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研替血淚史 (第3集)(轉調2次) - 加班
By Robert
at 2014-01-14T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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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DIRDS 看板 #1IjSYdpp ]
作者: vbangus (電機小胖翔) 看板: DIRDS
標題: [回役] 我的研替血淚史 (第3集)(轉調2次)
時間: Sun Dec 22 00:58:12 2013
第3集 從 被核定轉調的日子之後 到 找到第2間公司然後去報到的日子
(即大家所熟知的轉調期間2個月找到新接收單位的時間)
轉調核定公文下來之後,接著就是請研替專案辦公室的轉調承辦人,幫我打開
研替系統上的履歷資料以供其它新公司查詢。此期間,我依然「做自己,好自在」,
但由於我大概知道此時就好比從固態組要再轉回自己念的RF領域,說真的就算是親
自找工作,也不容易,況且那時還卡在很尷尬的期間,剛好是用人需求的淡季。所以,
當時心想,反正我現在就是充實自己,做自己想做的事,如果真的沒有找到,
就算改服一般替代役也沒差,這之間公假、役期都照算,等於還是有薪假。
(轉調核定公文下來後,原公司即沒有再打電話來,想必他們是開始緊張了。)
過了三個星期,有一個新公司打電話跟我說在研替系統上看到我的資料,
他們覺得我是他們適合的人才,就叫我去面試了。這一間公司是在南港軟體園區的
「小T」公司,主要是"XP", "DXLL", "LEVONO", "SUNKING"...等各國際大廠品牌
以及CTIA之認證實驗室,公司規模非常小。
以下是新公司人資跟我面試的對話:
新公司人資:你好你好!請坐!
我:你好!謝謝!
接著就問了一些基本問題,最後,關鍵對話:
新公司人資:你是轉調役男,那...你前一間公司呢?
我:XX公司。
新公司人資:為什麼會從那邊離開?
我:因為做的跟學的差距太大。
新公司人資:喔,了解。好,我等下請總經理來跟你介紹公司做的東西。
我:好。
接下來就是總經理介紹公司的東西給我,包括OTA測試、以及雜訊測試等等
這兩大RF EMC領域。(投影片+參觀整個公司)
新公司總經理:好,以上就是公司的介紹,你先前是在哪裡工作?
我:XX公司,做製程整合的。
新公司總經理:我們這邊不像晶圓廠,專門大量生產拼毛利率,這邊主要才真正
是以研發為主的公司,雖然規模不大。
我:嗯,了解,那請問一下公司這邊幾點上班?
新公司總經理:9點上班。
我:嗯,那...下班時間是幾點?
新公司總經理:嗯....六點阿。
我:嗯,了解。
結束之後,對話如下:
新公司人資:你先寫一下你期望的待遇。
我:按公司規定可以嗎?
新公司人資:不,你還是寫一個數字好了。
我:好。(我寫的跟前一間公司的月薪一樣)
新公司人資:ok,請問一下何時可上班?
我:都可以,大概2星期後,因為役政署還有一些轉調程序要弄。
新公司人資:那請問一下你知道轉調程序要怎麼弄嗎?
我:我再打電話給研替辦公室好了。
新公司人資:嗯,基本上我們這邊週休二日,且你今天是...怎麼過來的?
我:開車過來。
新公司人資:ok,我們這邊地下室有一個機械車位亦可讓你停,你可以考慮看看。
我:好。
新公司人資:那我這邊再等你的消息摟。
我:好。
結束了此次面試後,新公司的人資又打來,叫我回傳轉調接收意願書至新公司俾便
辦理轉調手續,於是公司轉換程序就開始了。
後來總經理亦親自打電話過來叫我到公司一趟再詳細介紹公司的東西與機台給我,
以及順便問我有意願走雜訊測試或是OTA測試等等。同時也順便辦了一些
相關轉調要弄的手續。
緊接著,原先第一間公司也打電話到我手機來了,但我沒接到,不過他們有留言說
獎學金60幾萬要我賠,以先讓我有充裕的時間做準備。
此時我開始心裡在想,原先是公司要我走人的,又不是我不去他們那邊上班,
竟還好意思要我賠獎學金?
