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傷病假的薪資 - 人資

Table of Contents


最近處理職災案件
(對這方面完全沒處理過的菜鳥)

有先確認法規及勞保局的窗口
對合法辦理的流程有基本認識
職災時應該是先讓員工以「普通傷病假」請假
《病假半薪》

直到勞保局認定職災案件
再回朔改假為公傷病假

有些員工受傷較嚴重,診斷證明醫囑寫要休養三個月、或是三個月過去他還覺得不舒服

基本上超過請假天數可以留停
但疑惑的是
病假半薪的天數
一般公司會先發給員工嗎?

如果後續申請傷病給付,公司主張抵充
我自己試算幾個例子都是員工溢領應該要退錢給公司
但又怕遇到那種拿錢直接離職走人
公司要不回錢的員工

身邊沒有相關部門的同儕可以請教他公司都怎麼運作
目前公司也無前手可以問
自己也想多了解其他公司的方法
所以想請教人資前輩通常處理的方式

問題1: 請教人資前輩都是這樣辦理嗎? 先發半薪、傷病補償多退少補?有無其他方式,
可以避免公司拿不回員工溢領的錢?


問題2:通常傷病給付,通常會選擇每隔一段時間請領、還是等到員工傷好再一次送勞保局
請領?

謝謝大家

--

All Comments

James avatarJames2019-03-24
其實應該要看個案情形,如果是明確的職災,那其實在原
訂發薪日時就應發給原領工資補償了,後續如果經勞保給
付抵充後,勞工實際有溢領時再向其請求返還。但如果是
有職災認定爭議的情況,就可依職保法第29條規定,先以
普通傷病假處理了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9-03-25
至於傷病給付,建議是隔一段時間就向勞保局提出申請,
畢竟有時候也不知道員工到底何時才會完全復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