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颱風災害問題探討我國災害防救機制之革新 - 消防工作討論

By Vanessa
at 2008-10-06T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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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看到順手轉的... 文章跟我無關阿 作者也不知是啥研究員...
http://www.npf.org.tw/particle-4761-3.html
特約研究員 裴晉國
一、 當前背景分析
今年自七月以來颱風災害不斷,卡玫基、鳳凰、辛克勒和先後來襲,分別造成中部
地區大淹水、台北和花蓮地區爆發土石流,以及暴雨惡水重創南投廬山溫泉區並沖毀台中
、高雄重要橋樑,造成民眾傷亡、家園被毀的慘劇。雖然風災水患重創台灣,造成人民生
命財產損傷,這究竟是天災抑或人禍?其責任歸屬自應儘速追究,才能平民怨、正官箴;
但是,今年以來颱風帶來危害之嚴重性,以及風災水患頻仍之密集度,實在值得國人和政
府部門特別重視並研議有效的因應方案。
事實上,台灣本是一個極為容易發生天然災害的地區。從地理結構而言,台灣位處地
球板塊交接處,中央山脈即是因為板塊推擠所隆起的高山地形,至今地震研究專家仍時時
警告著,台灣每隔三十年左右即會因地底能量累積而發生大地震;而且台灣沿山地區密佈
許許多多的斷層,極為容易因為地震斷層錯動而造成重大傷亡。同時,台灣位於太平洋低
壓生成的颱風所經常通過的路徑當中,每年侵襲台灣的颱風不在少數;而每每在大地震過
後,便會影響台灣地質結構而致山地土質鬆動,一經颱風來襲、豪雨惡水沖刷,山區土石
下滑衝擊山坡地帶,或者滾入溪河、夾帶於山洪之中,進而形成土石流淹沒部落,或造成
河流淤積、河水泛濫潰堤而淹沒城市農田。故台灣之生成,本係地震造山運動形成高山後
,再有數百萬年來不斷的暴雨沖襲山地,山地土石鬆動順土石流而下,沖積形成平原、縱
谷、盆地之地形。因此,大地震與豪大雨乃是台灣生成之源,其大自然力量之大絕非人力
可以阻擋,所以當台灣已佈滿人居後,其造成的破壞力也特別強。
尤其我國因人口密度和都市化程度甚高,以及山坡地、風景區過度開發破壞水土保持
,加以近年來地球暖化造成全球性氣候異常,使得自然災害帶來的衝擊更為嚴重,只要大
地震或颱風來襲,往往會造成人民的重大傷亡和地方基礎設施的破壞。也因此,台灣的天
然災害問題不僅較其他國家嚴重,而且隨著全球溫室效應造成氣候變遷問題惡化,常伴隨
颱風而來的驚人雨量,復以都市雨水下水道建置及疏浚不足,屢屢重創各起,形成災禍。
台灣近年來因自然力合併上述錯置區位規劃,肇致災害不斷發生,造成人民和企業損失也
愈益嚴重,亟需加以因應。
二、相關問題評估
我國自一九九○年代中期以來,歷經賀伯颱風造成北縣板橋等地大淹水、九二一大地
震重創中部地區、象神颱風造成基隆河上游泛濫、納莉颱風致使大台北遭受空前洪泛衝擊
,再到近年來颱風屢次來襲嚴重破壞中部地區谷關、南投一帶的風景設施和交通基礎建設
。然而,多年以來的天災地變,並未使我國防災救災體系有所改善,每當災害來襲仍使得
人民生命財產受損,而社會大眾對於政府救災表現也多有怨言,顯示我國消防機構救災能
力有待提昇,而整體災害防救機制也亟需檢討改善。
若從一般民眾觀點來看,當前我國消防機構與救災機制之缺失,大抵包括以下數端:
第一, 救援指揮系統混亂,救災事權並未釐清:
從近來幾次颱風災害發生時的情形,可以看出我國救災指揮機制所面臨的困境,諸如
后豐大橋封橋權責歸屬不明、廬山溫泉區居民撤離要靠中央下令、若干受災地區民眾苦待
救援等問題,都顯示出我國救災指揮系統並非相當健全,以致救災事權未能明確釐清,造
成災害防救工作出現死角,而影響災害之防範與民眾之救援。
