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約僱缺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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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擾各位大大了

小妹本身是某機關派遣助理 薪水為最低薪資

最近看到台中地檢開出約僱缺

很心動想應徵



但其中有一點:

本約僱案係代理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列管或留職停薪人員職缺,約僱人員僱用期間至
考試錄取人員分發、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或其他出缺原因消滅之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
,惟最長以不超過1年為限。


想請問 這是代表一旦隔年考試有人分發進來後 我就得離職了嗎?

還是說

雖然有人分發進來了 但地檢其他處室若有缺人

會被調派到其他處室?

未必會被迫離職!?



小妹當初要進來機關做派遣助理時 也是說一年一約

但到現在不知不覺也待了快五年....

很猶豫該不該跳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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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Poppy avatarPoppy2018-09-08
看起來是有兩個缺職代 一個考試分發一個留停
正取應該有兩個吧 重點是後面有寫 最長不能超過一年…
Queena avatarQueena2018-09-10
職代缺一旦聘用原因消失,職代當事人就須離職。如果不是
考生,這個短暫性工作,不適合需要穩定工作者的去投履歷。
Dinah avatarDinah2018-09-14
奉勸還是早日考上才不用每年提心吊膽突然沒工作。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8-09-16
公家機關約聘雇若工作表現&同事相處不錯,續聘回鍋率很高!
Rae avatarRae2018-09-18
我單位有個約僱也是幹一陣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