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iter337 (soup)》之銘言:
: 有些人上班常常是拖到上班時間
: 那如果我設定
: 只要在開工前5分鐘內(含剛好到)的時後打卡紀錄
: 每日多給4塊錢
: 一個月25天,若完全準時的人,錢就會多出100
: 遲到的人當然會有遲到幾分鐘扣多少錢的制度
: 各位看官意下如何,當然對於不削這100塊的人不會造成影響
: 存脆砸小錢換獎勵,這樣看似如何?
就我個人觀念看來,在上班前五分鐘在工作崗位上就定位是應該的
如果給早到的人獎勵,會不會本末倒置?
你的出發點是想要給滑壘(總是在最後一分鐘刷卡的人)ㄧ些警惕吧?
獎懲制度在人資的操作手法中本來拿捏就是ㄧ門學問
我會建議,先宣導要在上班前幾分鐘到達工作崗位
沒有到的人給他來個公告(譬如說是滑壘排行榜之類的)
人總是有羞恥心,而且還可以來個部門比賽,連主管都會覺得很沒面子!
如果公司有月獎金或是季獎金制度,也可以列入考評分數裡面!
記得喔!執行之前一定要有宣導期,不然會有反效果!
一點小小經驗,與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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