如果這個事情弄到各大報章雜誌媒體的話,豈不是大笑話?
一間全台灣知名的大公司竟然會向一個小老百姓,而且是「役男」,一次想要回先
前公司發的所有獎學金?
當時我心理真的是,不知該笑還是該哭。由於公司這種無理頭的要求,索性,
公司打來的電話你老子我都不爽接了!
後來南投役政署也打電話來,跟我說:「你趕快回原公司做好交接,不要把別人
搞得麻煩。拜託啦,再麻煩你了!」
原來,原公司所謂的「交接」,就是要我回去辦離職手續。
役政署還特別發文到新公司說:
「由於役男尚未在原公司辦好交接,故歉難接受新公司的役男接收申請。」
於是乎,心裡開始有譜了,再加上獎學金60幾萬要賠回的事情,準備開始與
原公司的火藥性之爭執.......
公司還以簡訊說:「如果再不接電話的話,公假就放到今天為止,明天如果再無消息
的話,就直接通報役政署!」
某一天,我陪同我弟(我弟負責下去新竹了解原公司在耍什麼花樣),特別從台北開車
下去新竹,進公司門之後,公司這一方也來了2位人資部的同仁,還來了一位
法務部的律師(話最多的一位),於是乎全部都到了會議室開始對話:
人資部:首先是先辦離職手續,保密協定請先簽一下。
我:好。
人資部:接著就是離職申請書,不過上面的離職原因,你放心,
我們直接寫「研發替代役-釋出」即可。
我弟:等等等等,為什麼離職原因的欄位,空白那麼大?你們是不是想亂添加什麼
自願離職等等之類的不實說明阿?
律師:好好好!這個請你們放心,你們就把「研發替代役-釋出」這一句話後面,
全部塗滿斜線,這樣可以吧?但不要塗到那一段既有的原因說明。
我弟:好好!來,我幫你塗!
人資部:接下來,就是你獎學金的賠款問題比較大,一共60幾萬,麻煩您先看一下當
初簽的合約,其實你是要賠的。
我:等等,合約上寫說,若乙方(我)不履行的話,.....才要賠阿?
但現在是你們要我離職的耶!請你們不要斷章取義。
人資部:哦,是嗎?但是,是你先違反規定的阿!
(P.S.如果真的是役男的錯的話,也不會被判定"轉調",直接判定"改服"即可,
況且大家可想想,公假部份在轉調公文下來後,還是一直持續著,直到確定到新公
司第一天上班為止。想必多半是公司理虧了!)
我:都已經被判「轉調」了,難道還會是役男的錯?我想有役政署的行文以茲佐證!
律師:我不管啦,你先不要看那個公文,今天役政署會這樣判「轉調」,也就是你
一定要離開公司,一定是役男的錯啦!
我弟:好好好,那也請公司你們這邊拿出證據出來,看看我哥今天哪邊有違反規定好嗎?
人資部:好!他就是因為兼職!來,這邊一大疊資料,且我們還掌握了很多情資,
可證明他有兼職!
我弟:拿出來阿!
人資部:(笑) 現在不能拿。
我:你們也幫幫忙,平常一天工作八小時已經夠累了,哪有力氣再兼差?不用
腦想也知道!
我弟:疑...等等,這些資料的日期都不是他服役的時候阿?我不想看。
人資部:你看一下這一份的更新日期。
我弟:這更新日期,一定是代表"他"有去更新嗎?還是你們捏造證據來隨便
亂誣指他有的?
律師:到底是有沒有兼差,其實只有XX你最清楚!