目前我國雖在中央設有「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而各相關部會和地方直轄市、縣市也
都分別設有部會和地方層級的「災害應變中心」,由中央行政、部會和地方首長指揮領導
;惟災害應變中心並非常設組織,僅係因應颱風來襲而開設的臨時性工作編組,加以此一
臨時性工作編組乃是原行政部門各派人員參與的組合,在協調溝通上難有良好默契,並可
能在發生重大災難時缺乏承擔救災責任的勇氣。其結果必然缺乏統一指揮調度救災工作的
核心部門,而造成各單位臨事敷衍、遇責推諉的情形,最後一切都依賴中央及地方首長之
督導,往往貽誤了救災的時機。例如,后豐大橋封橋權責究竟應屬交通部、地方工務單位
或警政單位至今事權不明,而廬山地區受災嚴重難以搶救但卻責任歸屬不明,都是我國救
災事權並未釐清所造成的問題。
第二,救災組織人員編制不足,災害救援能量有限:
近年來我國消防部門雖已脫離警政署而獨立成立消防署,且各直轄市、縣市亦紛紛設
有消防局,惟現行消防體系之建制層級偏低(隸屬於內政部),而實際負責救援工作的地
方消防單位在組織人員編制和財政預算經費方面,都難以承擔鉅大災難之防治與救援業務
。而在使用民力投入災害救援工作方面,雖設有義警、義消、婦女防火宣傳隊、鳳凰志工
隊、睦鄰救援隊和其他民間救難團體,但是一般而言,民間投入救災人員僅係憑藉其善心
、熱忱,除少數專業救難團隊外,大都缺乏專業訓練。因此,整體而言,我國災害救援人
力仍然不足,以致重大災難或跨縣市天災地變發生時,便出現救援能量不足之困境;此亦
我國經常需要出動國軍部隊參與救援工作,或如九二一震災發生時消防救災單位根本無足
夠能力應付處理之原因。
第三, 災害預警及通報系統未臻健全:
目前我國災害預警及通報系統,主要依靠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針對颱風強度、路徑、
影響時間與區域,以及土石流發生可能地區發佈警報,並透過新聞媒體向大眾宣佈,以預
防災害發生。
然而這種向大眾預警的災難通報方式,無法將各鄉鎮甚至村里所面臨的災害威脅真正
下達到基層,以致基層民眾難以事先防備災難發生,待災害來臨之際已是措手不及為時已
晚。再者,我國現行警報系統,僅係對各項天災發佈預警,但對於可能造成災害的預防工
作卻無能為力,例如無法事先作好橋樑安全檢測與評估工作、危險坡地和部落之安全處理
、低窪地區防範淹水工作等,均非現行警報系統相關機制所能處理。此外,對於災害發生
後,災區之位置、災害之規模和程度、需要救援之急迫性和優先順序、所需救援之物資和
人力等,也缺乏有效的回報系統;因此,行政部門往往是看到新聞媒體報導才知道何處有
災害發生,而行政部門首長災後的視察行動,也往往是依據媒體當中所呈現的各地受創情
形而決定視察點,如此對於災害救援,往往無法因地制宜,或者有緩不濟急之情況發生。
從以上分析可知我國當前災害防救機制問題仍多,包括救援指揮系統混亂,災害防救
事權並未釐清,救災組織人員編制不足,災害預警及通報系統未臻健全,以致於災害防治
工作無法落實,災後救援行動難符民眾期望,尤其大地震或大淹水等巨災發生時,更出現
救援工作陷入混亂之情形。因此,我國至有必要進行災害防救機制之革新,健全防災組織
體系,提昇國家防災能量,以期保障全國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維護人民安居樂業之生活
環境。
三、建議事項
台灣既處於多地震、多洪流的地理生態環境中,政府部門除宜正視各區域之溪流洪水
問題,重新策訂排水防洪與河流整治之規劃,加強山區、坡地違建濫墾之查察取締,並透
過教育宣導提高民眾災害威脅之危機意識與應變能力外,尤其必須加強我國災害防救之機
制,以利中央政府協調地方政府部門,整合跨部會及跨區域救災人力資源,深入推動各項
援助地方救災事宜,才能落實我國災害防救工作。以下謹提出未來我國災害防救體系革新
之建議:
第一,建立直屬行政院之中央災害防救部門,提昇國家災害救援效能
由於我國當前災害防救機制出現救援指揮系統混亂、救害防救事權歸屬不明、救災組
