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標題問,因為同事也遇到類似問題
如果契約後續擴充期間是104年9月30日至106年9月30日
於104年9月已簽准辦理後續擴充,並與廠商完成同意後續擴充之換文作業,但至今未辦議
價
採購單位認為原招標公告無載明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擴充,且尚未完成後續擴充議價
程序,後續擴充公文無效,等於104年9月30至106年9月30
不在履約期間
採購單位要我們104年9月30日至106年2月28日辦理契約變更,106年3月1日至106年9月30
日再辦理後續擴充。
問題一:一定要辦契約變更嗎?不能直接用後續擴充嗎?
問題二:應該在什麼時候補辦議價?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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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契約後續擴充期間是104年9月30日至106年9月30日
於104年9月已簽准辦理後續擴充,並與廠商完成同意後續擴充之換文作業,但至今未辦議
價
採購單位認為原招標公告無載明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擴充,且尚未完成後續擴充議價
程序,後續擴充公文無效,等於104年9月30至106年9月30
不在履約期間
採購單位要我們104年9月30日至106年2月28日辦理契約變更,106年3月1日至106年9月30
日再辦理後續擴充。
問題一:一定要辦契約變更嗎?不能直接用後續擴充嗎?
問題二:應該在什麼時候補辦議價?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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