人資部:對阿,況且,我們公司也不只新竹一個研發部門,南科、台北還有很多研發
部,如果你被判「續留」的話,我們會協助你轉單位的。
我:我不管啦,現在被判的是「轉調」!按照替代役實施條例,一定是公司會對役男
做出什麼侵害役男的事件之疑慮才會有這樣的判決的啦!
人資部:來!這邊有兩種離職證明,一種是假設你獎學金已賠完了,我這邊就給你
一張最乾淨的離職證明;反之,你還沒賠款的話,你拿到的證明會是這張,上面會寫
你還欠公司多少錢,你自己先想請楚看你要哪一張,明天再來新竹一趟跟我說。
這也算是工作交接的一部份!
我弟:好啦,哥,看現在這種情況,也沒什麼話好說了,我們先回去。
我:好!
律師:你自己好好想清楚這件事情要如何處理?你想要在科技業留下污點嗎!
後來,我跟我弟就從寶山交流道,直衝到台北,一路上我弟跟我聊起一段對話:
我弟:哥,我們家裡公司有配合的法律顧問,你先幫我打電話給X律師。
我:好。
打完後,我弟跟律師敘述完問題後,得到回應以及對話如下:
律師:這個問題,通常法律上有沒有兼差,一定要看他在服役期間,
有無其它薪資入帳記錄,以及有無掛勞健保在公司,你這種情況,役政署之所以判
轉調的原因乃因他們查不到我剛所列的事證,因為一個案子要查,
講究的是證據。如果之後要打官司的話,你們的勝算會非常大,就不要理他們就好了。
況且民法的官司的話,能夠查的也不多,除非是很重大的刑事案件。
我弟:喔,了解!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他們現在以不還獎學金60幾萬就不給他離職證
明,交接程序也都沒辦法辦了,公司就是逼他一定要賠錢才肯發離職證明,
請問一下這個要怎麼辦?
律師:如果是這樣的話,可以告他們妨害工作自由!你們就寫個存證信函到公司即可,
他們就會怕了!
我弟:ok,了解。
律師:別忘了現在是你們勝算比較大,至於要不要請律師打官司,必要性也不大,
你們就把你們核定轉調的公文出示出來即可。而且,一間大企業,會想要回先前所發的
獎學金,實在笑死人了!如果刊登至各大報章媒體的話,一定會引發一陣譁然,
那這樣以後誰還敢拿其它地方所發的獎學金阿?
我弟:ok,了解。謝謝!bye
我弟:哥,你回去就照律師的方法做,然後因為你根本沒有兼職嘛,所以有時
他們會亂套你的話,就是要逼你的供,因此跟公司的人講話,你要非常非常小心!
我:好!難怪像江國慶的案子就是類似這樣被冤枉的,還好我這件案子是「轉調」。
後來,就照了律師的意思下去做,以下是我寄給公司的信件:
「
您好,
因為在服役工作期間,本人並沒有兼職行為。因此,針對獎學金的償還事宜,我認為
爭議頗大。
另外,由於南投役政署、板橋研發替代役專案辦公室急需要貴公司的轉調公文等相關
回應,讓新的接收單位能夠接收轉調役男,故請貴公司不要把合約償還事宜和研替轉調手
續做不適當的連結,否則這樣會導致役男的權益受到侵害。因此,在公司不願意續聘我
的情形下,建議應該儘快讓役男完成轉調手續。
再者,既然公司不願意續聘我,明天我將再到貴公司一趟,希望立刻拿到離職證明以
便研發替代役的轉調程序順利進行,否則將會侵害到轉調役男的生存、工作權以及財產權
。另外我也會將此函以及今天與貴公司協調之情形轉告役政署。
」
後來,公司的回應講得很好聽,打官腔地說:「okok,請放心,因為一些考量,
公司選擇把你釋出,我想原因在數月前已行文役政署。原本是要做人才培育的,
但很不幸地,事與願違,因此深感遺憾!我可以先給你一張未賠款的離職證明。」
於是,又南下了新竹一趟,拿回離職證明。(但其實下一間新單位根本不看這個,
所以只能說是應付一下役政署,交差一下而已)
並且,他們順便把近3個月欠的薪水(公假期間的),包括加班費,全都用現金還了給我!
