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傷無法工作,公司自動退勞健保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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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n0224 (Lin)》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我表弟因放假日 出車禍受傷,無法工作,
: 然後他們老闆就自動幫他退保(勞健保),
: 請問這樣是否違法?
: 再來就是 是否可以請老闆開 非自願離職的單子,謝謝。

如果不是職業災害,
受傷期間無法工作可以先請普通傷病假,
一年內有30日是採半薪計算,
詳細請假規定可參照本文:
https://twworkforce.blogspot.tw/2017/04/blog-post_24.html

原則上勞動契約未終止以前,
雇主是不能任意退保的,
建議先跟雇主釐清一下到底是什麼情形,
或是找勞動局幫忙調解,
最後的打算,就是主張雇主違反勞工保險條例,
再依勞基法第14條第6款終止勞動契約要求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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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rsula avatarUrsula2017-05-06
請問發動14條的原因是違反勞工保險條例嗎? 勞基法與勞保
Ethan avatarEthan2017-05-11
是否切割來看。以違反勞保條例發動14條是否有點奇怪。
Agnes avatarAgnes2017-05-13
用了十四條更領不到資遣費吧?
Freda avatarFreda2017-05-16
14條可以依雇主違反勞工法令來主張,而勞保條例就是勞
動法令之一,要件並無不合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7-05-18
實務上依14條主張的確較難拿到資遣費(因為老闆根本不
知道勞工有這些權利),但既然都被退保了,外觀來看也
是跟被開除了沒兩樣,那至少用最後的手段去爭取自己的
權利,也是最下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