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總處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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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次台北出差,結果改成檢據核銷後,金額居然比不檢據核銷來得高。
高在住宿費,從前不檢據,我都報700
所以這次我只好乖乖去住飯店,開了一張1200的發票
使得核銷較以往多了500元
我說這些坐辦公桌制定政策的笨蛋,這種方式除了剝奪公務員權利外,
反而對國庫更快空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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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4-07-18
我感覺公務單位有時候重視是 合法性 非省國庫
Kumar avatarKumar2014-07-19
"乖乖住飯店"開1200也是補回你先付的1200
如果你住朋友家住免錢 報700不就是倒賺700 ?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4-07-23
不如說促進GDP好了.....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4-07-27
住朋有親戚家 不用買點小禮物去嗎?
Hazel avatarHazel2014-07-29
上次去出差 我跟飯店說我不要1200的房間 要比較好的
Isla avatarIsla2014-08-02
但只能給1400 還要發票 飯店也是給我1600的房間
Ida avatarIda2014-08-05
不賺白不賺 我的想法是用公家錢額度內住最好的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4-08-09
住朋友家還要請吃飯欠人情 還是乖乖找1600住好一點才對
反正可以請款
Adele avatarAdele2014-08-09
誰知道你不檢據是不是替國家省錢 基礎訓沒把政會修好嗎
有人是沒被廉政署調過差旅費單據 以為大家都是乖寶寶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4-08-14
明明不該進出差人口袋的錢,住朋友家或回家住變相加薪真的沒
問題嗎?個人支持實報時銷,不該那的別那免得夜長夢多……
Annie avatarAnnie2014-08-16
和旅店比較熟的會叫老闆開1600的收據,然後付給他5%
的營業稅,接著一樣住家裡,這樣就能賺取1600-80=1520
Kumar avatarKumar2014-08-20
的差額唷 >.^
Agatha avatarAgatha2014-08-21
抓不甚抓,會A錢的一定會有辦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