人資部:那...獎學金要賠的部份呢?
我:爭議還頗大,不然如果真的不行的話,就法院見吧!
人資部:.....(不知該如何是好貌).....
緊接著,就回台北,下星期就停止了公假,轉戰到南港軟體園區的「小T」公司報到
上班去了!
並且,也把公司寄來的電子信件,封存起來以作為另一個被公司主動解雇的證據!
至於我在新公司的發展,以及樂於發表論文、跟各大廠客戶交流的情形,至和總經理因欠
薪的事情而鬧翻等狀況,就在精彩第4集,敬請拭目以待!
----------------------------------------------------------------------------
結論:
1. 遇到問題不要怕,如果自己沒做錯(像我就只認役政署公文的),就據理力爭,公司一
方也會很緊張的。
2. 還是不建議有領過該公司獎學金的人去服該公司的研發替代役,如果運氣不好,會衍
生出非常多棘手的問題。
3. 從此事件後,慢慢才很清楚地了解研發替代役整體改服、轉調等處分之制度。雖然沒
有辦法選上「績優研替役男」,但以制度的諮詢上來說,已經快要到可把自己
封為「研替問題解決達人」的境界了。
4. 其實簽離職申請書時,我做了一件非常錯誤的事情,就是沒有向公司要「非自願性離
職證明書」!請記得,如果轉調情形屬非自願性(但「改服」之判決的話我就不敢講了)
,一定要向公司索取,不要像我一樣忘東忘西的,這個證明書實在太重要了!
(別忘了整體研替制度有一部份期間是歸勞工局處分的)
如果公司不給,大不了把事情鬧到役政署,長官就會非常重視!
(轉調的判決發生後較好講,但被判改服的話...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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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bangus (電機小胖翔) 看板: DIRDS
標題: [回役] 我的研替血淚史 (第3集)(轉調2次)
時間: Sun Dec 22 00:58:12 2013
第3集 從 被核定轉調的日子之後 到 找到第2間公司然後去報到的日子
(即大家所熟知的轉調期間2個月找到新接收單位的時間)
轉調核定公文下來之後,接著就是請研替專案辦公室的轉調承辦人,幫我打開
研替系統上的履歷資料以供其它新公司查詢。此期間,我依然「做自己,好自在」,
但由於我大概知道此時就好比從固態組要再轉回自己念的RF領域,說真的就算是親
自找工作,也不容易,況且那時還卡在很尷尬的期間,剛好是用人需求的淡季。所以,
當時心想,反正我現在就是充實自己,做自己想做的事,如果真的沒有找到,
就算改服一般替代役也沒差,這之間公假、役期都照算,等於還是有薪假。
(轉調核定公文下來後,原公司即沒有再打電話來,想必他們是開始緊張了。)
過了三個星期,有一個新公司打電話跟我說在研替系統上看到我的資料,
他們覺得我是他們適合的人才,就叫我去面試了。這一間公司是在南港軟體園區的
「小T」公司,主要是"XP", "DXLL", "LEVONO", "SUNKING"...等各國際大廠品牌
以及CTIA之認證實驗室,公司規模非常小。
以下是新公司人資跟我面試的對話:
新公司人資:你好你好!請坐!
我:你好!謝謝!
接著就問了一些基本問題,最後,關鍵對話:
新公司人資:你是轉調役男,那...你前一間公司呢?
我:XX公司。
新公司人資:為什麼會從那邊離開?
