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辱警 與當事人同上銬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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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oline
at 2011-03-21T13:48

Table of Contents

我覺得新修正的刑訴34條真的很重要

如果司法人員對於相關人員的法律上權利都有基本認識的話

就不容易再發生這樣的事情

其實很多時候都是誤會

想的偏一點的或許認為這種接見通信權是在隱匿犯罪

但如果用人道一點溫暖一點的觀點來看

只是讓誤入歧途的被告有個人在身邊陪伴

不過如果法律已經明白規定

而且律師也出示宣讀相關法律的話

我認為

不管是 律師 法官 檢察官 司法警察

秉持著守法且尊重法律的態度

應該還是要給被告和律師基本的尊重

< 當然律師也要給警察一些尊重就是xd >

我是認為現在大部分的警察素質都不錯 基本法律知識也都可以

大概就是一些語氣上溝通上和個案的認知問題

反正律師跟警察或警察跟律師別吵架比較好

倒楣的還是被告跟被害人

趕快把案子結束比較實在!!








※ 引述《GunHam (槍.火腿)》之銘言:
: #1DHFrG0c 的推文
: 推 ps5566:依法可進行私下談話?? 是依照哪個法?? 01/30 15:10
: 推 ps5566:有串證之虞 本來就可以禁止你 刑訴有規定 01/30 15:12
: 律師對於刑訴法的修正 而且還是對律師很重要的修正
: 竟然不知道 XDDDDD
: ※ 引述《ps5566 (ps)》之銘言:
: : 我覺得很多事情 不外乎 法 理 情
: : 就法而言
: : 一.刑訴有規定 有一小時接見權
: : 參酌釋字645 應該是不能私下接見
: : 我覺得陳律師引用該法條 表示要私下接見一小時
: : 似乎不洽當
: 釋字654好像沒說能不能 私下接見 倒是有說要「監看而不與聞」
: 第34條立法理由也說要能「不受干預下充分自由溝通」
: 以上都還是對羈押中的被告而言 更何況是拘提或逮捕的偵查中被告
: 「隔著鐵欄」我想應該是不符合釋字654和立法理由的期待
: 這次的衝突很明顯就是警察不留心刑事訴訟法的修正 還停留在舊法的階段
: 警察機關也沒有配合刑訴34的修正 準備接見室這樣的場所
: 理想的接見室就是隔著透明玻璃的房間 警察可以看的到 但是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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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律師

All Comments

Brianna avatar
By Brianna
at 2011-03-22T11:33
接見通信權是在隱匿犯罪 actually......
Aaliyah avatar
By Aaliyah
at 2011-03-23T09:19
單純警察討厭嫌犯不配合吧XD
Ethan avatar
By Ethan
at 2011-03-24T07:04
這事後來就無聲無息了,有點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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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Necoo
at 2011-03-25T04:50
PS 我覺得陳律師蠻勇敢的 換作是我應該也會跟他一樣
Delia avatar
By Delia
at 2011-03-26T02:35
不過看這影片 下次要行使接見權 可能要隨時CALL蘋果
Hedy avatar
By Hedy
at 2011-03-27T00:21
看樣子下次我進警局我的HTC要隨時啟動錄影錄音狀態XD
Caitlin avatar
By Caitlin
at 2011-03-27T22:06
乾脆把行車記錄器改造成行人記錄器好了
Iris avatar
By Iris
at 2011-03-28T19:51
樓上這句話有趣又富涵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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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dele
at 2011-03-29T17:37
不同意"大部分警察素質都不錯"這一點 若有也僅限台北

律師考上醫生?

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11-03-21T02:32
※ 引述《h1236638 (h1236638)》之銘言: 1.其實你的論點有超級嚴重的錯誤 沒想到底下還有在板上自稱司律雙榜的人隨意推文贊同 如非手滑亂推實讓人遺憾 2.如果律師要採取和醫師一樣的保護注意 除了廢掉學分班與提高國考錄取率外 尚須限定全國社會組前1%才能念法律系(仿造全國自然組前1%才能念醫 ...

律師考上醫生?

Lucy avatar
By Lucy
at 2011-03-20T22:43
※ 引述《darkmanx2 (Ptt守望相助)》之銘言: : 不好意思想問個問題,常常有新聞報醫生考上律師 : 為什麼不常看到律師考上醫生,這是何故呢? 因為要取得考律師資格容易 20學分就好 搞不好不到 一學期就修完了 律師要跨醫師 要讀七年 一個律師還要在花七年 讀完都幾歲了 還不如把時間用 ...

律師考上醫生?

Rosalind avatar
By Rosalind
at 2011-03-20T22:09
如果一個人夠聰明,聰明到他可以選擇什麼樣的職業或是跨越怎樣的門檻 ,那也只能夠說明這個人很聰明這點特質而已。 換言之,假設一個人在考試的時候,最後選擇了A領域或B領域,是因為他 很聰明可以有較多的選擇。但我卻無法得出,選擇某領域的人一定就比較 會考試,一定可以痛電某領域的奇怪邏輯判斷, ...

請問關於張登科強制執行法一書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11-03-20T21:51
我在網路上看到這本書最新版本是民99年3月 http://findbook.tw/book/9787770304033/price 但找了博客來、金石堂、三民書局, 都無法網路訂購,因為已經絕版了.......!? 想請問這本書可以在哪裡購得呢? 這種情況好奇怪atat 還是書本身有什麼問題嗎 ...

律師考上醫生?

Xanthe avatar
By Xanthe
at 2011-03-20T14:01
※ 引述《cattiger (123鼓勵鼓勵)》之銘言: : 討論這種話題 實在很沒意義 我也藉這個標題及上面這句話來抒發一點淺見。確實,討論這個話題真的沒什麼意義(或 者說:意義不大!) 會考試,不一定代表將來成就就很大。前幾年曾有一個研究,將台灣實施大學聯考以來歷 年的聯考狀元,其後來在社會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