織人員編制不足,以及災害預警及通報系統未臻健全等等問題,因此,革新我國災害防救
體系的第一要務,乃是統一災害防救事權於一個常設機構,改變現行僅在內政部下設置消
防署這樣的三級單位,而在災變來臨時,才又啟動「災害應變中心」的機制,交由中央與
地方首長指揮。
因此,未來宜建立直屬行政院之中央災害防救部門,提昇其位階為中央二級組織,以
利其指揮縣市首長和地方消防或救災單位。當務之急,至少須調整現行消防署之組織架構
,強化其防救災害之能力。首先,宜整合各部會之救災資源,交消防署統一指揮;其次,
在組織上調整消防署現行九個組的編置,而從災害防救指揮、災害預防、災害預警、災害
通報、災害救助、賑災紓困等方面著手,重新建立新的災害防救常設組織架構,以全面提
昇我國行政部門的救災能力。在這方面,我國雖錯失成立專責救災單位,但仍可考慮效法
美國,將原本分散在不同部門的救災機構整合起來(如原已成立負責救難之「聯邦救難總
署FEMA」,於911後整合於國土安全部中),負責聯邦政府對大型災害應變、救濟、事先
準備與演習、事後的復建以及整體減災的規劃等事項,以保護國家及人民免於颱風、地震
、洪水、火災等災害,並且在戰爭和恐怖攻擊等人為災難之衝擊,確保國家和人民安全,
或在災害發生時減少財產和人員損失。
第二,擴大地方消防救災單位之組織人員編制,落實基層災害預警及通報系統
由於救災工作往往是由地方消防救災單位負責執行工作,但是現行各直轄市、縣市消
防局組織人員編制規模,根本無法應付鉅型災害發生後的應變援救工作。特別是台灣人口
眾多,都市化程度甚高,辦公居住處所非常密集,一旦發生火災地震可能造成重大傷亡,
自非現有地方災害防救部門所能處理,而地方救援工作往往求其時效,不能一逕等待中央
或國軍部門相助,因此,我國實有必要擴大地方消防救災單位之組織人員編制,並加強救
援能力之訓練,以提昇地方災害防救之能量。
此外,有鑑於現有災害預警及通報機制尚未落實到地方基層,因此未來我國應改變災
害預警通報系統,除仍須繼續加強透過媒體向大眾進行災難來襲示警的方式外,並宜由中
央到地方直轄市、縣市,再到鄉鎮乃至村里鄰,建立完整、暢通的災害預警及通報系統,
使由中央對地方的災害預警,以及從地方基層到縣市到中央的災害發生通報,都能夠及時
呈現和反映,且各鄉鎮甚至村里基層在面臨災害威脅時,能夠立刻因應,採取必要的措施
,保障民眾安全,並在災害發生而有民眾需要救援之際,中央和地方也能夠迅速反應,搶
救急難的基層民眾。如此,始能有效作好預防災害和救援受災者的工作,減少地方人民生
命財產的損失。
第三,促使民防力量投入救災工作,強化民間救災團隊之訓練
台灣地處多地震、多颱風之地區,加以都市化程度高,人口居住至為密集,一旦發生
大規模火災、工業災害(如車諾比核電廠輻射外洩)、恐怖攻擊和戰爭爆發時,勢將造成
重大傷亡之災難,即使投注中央與地方災害防救之力量,亦未必能夠救民眾於危難;而且
,重大災難發生時,往往千鈞一髮,亟待救援人員即時展開最迅速之救援行動。因此,未
來政府應挹注必要經費資源,擴大民間專業救難團隊,進而加強其訓練和裝備;並可以在
既有民防工作基礎上,透過有效的訓練和編組,將基層民防力量轉化為救災預備隊伍,以
提昇民間災害救援力量,而能在災害發生時及時搶救受災民眾,此亦我國未來救災機制之
革新工程中相當重要之一環。
(本分析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
http://www.npf.org.tw/particle-4761-3.html
特約研究員 裴晉國
一、 當前背景分析
今年自七月以來颱風災害不斷,卡玫基、鳳凰、辛克勒和先後來襲,分別造成中部
地區大淹水、台北和花蓮地區爆發土石流,以及暴雨惡水重創南投廬山溫泉區並沖毀台中
、高雄重要橋樑,造成民眾傷亡、家園被毀的慘劇。雖然風災水患重創台灣,造成人民生
命財產損傷,這究竟是天災抑或人禍?其責任歸屬自應儘速追究,才能平民怨、正官箴;
但是,今年以來颱風帶來危害之嚴重性,以及風災水患頻仍之密集度,實在值得國人和政
