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被日商外派回台之簽證與稅務問題 - 離職
By Sarah
at 2019-05-15T16:22
at 2019-05-15T16:22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qqqqqmotw (qmo)》之銘言:
: 現在的狀況是我目前在日本本社在職中
: 目前因為公司計畫近期想外派我到台灣的公司
: 預計至少兩年以上時間都會在台灣上班(法律上沒有關係的子公司)
: 沒有離職,薪資等還是掛在日本本社這裡
: 想請教各位前輩幾個問題:
: 1:若長期不在日本工作的狀況下是否還有更新就勞簽的必要?
: 有請教行政書士過他說若沒有在日本當地工作則無更新簽證的必要
: 因為就勞簽證是為了"在留日本"才需要的,我的情況不需要簽證
: 等到之後要回日本工作時再重新申請簽證即可
: 即使今年更新後(簽證到今年八月)
: 再下次更新時也可能會因為期間在日時間過短而被拒簽
: 但公司的人事叫我還是去照常更新
: 因為他也沒有相關經驗,不確定無簽證的情況下對於公司或我有無其他的影響
: 如果運氣好拿到三或五年就勞簽的話應該就沒事了
: 請問哪一方的說法才是正確的呢?
: 2:關於稅務方面網路上是查到
: 一年在日居住未滿183天的情況是可以不繳所得與住民稅
: 請問厚生年金與健保也可以不繳嗎?(資料都是寫継続できる)
: 若不繳的情況下對於未來申請永住等會有影響嗎?
: 3:如果回台工作後雖然還是領日本本社的薪水(匯原日本帳戶)
: 這樣在台灣有需要申報繳稅嗎?
: 麻煩各位前輩指點了
: 網路上很少相關案例有點頭大....
: 感謝大家
不是派到台灣但可以參考一下
我是去年11月派到吉隆坡子公司,預計兩年,薪水同樣由日本總公司支付
住民稅:17年所得產生的住民稅從18/06繳到19/05,因為戶籍已轉出,在日本沒有住址,
今年6月起就不需再繳住民稅 (18年1-10月的日本所得)
厚生年金跟健保:公司持續天引
網路上查到說預計五年內的海外出向,還是要繼續繳
之前有打電話問過年金機構,原則上只要日本公司沒有轉出(持續扣年金)就不能一時脫
退
就勞簽證
在留資格是給需要留在日本的人申請,只要你的勤務提供地不是在日本其實不需要在留資
格,跟公司的雇用關係也不會有影響,但如果以後你有打算轉永住的話,最好趕快去更新
,以免年資計算中斷。
如果有回東京一兩週那種的短期出差其實也不需簽證,只是這段時間的薪資,如果工作內
容是為了母公司的事,理論上公司應該要做國內源泉扣繳 20.42%,因為在日本提供了勞
務
至於個人所得稅部分,參考網站
http://www.hilco.jp/14073879009091
正常大公司的作法應該是會算hypothetical tax,就是假設還在日本上班的話,你領的年
薪會繳多少稅,那個部分會從薪水裡扣掉,然後再加外派allowance等,因海外出向而產
生的當地稅金則由公司全額負擔
我們公司的海外出向是請Deloitte 作個人稅報稅,馬來西亞這邊的報稅基本上不用我自
己處理,不過看會計師事務所的計算,除了日本薪資,另外公司支付的房租跟公司車等全
部都有報收入,而當地稅金是公司支付
最簡單的想法是起碼要保障員工,不可因外派而導致手取分變少,其他就是看公司給多少
allowance跟加給等等
而台灣的綜所稅採屬人屬地主義,
「境外所得」,目前是以「勞務提供地」做為判斷的準則。簡單來說,只要勞務提供地在
台灣,取得的報酬就叫做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必須繳交所得稅。(海外所得課稅或最低稅
負就不探討啦 網路上都找得到說明)
所得稅的部分最好跟你們公司HR問清楚,不過不會兩邊都不用繳稅的,也要避免被重複課
稅
你在台灣上班,台灣這邊的公司總會需要幫你報健保之類的吧,即便是台灣人不用工作簽
證但應該還是會有人事紀錄
--
: 現在的狀況是我目前在日本本社在職中
: 目前因為公司計畫近期想外派我到台灣的公司
: 預計至少兩年以上時間都會在台灣上班(法律上沒有關係的子公司)
: 沒有離職,薪資等還是掛在日本本社這裡
: 想請教各位前輩幾個問題:
: 1:若長期不在日本工作的狀況下是否還有更新就勞簽的必要?