我:因為做的跟學的差距太大。
新公司人資:喔,了解。好,我等下請總經理來跟你介紹公司做的東西。
我:好。
接下來就是總經理介紹公司的東西給我,包括OTA測試、以及雜訊測試等等
這兩大RF EMC領域。(投影片+參觀整個公司)
新公司總經理:好,以上就是公司的介紹,你先前是在哪裡工作?
我:XX公司,做製程整合的。
新公司總經理:我們這邊不像晶圓廠,專門大量生產拼毛利率,這邊主要才真正
是以研發為主的公司,雖然規模不大。
我:嗯,了解,那請問一下公司這邊幾點上班?
新公司總經理:9點上班。
我:嗯,那...下班時間是幾點?
新公司總經理:嗯....六點阿。
我:嗯,了解。
結束之後,對話如下:
新公司人資:你先寫一下你期望的待遇。
我:按公司規定可以嗎?
新公司人資:不,你還是寫一個數字好了。
我:好。(我寫的跟前一間公司的月薪一樣)
新公司人資:ok,請問一下何時可上班?
我:都可以,大概2星期後,因為役政署還有一些轉調程序要弄。
新公司人資:那請問一下你知道轉調程序要怎麼弄嗎?
我:我再打電話給研替辦公室好了。
新公司人資:嗯,基本上我們這邊週休二日,且你今天是...怎麼過來的?
我:開車過來。
新公司人資:ok,我們這邊地下室有一個機械車位亦可讓你停,你可以考慮看看。
我:好。
新公司人資:那我這邊再等你的消息摟。
我:好。
結束了此次面試後,新公司的人資又打來,叫我回傳轉調接收意願書至新公司俾便
辦理轉調手續,於是公司轉換程序就開始了。
後來總經理亦親自打電話過來叫我到公司一趟再詳細介紹公司的東西與機台給我,
以及順便問我有意願走雜訊測試或是OTA測試等等。同時也順便辦了一些
相關轉調要弄的手續。
緊接著,原先第一間公司也打電話到我手機來了,但我沒接到,不過他們有留言說
獎學金60幾萬要我賠,以先讓我有充裕的時間做準備。
此時我開始心裡在想,原先是公司要我走人的,又不是我不去他們那邊上班,
竟還好意思要我賠獎學金?
如果這個事情弄到各大報章雜誌媒體的話,豈不是大笑話?
一間全台灣知名的大公司竟然會向一個小老百姓,而且是「役男」,一次想要回先
前公司發的所有獎學金?
當時我心理真的是,不知該笑還是該哭。由於公司這種無理頭的要求,索性,
公司打來的電話你老子我都不爽接了!
後來南投役政署也打電話來,跟我說:「你趕快回原公司做好交接,不要把別人
搞得麻煩。拜託啦,再麻煩你了!」
原來,原公司所謂的「交接」,就是要我回去辦離職手續。
役政署還特別發文到新公司說:
「由於役男尚未在原公司辦好交接,故歉難接受新公司的役男接收申請。」
於是乎,心裡開始有譜了,再加上獎學金60幾萬要賠回的事情,準備開始與
原公司的火藥性之爭執.......
公司還以簡訊說:「如果再不接電話的話,公假就放到今天為止,明天如果再無消息
的話,就直接通報役政署!」
某一天,我陪同我弟(我弟負責下去新竹了解原公司在耍什麼花樣),特別從台北開車
下去新竹,進公司門之後,公司這一方也來了2位人資部的同仁,還來了一位
法務部的律師(話最多的一位),於是乎全部都到了會議室開始對話:
人資部:首先是先辦離職手續,保密協定請先簽一下。
我:好。
人資部:接著就是離職申請書,不過上面的離職原因,你放心,
我們直接寫「研發替代役-釋出」即可。
我弟:等等等等,為什麼離職原因的欄位,空白那麼大?你們是不是想亂添加什麼
自願離職等等之類的不實說明阿?
