根本沒有做錯什麼!
: : 只是多了規定加訓話而已...
: : 但是我覺得我對主任那種感受很害怕!
: : 不知哪一天他隨時隨地隨便說不成文,不合理要我走!
: : 我該如何自保~
: : 如果是你門該如何自保?
我在公家機關服務多年...
你這種很明顯..主任想安插人佔你的缺...
你這種不定期契約人員...顧主還是機關...所以你就受到勞基法保護...
(委外跟外包可能就沒那麼好了,因為顧主是委外公司,所以可以隨時想換就換)
基本上他不能沒有理由隨便fire你...因為這是違法的...
因此他如果想弄你...
聰明的主管會搞一堆工作操爆你...或挖坑給你跳...讓你自動離職...
那笨一點的主管就像你的主任一樣...
要弄你還漏口風...
勞基法規定: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
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之物品,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
、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基本上你應該沒以上情況
此外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我想你主任是想用第五條
把你調離原職...讓你本來適任變不適任...好讓他的人馬進來...
因此只要你能證明主任是惡意的...你就贏了...
不過要證明主管是惡意的...這有困難...
所以之前有其他網友說的對...錄音!
請隨身帶錄音工具...任何跟長官的對話都錄下來...
先立於不敗之地....
等到主任真的開始有小動作...把你錄音跟不惜上法院提告的消息散撥出去...
如果你主任是公務員...我想他就會怕到了...
公務員一被告成...就完蛋了...我想他不會為了一個月一萬多塊的缺拿退休金冒險...
不過呢...因為他還是你大主管...日後日子可能不好過...
除非你真的很喜歡你工作...或是其他長官挺你....不然建議你另謀高就啦....
PS:就算錄不到有利證據的音....也要放出消息...因為公務員真的很怕事...
PS2:我現在手下就有一個常被以前主管刁難的...不過人家撐過去了...工作還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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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niaque:你這篇裡面已經點出"重點"了..... 61.217.97.75 09/15 22:54
: 推 genderbb:重點是,你跟誰簽約?怕你是派遣或外包 122.116.102.30 09/15 22:55
: → ggvo:你的薪水有17280嗎...?? 115.43.4.81 09/15 22:57
: 推 genderbb:甚至是以工代賑或擴大就業那種 122.116.102.30 09/15 23:00
: 我並不是派遣及外包的,而是我是不定期契約人員
: 薪水是有17280元,但扣基本勞保健保剩16???出頭而已
: 而且我請主任說出正當理由時,主任就叫另一個人跟他說:
: 嘿..xx啊!你聽聽看,我叫她離開,她要說出正當理由耶..
: 接著,就訕笑...
: 我當下被羞辱到極點了~我花了好大力氣忍下來!
: 當下我心裡真的很受傷~
: ※ 引述《club89 (我是壞壞鬼)》之銘言:
: : 第二天.....
: : 我又再次送公文放在主任桌上時
: : 主任馬上變臉跟我說....(馬上喔 ~)
: : "有人要代替你位置"
: : 我回答說:什麼?我聽不清楚
: : 主任說: 你要離開機電組
: : 我回答說:為什麼?我哪裡做不好
: : 主任說:幫你調到病房你不要
: : 你工作不適任
: : 我回答說:哪裡不適任?可以正當理由說出來嗎
: : (我當下真的.....真的要告了)
: : 主任說:因為你表達不好,你不適任工作
: : 工作做不好你自己清楚....
: : 工作做不好你自己清楚....
: : 工作做不好你自己清楚....
: : 我當下火了....
: : 我睜大眼睛說:表達?表達?表達?
: : 工作做不好你自己清楚....
: : 我心裡在講:你是哪根蔥阿~你還來幾各月?今年6月4號來的耶
: : 有沒有經驗?就說我不適任工作!
: : 後來,我回去跟組長談這件事地時候,有表明要越級上告!
: : 組長也點頭肯定,挽留我說讓他跟主任談,再來決定是否越級上告
: : 結果,談了之後,結果我根本沒有做錯什麼!
: : 只是多了規定加訓話而已...
: : 但是我覺得我對主任那種感受很害怕!
: : 不知哪一天他隨時隨地隨便說不成文,不合理要我走!
: : 我該如何自保~
: : 如果是你門該如何自保?
我在公家機關服務多年...
你這種很明顯..主任想安插人佔你的缺...
你這種不定期契約人員...顧主還是機關...所以你就受到勞基法保護...
(委外跟外包可能就沒那麼好了,因為顧主是委外公司,所以可以隨時想換就換)
基本上他不能沒有理由隨便fire你...因為這是違法的...
因此他如果想弄你...
聰明的主管會搞一堆工作操爆你...或挖坑給你跳...讓你自動離職...
那笨一點的主管就像你的主任一樣...
要弄你還漏口風...
勞基法規定: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
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之物品,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
、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基本上你應該沒以上情況
此外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我想你主任是想用第五條
把你調離原職...讓你本來適任變不適任...好讓他的人馬進來...
因此只要你能證明主任是惡意的...你就贏了...
不過要證明主管是惡意的...這有困難...
所以之前有其他網友說的對...錄音!
請隨身帶錄音工具...任何跟長官的對話都錄下來...
先立於不敗之地....
等到主任真的開始有小動作...把你錄音跟不惜上法院提告的消息散撥出去...
如果你主任是公務員...我想他就會怕到了...
公務員一被告成...就完蛋了...我想他不會為了一個月一萬多塊的缺拿退休金冒險...
不過呢...因為他還是你大主管...日後日子可能不好過...
除非你真的很喜歡你工作...或是其他長官挺你....不然建議你另謀高就啦....
PS:就算錄不到有利證據的音....也要放出消息...因為公務員真的很怕事...
PS2:我現在手下就有一個常被以前主管刁難的...不過人家撐過去了...工作還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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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onnor
at 2010-09-21T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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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elly
at 2010-09-22T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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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在公家機關工作被無理由解雇(2)
By George
at 2010-09-15T23:11
at 2010-09-15T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