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個問題
我是負責健保的業務
公司來了一位時薪制的臨時員工
他的聘期從今年2月初到6月29日
原本在6月29日時就要幫她退勞健保
可是她卻提出抗議說隔天(30)號為假日
無法到新就職的地方加保 要求我們七月在幫他退保(公司負擔6月份的健保費)
請問這樣子是合理的嗎???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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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負責健保的業務
公司來了一位時薪制的臨時員工
他的聘期從今年2月初到6月29日
原本在6月29日時就要幫她退勞健保
可是她卻提出抗議說隔天(30)號為假日
無法到新就職的地方加保 要求我們七月在幫他退保(公司負擔6月份的健保費)
請問這樣子是合理的嗎???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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