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人資專業,同事有疑問關於本薪的概念,如果員工是於11/16到職,薪資為月薪制3萬元,
有勞健保,沒有其他獎金項目。
那當月本薪欄是填30000/30*15=15000
還是本薪寫3萬,然後下方扣除未到職天數15天?
同樣在離職上的本薪,如果他是11/16離職,本薪應是寫3萬再扣,還是依照出勤天數算出作
為本薪?
謝謝大家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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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勞健保,沒有其他獎金項目。
那當月本薪欄是填30000/30*15=15000
還是本薪寫3萬,然後下方扣除未到職天數15天?
同樣在離職上的本薪,如果他是11/16離職,本薪應是寫3萬再扣,還是依照出勤天數算出作
為本薪?
謝謝大家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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