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和員工爭議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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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各位先進好~~
以下案例請各位幫我分析一下


今天有一個員工認為生產主管工作分配不均
甚至有針對性的指派工作
但是工作事項都是合理工作範圍內的事項
所以放話說要寫存證信函給該主管

爭執過程中,員工有用到"我不爽做","不服"字眼
生產主管有提到"你可以拿離職單來給我簽"

請問以上案例

1.員工寫存證信函對公司或是該生產主管有何效力?
2.這樣可以拿非自願性離職證明嗎

經驗不足~向各位請益
先謝謝各位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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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08-10
存證信函僅是通知對方有此事件,無任何效力
Yedda avatarYedda2016-08-12
非自願離職為被資遣才可以拿到,而且要由公司開
Damian avatarDamian2016-08-14
這樣來說還需要協調嗎
Hazel avatarHazel2016-08-14
沒說怎麼針對.只看到文裡寫員工嗆不幹..
Leila avatarLeila2016-08-15
認真的話.找第三人仲裁,要雙方都能聽他說的人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