: 有請教行政書士過他說若沒有在日本當地工作則無更新簽證的必要
: 因為就勞簽證是為了"在留日本"才需要的,我的情況不需要簽證
: 等到之後要回日本工作時再重新申請簽證即可
: 即使今年更新後(簽證到今年八月)
: 再下次更新時也可能會因為期間在日時間過短而被拒簽
: 但公司的人事叫我還是去照常更新
: 因為他也沒有相關經驗,不確定無簽證的情況下對於公司或我有無其他的影響
: 如果運氣好拿到三或五年就勞簽的話應該就沒事了
: 請問哪一方的說法才是正確的呢?
: 2:關於稅務方面網路上是查到
: 一年在日居住未滿183天的情況是可以不繳所得與住民稅
: 請問厚生年金與健保也可以不繳嗎?(資料都是寫継続できる)
: 若不繳的情況下對於未來申請永住等會有影響嗎?
: 3:如果回台工作後雖然還是領日本本社的薪水(匯原日本帳戶)
: 這樣在台灣有需要申報繳稅嗎?
: 麻煩各位前輩指點了
: 網路上很少相關案例有點頭大....
: 感謝大家
不是派到台灣但可以參考一下
我是去年11月派到吉隆坡子公司,預計兩年,薪水同樣由日本總公司支付
住民稅:17年所得產生的住民稅從18/06繳到19/05,因為戶籍已轉出,在日本沒有住址,
今年6月起就不需再繳住民稅 (18年1-10月的日本所得)
厚生年金跟健保:公司持續天引
網路上查到說預計五年內的海外出向,還是要繼續繳
之前有打電話問過年金機構,原則上只要日本公司沒有轉出(持續扣年金)就不能一時脫
退
就勞簽證
在留資格是給需要留在日本的人申請,只要你的勤務提供地不是在日本其實不需要在留資
格,跟公司的雇用關係也不會有影響,但如果以後你有打算轉永住的話,最好趕快去更新
,以免年資計算中斷。
如果有回東京一兩週那種的短期出差其實也不需簽證,只是這段時間的薪資,如果工作內
容是為了母公司的事,理論上公司應該要做國內源泉扣繳 20.42%,因為在日本提供了勞
務
至於個人所得稅部分,參考網站
http://www.hilco.jp/14073879009091
正常大公司的作法應該是會算hypothetical tax,就是假設還在日本上班的話,你領的年
薪會繳多少稅,那個部分會從薪水裡扣掉,然後再加外派allowance等,因海外出向而產
生的當地稅金則由公司全額負擔
我們公司的海外出向是請Deloitte 作個人稅報稅,馬來西亞這邊的報稅基本上不用我自
己處理,不過看會計師事務所的計算,除了日本薪資,另外公司支付的房租跟公司車等全
部都有報收入,而當地稅金是公司支付
最簡單的想法是起碼要保障員工,不可因外派而導致手取分變少,其他就是看公司給多少
allowance跟加給等等
而台灣的綜所稅採屬人屬地主義,
「境外所得」,目前是以「勞務提供地」做為判斷的準則。簡單來說,只要勞務提供地在
台灣,取得的報酬就叫做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必須繳交所得稅。(海外所得課稅或最低稅
負就不探討啦 網路上都找得到說明)
所得稅的部分最好跟你們公司HR問清楚,不過不會兩邊都不用繳稅的,也要避免被重複課
稅
你在台灣上班,台灣這邊的公司總會需要幫你報健保之類的吧,即便是台灣人不用工作簽
證但應該還是會有人事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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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y Noah
at 2019-05-20T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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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kylar Davis
at 2019-05-23T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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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lanche
at 2019-05-25T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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