律師:好好好!這個請你們放心,你們就把「研發替代役-釋出」這一句話後面,
全部塗滿斜線,這樣可以吧?但不要塗到那一段既有的原因說明。
我弟:好好!來,我幫你塗!
人資部:接下來,就是你獎學金的賠款問題比較大,一共60幾萬,麻煩您先看一下當
初簽的合約,其實你是要賠的。
我:等等,合約上寫說,若乙方(我)不履行的話,.....才要賠阿?
但現在是你們要我離職的耶!請你們不要斷章取義。
人資部:哦,是嗎?但是,是你先違反規定的阿!
(P.S.如果真的是役男的錯的話,也不會被判定"轉調",直接判定"改服"即可,
況且大家可想想,公假部份在轉調公文下來後,還是一直持續著,直到確定到新公
司第一天上班為止。想必多半是公司理虧了!)
我:都已經被判「轉調」了,難道還會是役男的錯?我想有役政署的行文以茲佐證!
律師:我不管啦,你先不要看那個公文,今天役政署會這樣判「轉調」,也就是你
一定要離開公司,一定是役男的錯啦!
我弟:好好好,那也請公司你們這邊拿出證據出來,看看我哥今天哪邊有違反規定好嗎?
人資部:好!他就是因為兼職!來,這邊一大疊資料,且我們還掌握了很多情資,
可證明他有兼職!
我弟:拿出來阿!
人資部:(笑) 現在不能拿。
我:你們也幫幫忙,平常一天工作八小時已經夠累了,哪有力氣再兼差?不用
腦想也知道!
我弟:疑...等等,這些資料的日期都不是他服役的時候阿?我不想看。
人資部:你看一下這一份的更新日期。
我弟:這更新日期,一定是代表"他"有去更新嗎?還是你們捏造證據來隨便
亂誣指他有的?
律師:到底是有沒有兼差,其實只有XX你最清楚!
人資部:對阿,況且,我們公司也不只新竹一個研發部門,南科、台北還有很多研發
部,如果你被判「續留」的話,我們會協助你轉單位的。
我:我不管啦,現在被判的是「轉調」!按照替代役實施條例,一定是公司會對役男
做出什麼侵害役男的事件之疑慮才會有這樣的判決的啦!
人資部:來!這邊有兩種離職證明,一種是假設你獎學金已賠完了,我這邊就給你
一張最乾淨的離職證明;反之,你還沒賠款的話,你拿到的證明會是這張,上面會寫
你還欠公司多少錢,你自己先想請楚看你要哪一張,明天再來新竹一趟跟我說。
這也算是工作交接的一部份!
我弟:好啦,哥,看現在這種情況,也沒什麼話好說了,我們先回去。
我:好!
律師:你自己好好想清楚這件事情要如何處理?你想要在科技業留下污點嗎!
後來,我跟我弟就從寶山交流道,直衝到台北,一路上我弟跟我聊起一段對話:
我弟:哥,我們家裡公司有配合的法律顧問,你先幫我打電話給X律師。
我:好。
打完後,我弟跟律師敘述完問題後,得到回應以及對話如下:
律師:這個問題,通常法律上有沒有兼差,一定要看他在服役期間,
有無其它薪資入帳記錄,以及有無掛勞健保在公司,你這種情況,役政署之所以判
轉調的原因乃因他們查不到我剛所列的事證,因為一個案子要查,
講究的是證據。如果之後要打官司的話,你們的勝算會非常大,就不要理他們就好了。
況且民法的官司的話,能夠查的也不多,除非是很重大的刑事案件。
我弟:喔,了解!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他們現在以不還獎學金60幾萬就不給他離職證
明,交接程序也都沒辦法辦了,公司就是逼他一定要賠錢才肯發離職證明,
請問一下這個要怎麼辦?
律師:如果是這樣的話,可以告他們妨害工作自由!你們就寫個存證信函到公司即可,
他們就會怕了!