府部門特別重視並研議有效的因應方案。
事實上,台灣本是一個極為容易發生天然災害的地區。從地理結構而言,台灣位處地
球板塊交接處,中央山脈即是因為板塊推擠所隆起的高山地形,至今地震研究專家仍時時
警告著,台灣每隔三十年左右即會因地底能量累積而發生大地震;而且台灣沿山地區密佈
許許多多的斷層,極為容易因為地震斷層錯動而造成重大傷亡。同時,台灣位於太平洋低
壓生成的颱風所經常通過的路徑當中,每年侵襲台灣的颱風不在少數;而每每在大地震過
後,便會影響台灣地質結構而致山地土質鬆動,一經颱風來襲、豪雨惡水沖刷,山區土石
下滑衝擊山坡地帶,或者滾入溪河、夾帶於山洪之中,進而形成土石流淹沒部落,或造成
河流淤積、河水泛濫潰堤而淹沒城市農田。故台灣之生成,本係地震造山運動形成高山後
,再有數百萬年來不斷的暴雨沖襲山地,山地土石鬆動順土石流而下,沖積形成平原、縱
谷、盆地之地形。因此,大地震與豪大雨乃是台灣生成之源,其大自然力量之大絕非人力
可以阻擋,所以當台灣已佈滿人居後,其造成的破壞力也特別強。
尤其我國因人口密度和都市化程度甚高,以及山坡地、風景區過度開發破壞水土保持
,加以近年來地球暖化造成全球性氣候異常,使得自然災害帶來的衝擊更為嚴重,只要大
地震或颱風來襲,往往會造成人民的重大傷亡和地方基礎設施的破壞。也因此,台灣的天
然災害問題不僅較其他國家嚴重,而且隨著全球溫室效應造成氣候變遷問題惡化,常伴隨
颱風而來的驚人雨量,復以都市雨水下水道建置及疏浚不足,屢屢重創各起,形成災禍。
台灣近年來因自然力合併上述錯置區位規劃,肇致災害不斷發生,造成人民和企業損失也
愈益嚴重,亟需加以因應。
二、相關問題評估
我國自一九九○年代中期以來,歷經賀伯颱風造成北縣板橋等地大淹水、九二一大地
震重創中部地區、象神颱風造成基隆河上游泛濫、納莉颱風致使大台北遭受空前洪泛衝擊
,再到近年來颱風屢次來襲嚴重破壞中部地區谷關、南投一帶的風景設施和交通基礎建設
。然而,多年以來的天災地變,並未使我國防災救災體系有所改善,每當災害來襲仍使得
人民生命財產受損,而社會大眾對於政府救災表現也多有怨言,顯示我國消防機構救災能
力有待提昇,而整體災害防救機制也亟需檢討改善。
若從一般民眾觀點來看,當前我國消防機構與救災機制之缺失,大抵包括以下數端:
第一, 救援指揮系統混亂,救災事權並未釐清:
從近來幾次颱風災害發生時的情形,可以看出我國救災指揮機制所面臨的困境,諸如
后豐大橋封橋權責歸屬不明、廬山溫泉區居民撤離要靠中央下令、若干受災地區民眾苦待
救援等問題,都顯示出我國救災指揮系統並非相當健全,以致救災事權未能明確釐清,造
成災害防救工作出現死角,而影響災害之防範與民眾之救援。
目前我國雖在中央設有「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而各相關部會和地方直轄市、縣市也
都分別設有部會和地方層級的「災害應變中心」,由中央行政、部會和地方首長指揮領導
;惟災害應變中心並非常設組織,僅係因應颱風來襲而開設的臨時性工作編組,加以此一
臨時性工作編組乃是原行政部門各派人員參與的組合,在協調溝通上難有良好默契,並可
能在發生重大災難時缺乏承擔救災責任的勇氣。其結果必然缺乏統一指揮調度救災工作的
核心部門,而造成各單位臨事敷衍、遇責推諉的情形,最後一切都依賴中央及地方首長之
督導,往往貽誤了救災的時機。例如,后豐大橋封橋權責究竟應屬交通部、地方工務單位
或警政單位至今事權不明,而廬山地區受災嚴重難以搶救但卻責任歸屬不明,都是我國救
災事權並未釐清所造成的問題。
第二,救災組織人員編制不足,災害救援能量有限:
近年來我國消防部門雖已脫離警政署而獨立成立消防署,且各直轄市、縣市亦紛紛設
有消防局,惟現行消防體系之建制層級偏低(隸屬於內政部),而實際負責救援工作的地
方消防單位在組織人員編制和財政預算經費方面,都難以承擔鉅大災難之防治與救援業務
。而在使用民力投入災害救援工作方面,雖設有義警、義消、婦女防火宣傳隊、鳳凰志工
