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服務業(內為長文) - 服務業討論

By Iris
at 2009-09-19T07:04
at 2009-09-19T07:04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maichain (Hana hana)》之銘言:
原PO手機資料不見,請節哀
: 維修項目:相機無法使用、通訊不良
送修3C產品不包含手機資料備份,這點幾乎是各種常態
如果原PO有這顧忌,即便不是送修的項目,也應該另外跟送修小姐強調?
而非單單送修"相機與通訊問題"
: 可憐的工讀B:「哈囉~小姐~妳是不是忘了來拿妳的手機啊?我們有傳簡訊通知喔!」
不知道工讀生的可憐是為了甚麼?單純的不知道原PO沒備用手機?
對他們來說,簡訊通知是標準作業流程
尤其是很多人不能一日無手機的情況下,即便送修原手機
還是會找備用手機甚至轉接其他號碼(ex:公司)來取代原來手機(至少我是這樣)
畢竟不是每個人家裡電話都有辦法接的到啊
: 我裡面的重要資料...很不幸,我沒有備份在電腦中.....因為我不知道怎麼弄....
: 因為那個資料對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東西,當時還沒有買記憶卡擴充
抱歉,我以為這種狀況是當事人與有過失
原PO沒有盡到本身理應注意的事項
如果我有遺失會讓我掉淚的任何重要回憶
我是不會讓送修手機這碼事情上面讓他發生的
但店裡"另外一套"維修單既然有這條款,
表示設計這表單的人應該有顧慮到會有像原PO這樣的人
可能會抓著資料不見的問題來吵而設計的,甚至店家也有類似經驗了
但店員處理原PO送修時卻便宜行事
自己一股腦的打勾了,就是大意了
何況,他店裡另外一套維修單既然不是你的收執聯
沒有必要讓原PO看到
被原PO看到而拿著做文章
這是大意二
: 空機價.......不用3000台幣......然後希望我站在同為服務業的角度將心比心.....
原PO可能不像本文說得那麼不了解3C
手機一開機的版本更新可是馬上注意到了
工程師為什麼要多管閒事幫你更新,很多可能的原因我就不一一說明了
但有時候版本更新是必要之惡
: 對話中間有許多的爭執,店長希望我為正職A著想,她有孩子要養
: 如果我要求補償的費用過高,會讓她這個月的薪水去一半
: 所以我沒有提出這樣的要求給你,只說了希望你們可以改進態度的問題。
: 如果你覺得我是非常奧的一個案子,那我們沒有共識,就走法律途徑吧!
: 我要的補償,讓手機記憶體回來你說辦不到,你說要讓我選擇自己喜歡的手機
: 又說我要求過份,我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好。我真的對你們很無力了。」
不曉得原PO提出甚麼樣的賠償,是不是開了個天價要店家對原PO的"與有過失"負責
我猜測價格低,店長應該不會像原PO提出這樣的說法
而原PO一定也不是單純的要求"態度改善"
但今天引起原PO的爭議是態度問題嗎?
即使店員和顏悅色、態度親切,一進門就幫顧客泡茶洗腳
這樣的"資料遺失"的問題就不會發生嗎?
我以為還是有可能會發生
在爭議以及協調的過程中
當然原PO可以不用為店員有小孩要養的負上"義務"
大可對店家沒有盡到告知義務而力爭自己的權利
但是...
原PO更沒有所謂的"大可要店員離職"的這種權力
把這種話拿出來說,是不是消費者大頭症燒過頭了!?
"我沒有要他為這個事情離職"這種訴求,不是甚麼天大的恩惠
原PO沒有這樣的權
我倒想見見原PO所謂的走法律途徑會有甚麼結果
只是對店員可能會遇到的問題與壓力覺得擔心
對消費者的重要性的資料很難定義
原PO也可以為了手機的某筆通訊錄甚至某個桌面主題不見而大動肝火
但這種送修硬體爭議軟體的事情,不一定店家可以面面俱到處理
我以為店家有誠意要解決其實是不錯的態度
原PO是站在同是服務業的立場將心比心
還是站在同是服務業的角度窮追猛打,店家與各位版友心中有底
我也曾從事服務業幾年,處理從一般客訴
到向政府或消基會、消保官投訴我們企業的問題
也曾經因為對這塊的了解,再遇到服務不如我意的時候
用各種我平常覺得機車又合法的方式來爭取我的權利
長大點以後,儘量努力做到平心靜氣、看看身為消費者的自己哪裡沒盡責
進而到慢慢也會真的所謂"將心比心"。
原PO不知道餐飲服務業是從事哪一方面
但我想類似問題也一定有碰過
他又是以哪一種方式處理像這樣的問題呢?