我弟:ok,了解。
律師:別忘了現在是你們勝算比較大,至於要不要請律師打官司,必要性也不大,
你們就把你們核定轉調的公文出示出來即可。而且,一間大企業,會想要回先前所發的
獎學金,實在笑死人了!如果刊登至各大報章媒體的話,一定會引發一陣譁然,
那這樣以後誰還敢拿其它地方所發的獎學金阿?
我弟:ok,了解。謝謝!bye
我弟:哥,你回去就照律師的方法做,然後因為你根本沒有兼職嘛,所以有時
他們會亂套你的話,就是要逼你的供,因此跟公司的人講話,你要非常非常小心!
我:好!難怪像江國慶的案子就是類似這樣被冤枉的,還好我這件案子是「轉調」。
後來,就照了律師的意思下去做,以下是我寄給公司的信件:
「
您好,
因為在服役工作期間,本人並沒有兼職行為。因此,針對獎學金的償還事宜,我認為
爭議頗大。
另外,由於南投役政署、板橋研發替代役專案辦公室急需要貴公司的轉調公文等相關
回應,讓新的接收單位能夠接收轉調役男,故請貴公司不要把合約償還事宜和研替轉調手
續做不適當的連結,否則這樣會導致役男的權益受到侵害。因此,在公司不願意續聘我
的情形下,建議應該儘快讓役男完成轉調手續。
再者,既然公司不願意續聘我,明天我將再到貴公司一趟,希望立刻拿到離職證明以
便研發替代役的轉調程序順利進行,否則將會侵害到轉調役男的生存、工作權以及財產權
。另外我也會將此函以及今天與貴公司協調之情形轉告役政署。
」
後來,公司的回應講得很好聽,打官腔地說:「okok,請放心,因為一些考量,
公司選擇把你釋出,我想原因在數月前已行文役政署。原本是要做人才培育的,
但很不幸地,事與願違,因此深感遺憾!我可以先給你一張未賠款的離職證明。」
於是,又南下了新竹一趟,拿回離職證明。(但其實下一間新單位根本不看這個,
所以只能說是應付一下役政署,交差一下而已)
並且,他們順便把近3個月欠的薪水(公假期間的),包括加班費,全都用現金還了給我!
人資部:那...獎學金要賠的部份呢?
我:爭議還頗大,不然如果真的不行的話,就法院見吧!
人資部:.....(不知該如何是好貌).....
緊接著,就回台北,下星期就停止了公假,轉戰到南港軟體園區的「小T」公司報到
上班去了!
並且,也把公司寄來的電子信件,封存起來以作為另一個被公司主動解雇的證據!
至於我在新公司的發展,以及樂於發表論文、跟各大廠客戶交流的情形,至和總經理因欠
薪的事情而鬧翻等狀況,就在精彩第4集,敬請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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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1. 遇到問題不要怕,如果自己沒做錯(像我就只認役政署公文的),就據理力爭,公司一
方也會很緊張的。
2. 還是不建議有領過該公司獎學金的人去服該公司的研發替代役,如果運氣不好,會衍
生出非常多棘手的問題。
3. 從此事件後,慢慢才很清楚地了解研發替代役整體改服、轉調等處分之制度。雖然沒
有辦法選上「績優研替役男」,但以制度的諮詢上來說,已經快要到可把自己
封為「研替問題解決達人」的境界了。
4. 其實簽離職申請書時,我做了一件非常錯誤的事情,就是沒有向公司要「非自願性離
職證明書」!請記得,如果轉調情形屬非自願性(但「改服」之判決的話我就不敢講了)
,一定要向公司索取,不要像我一樣忘東忘西的,這個證明書實在太重要了!
(別忘了整體研替制度有一部份期間是歸勞工局處分的)
如果公司不給,大不了把事情鬧到役政署,長官就會非常重視!
(轉調的判決發生後較好講,但被判改服的話...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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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t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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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ngr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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