隊、睦鄰救援隊和其他民間救難團體,但是一般而言,民間投入救災人員僅係憑藉其善心
、熱忱,除少數專業救難團隊外,大都缺乏專業訓練。因此,整體而言,我國災害救援人
力仍然不足,以致重大災難或跨縣市天災地變發生時,便出現救援能量不足之困境;此亦
我國經常需要出動國軍部隊參與救援工作,或如九二一震災發生時消防救災單位根本無足
夠能力應付處理之原因。
第三, 災害預警及通報系統未臻健全:
目前我國災害預警及通報系統,主要依靠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針對颱風強度、路徑、
影響時間與區域,以及土石流發生可能地區發佈警報,並透過新聞媒體向大眾宣佈,以預
防災害發生。
然而這種向大眾預警的災難通報方式,無法將各鄉鎮甚至村里所面臨的災害威脅真正
下達到基層,以致基層民眾難以事先防備災難發生,待災害來臨之際已是措手不及為時已
晚。再者,我國現行警報系統,僅係對各項天災發佈預警,但對於可能造成災害的預防工
作卻無能為力,例如無法事先作好橋樑安全檢測與評估工作、危險坡地和部落之安全處理
、低窪地區防範淹水工作等,均非現行警報系統相關機制所能處理。此外,對於災害發生
後,災區之位置、災害之規模和程度、需要救援之急迫性和優先順序、所需救援之物資和
人力等,也缺乏有效的回報系統;因此,行政部門往往是看到新聞媒體報導才知道何處有
災害發生,而行政部門首長災後的視察行動,也往往是依據媒體當中所呈現的各地受創情
形而決定視察點,如此對於災害救援,往往無法因地制宜,或者有緩不濟急之情況發生。
從以上分析可知我國當前災害防救機制問題仍多,包括救援指揮系統混亂,災害防救
事權並未釐清,救災組織人員編制不足,災害預警及通報系統未臻健全,以致於災害防治
工作無法落實,災後救援行動難符民眾期望,尤其大地震或大淹水等巨災發生時,更出現
救援工作陷入混亂之情形。因此,我國至有必要進行災害防救機制之革新,健全防災組織
體系,提昇國家防災能量,以期保障全國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維護人民安居樂業之生活
環境。
三、建議事項
台灣既處於多地震、多洪流的地理生態環境中,政府部門除宜正視各區域之溪流洪水
問題,重新策訂排水防洪與河流整治之規劃,加強山區、坡地違建濫墾之查察取締,並透
過教育宣導提高民眾災害威脅之危機意識與應變能力外,尤其必須加強我國災害防救之機
制,以利中央政府協調地方政府部門,整合跨部會及跨區域救災人力資源,深入推動各項
援助地方救災事宜,才能落實我國災害防救工作。以下謹提出未來我國災害防救體系革新
之建議:
第一,建立直屬行政院之中央災害防救部門,提昇國家災害救援效能
由於我國當前災害防救機制出現救援指揮系統混亂、救害防救事權歸屬不明、救災組
織人員編制不足,以及災害預警及通報系統未臻健全等等問題,因此,革新我國災害防救
體系的第一要務,乃是統一災害防救事權於一個常設機構,改變現行僅在內政部下設置消
防署這樣的三級單位,而在災變來臨時,才又啟動「災害應變中心」的機制,交由中央與
地方首長指揮。
因此,未來宜建立直屬行政院之中央災害防救部門,提昇其位階為中央二級組織,以
利其指揮縣市首長和地方消防或救災單位。當務之急,至少須調整現行消防署之組織架構
,強化其防救災害之能力。首先,宜整合各部會之救災資源,交消防署統一指揮;其次,
在組織上調整消防署現行九個組的編置,而從災害防救指揮、災害預防、災害預警、災害
通報、災害救助、賑災紓困等方面著手,重新建立新的災害防救常設組織架構,以全面提
昇我國行政部門的救災能力。在這方面,我國雖錯失成立專責救災單位,但仍可考慮效法
美國,將原本分散在不同部門的救災機構整合起來(如原已成立負責救難之「聯邦救難總
署FEMA」,於911後整合於國土安全部中),負責聯邦政府對大型災害應變、救濟、事先
準備與演習、事後的復建以及整體減災的規劃等事項,以保護國家及人民免於颱風、地震
、洪水、火災等災害,並且在戰爭和恐怖攻擊等人為災難之衝擊,確保國家和人民安全,
或在災害發生時減少財產和人員損失。
