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不要加保... - 人資
By Mia
at 2009-05-15T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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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早就業獎助的部份好心確認了一下
失業失付是按月申請按月給付
提早就業獎助是於新公司加保就保滿三個月後
主動向勞保局申請的,可申請的金額為失業給付
未領完的一半。所以跟失業金是同一個coda
假設領了第一個月的失業金
並於請領第二個月失業金前已找到工作並穩定就業
滿三個月,可向勞保總局申請的提早就業獎助為
原請領失業金*2.5個月。
但若於一年內不幸再被資遣,可憑資遣證明申辦
失業金,可申請的次數為6-(1+2.5)=2.5個月
然失業金與提早就業獎助金合計領滿六次(六個月)
則就業保險年資重行計算。
就保年資被重行計算的人,找到工作後萬一不幸又
被資遣就要再看他加保的時間有三種不同的狀況,
於最後一次認定日後加一個月。再看重新加保的時
間。
1.重新加保就業保險未滿一年 ==>不得請領。
2.重新加保就業保險滿一年 ==>可請領三次。
3.重新加保就業保險滿二年以上==>可請領六次。
但是失業金+提早就業獎助金合計未滿六個月者,
年資不會重新計算,所以萬一不幸又被資遣於最
後一次認定日後加一個月;且重新投保滿一年則
可請領次數為六次。
也就是說 領滿的
加保12月個內再被資遣 ==>沒得請領
加保滿13個月再被資遣 ==>可請領三次
加保滿25岳月再被資遣 ==>可請領六次
但沒領滿的
加保12個月內再被資遣 ==>續領未領完
加保滿13個月再被資遣 ==>可請領六次
呼以上報告,希望有人聽得有 我在說什麼東東。
※ 引述《mddc62 (多笨多健康)》之銘言:
: 法律的部分已經有板友解釋得非常清楚
: 不過可以站在對方(勞方的)的立場去說明:
: 1.有較高的勞退金可以提撥
: 2.如果失業給付領到滿,那就業保險的年資就歸零
: 如果沒有領到滿,領提早就業給付好像不影響下次請領的月份數
: (須確認)
: 3.以後勞保老年給付也是採取投保年資,多一點投保時間總是好
: 雖然會少領尚未領的失業給付二分之一,但是就業保險年資沒有歸零、多勞退的提撥
: 多勞保的老年給付、多一些保障(如果貴公司有團保的話)
: 其實對勞方並沒有很多損失
: 另提醒:
: 會光明正大使出這種招式的人以後一定要小心他
: 交手務必留證據
: 而且以後可能需要處理他,屆時會很麻煩
: ※ 引述《grita (Grita)》之銘言:
: : 這週公司來了個新人,
: : 因為被前公司資遣,目前還在請領失業給付中,
: : 所以要求公司不要幫他加保,
: : 直到失業給付請領完畢.
: : 我一整個很不高興,因為公司有公司的制度,
: : 而且萬一要是發生職災或意外,
: : 反咬公司一口怎麼辦?
: : 偏偏對方是VP找來的人,GM要我不要踩這麼硬,
: : 所以我後來是請新人簽了一張切結書,
: : 大意是因個人原因不加保,若是有職災,與公司無關.
: : 我比較擔心,請問這樣的切結書有法律效力嗎?
: : 謝謝^^
--
失業失付是按月申請按月給付
提早就業獎助是於新公司加保就保滿三個月後
主動向勞保局申請的,可申請的金額為失業給付
未領完的一半。所以跟失業金是同一個coda
假設領了第一個月的失業金
並於請領第二個月失業金前已找到工作並穩定就業
滿三個月,可向勞保總局申請的提早就業獎助為
原請領失業金*2.5個月。
但若於一年內不幸再被資遣,可憑資遣證明申辦
失業金,可申請的次數為6-(1+2.5)=2.5個月
然失業金與提早就業獎助金合計領滿六次(六個月)
則就業保險年資重行計算。
就保年資被重行計算的人,找到工作後萬一不幸又
被資遣就要再看他加保的時間有三種不同的狀況,
於最後一次認定日後加一個月。再看重新加保的時
間。
1.重新加保就業保險未滿一年 ==>不得請領。
2.重新加保就業保險滿一年 ==>可請領三次。
3.重新加保就業保險滿二年以上==>可請領六次。
但是失業金+提早就業獎助金合計未滿六個月者,
年資不會重新計算,所以萬一不幸又被資遣於最
後一次認定日後加一個月;且重新投保滿一年則
可請領次數為六次。
也就是說 領滿的
加保12月個內再被資遣 ==>沒得請領
加保滿13個月再被資遣 ==>可請領三次
加保滿25岳月再被資遣 ==>可請領六次
但沒領滿的
加保12個月內再被資遣 ==>續領未領完
加保滿13個月再被資遣 ==>可請領六次
呼以上報告,希望有人聽得有 我在說什麼東東。
※ 引述《mddc62 (多笨多健康)》之銘言:
: 法律的部分已經有板友解釋得非常清楚
: 不過可以站在對方(勞方的)的立場去說明:
: 1.有較高的勞退金可以提撥
: 2.如果失業給付領到滿,那就業保險的年資就歸零
: 如果沒有領到滿,領提早就業給付好像不影響下次請領的月份數
: (須確認)
: 3.以後勞保老年給付也是採取投保年資,多一點投保時間總是好
: 雖然會少領尚未領的失業給付二分之一,但是就業保險年資沒有歸零、多勞退的提撥
: 多勞保的老年給付、多一些保障(如果貴公司有團保的話)
: 其實對勞方並沒有很多損失
: 另提醒:
: 會光明正大使出這種招式的人以後一定要小心他
: 交手務必留證據
: 而且以後可能需要處理他,屆時會很麻煩
: ※ 引述《grita (Grita)》之銘言:
: : 這週公司來了個新人,
: : 因為被前公司資遣,目前還在請領失業給付中,
: : 所以要求公司不要幫他加保,
: : 直到失業給付請領完畢.
: : 我一整個很不高興,因為公司有公司的制度,
: : 而且萬一要是發生職災或意外,
: : 反咬公司一口怎麼辦?
: : 偏偏對方是VP找來的人,GM要我不要踩這麼硬,
: : 所以我後來是請新人簽了一張切結書,
: : 大意是因個人原因不加保,若是有職災,與公司無關.
: : 我比較擔心,請問這樣的切結書有法律效力嗎?
: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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