願聞其詳。
--
http://robbi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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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手機資料不見,請節哀
: 維修項目:相機無法使用、通訊不良
送修3C產品不包含手機資料備份,這點幾乎是各種常態
如果原PO有這顧忌,即便不是送修的項目,也應該另外跟送修小姐強調?
而非單單送修"相機與通訊問題"
: 可憐的工讀B:「哈囉~小姐~妳是不是忘了來拿妳的手機啊?我們有傳簡訊通知喔!」
不知道工讀生的可憐是為了甚麼?單純的不知道原PO沒備用手機?
對他們來說,簡訊通知是標準作業流程
尤其是很多人不能一日無手機的情況下,即便送修原手機
還是會找備用手機甚至轉接其他號碼(ex:公司)來取代原來手機(至少我是這樣)
畢竟不是每個人家裡電話都有辦法接的到啊
: 我裡面的重要資料...很不幸,我沒有備份在電腦中.....因為我不知道怎麼弄....
: 因為那個資料對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東西,當時還沒有買記憶卡擴充
抱歉,我以為這種狀況是當事人與有過失
原PO沒有盡到本身理應注意的事項
如果我有遺失會讓我掉淚的任何重要回憶
我是不會讓送修手機這碼事情上面讓他發生的
但店裡"另外一套"維修單既然有這條款,
表示設計這表單的人應該有顧慮到會有像原PO這樣的人
可能會抓著資料不見的問題來吵而設計的,甚至店家也有類似經驗了
但店員處理原PO送修時卻便宜行事
自己一股腦的打勾了,就是大意了
何況,他店裡另外一套維修單既然不是你的收執聯
沒有必要讓原PO看到
被原PO看到而拿著做文章
這是大意二
: 空機價.......不用3000台幣......然後希望我站在同為服務業的角度將心比心.....
原PO可能不像本文說得那麼不了解3C
手機一開機的版本更新可是馬上注意到了
工程師為什麼要多管閒事幫你更新,很多可能的原因我就不一一說明了
但有時候版本更新是必要之惡
: 對話中間有許多的爭執,店長希望我為正職A著想,她有孩子要養
: 如果我要求補償的費用過高,會讓她這個月的薪水去一半
: 所以我沒有提出這樣的要求給你,只說了希望你們可以改進態度的問題。
: 如果你覺得我是非常奧的一個案子,那我們沒有共識,就走法律途徑吧!
: 我要的補償,讓手機記憶體回來你說辦不到,你說要讓我選擇自己喜歡的手機
: 又說我要求過份,我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好。我真的對你們很無力了。」
不曉得原PO提出甚麼樣的賠償,是不是開了個天價要店家對原PO的"與有過失"負責
我猜測價格低,店長應該不會像原PO提出這樣的說法
而原PO一定也不是單純的要求"態度改善"
但今天引起原PO的爭議是態度問題嗎?
即使店員和顏悅色、態度親切,一進門就幫顧客泡茶洗腳
這樣的"資料遺失"的問題就不會發生嗎?
我以為還是有可能會發生
在爭議以及協調的過程中
當然原PO可以不用為店員有小孩要養的負上"義務"
大可對店家沒有盡到告知義務而力爭自己的權利
但是...
原PO更沒有所謂的"大可要店員離職"的這種權力
把這種話拿出來說,是不是消費者大頭症燒過頭了!?
"我沒有要他為這個事情離職"這種訴求,不是甚麼天大的恩惠
原PO沒有這樣的權
我倒想見見原PO所謂的走法律途徑會有甚麼結果
只是對店員可能會遇到的問題與壓力覺得擔心
對消費者的重要性的資料很難定義
原PO也可以為了手機的某筆通訊錄甚至某個桌面主題不見而大動肝火
但這種送修硬體爭議軟體的事情,不一定店家可以面面俱到處理
我以為店家有誠意要解決其實是不錯的態度
原PO是站在同是服務業的立場將心比心
還是站在同是服務業的角度窮追猛打,店家與各位版友心中有底
我也曾從事服務業幾年,處理從一般客訴
到向政府或消基會、消保官投訴我們企業的問題
也曾經因為對這塊的了解,再遇到服務不如我意的時候
用各種我平常覺得機車又合法的方式來爭取我的權利
長大點以後,儘量努力做到平心靜氣、看看身為消費者的自己哪裡沒盡責
進而到慢慢也會真的所謂"將心比心"。
原PO不知道餐飲服務業是從事哪一方面
但我想類似問題也一定有碰過
他又是以哪一種方式處理像這樣的問題呢?
願聞其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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