第二,擴大地方消防救災單位之組織人員編制,落實基層災害預警及通報系統
由於救災工作往往是由地方消防救災單位負責執行工作,但是現行各直轄市、縣市消
防局組織人員編制規模,根本無法應付鉅型災害發生後的應變援救工作。特別是台灣人口
眾多,都市化程度甚高,辦公居住處所非常密集,一旦發生火災地震可能造成重大傷亡,
自非現有地方災害防救部門所能處理,而地方救援工作往往求其時效,不能一逕等待中央
或國軍部門相助,因此,我國實有必要擴大地方消防救災單位之組織人員編制,並加強救
援能力之訓練,以提昇地方災害防救之能量。
此外,有鑑於現有災害預警及通報機制尚未落實到地方基層,因此未來我國應改變災
害預警通報系統,除仍須繼續加強透過媒體向大眾進行災難來襲示警的方式外,並宜由中
央到地方直轄市、縣市,再到鄉鎮乃至村里鄰,建立完整、暢通的災害預警及通報系統,
使由中央對地方的災害預警,以及從地方基層到縣市到中央的災害發生通報,都能夠及時
呈現和反映,且各鄉鎮甚至村里基層在面臨災害威脅時,能夠立刻因應,採取必要的措施
,保障民眾安全,並在災害發生而有民眾需要救援之際,中央和地方也能夠迅速反應,搶
救急難的基層民眾。如此,始能有效作好預防災害和救援受災者的工作,減少地方人民生
命財產的損失。
第三,促使民防力量投入救災工作,強化民間救災團隊之訓練
台灣地處多地震、多颱風之地區,加以都市化程度高,人口居住至為密集,一旦發生
大規模火災、工業災害(如車諾比核電廠輻射外洩)、恐怖攻擊和戰爭爆發時,勢將造成
重大傷亡之災難,即使投注中央與地方災害防救之力量,亦未必能夠救民眾於危難;而且
,重大災難發生時,往往千鈞一髮,亟待救援人員即時展開最迅速之救援行動。因此,未
來政府應挹注必要經費資源,擴大民間專業救難團隊,進而加強其訓練和裝備;並可以在
既有民防工作基礎上,透過有效的訓練和編組,將基層民防力量轉化為救災預備隊伍,以
提昇民間災害救援力量,而能在災害發生時及時搶救受災民眾,此亦我國未來救災機制之
革新工程中相當重要之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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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ward Lew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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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可不知道的消防結語..作者[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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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可不知道的消防4 文轉消防大兵.作者[email protected]

By Skylar DavisLi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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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可不知道的消防3 文轉消防大兵.作者[email protected]

By Oliv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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