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搬出勞基法的話,我這邊立場可以站的住腳,順利離職嗎?
麻煩請各位前輩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推 greenbiker:勞基法對於勞工只是勸導最好十天前,你當天走也不會 04/20 21:58
→ greenbiker:有任何罰則的,放心吧!就直接到新公司去吧! 04/20 21:59
推 passat0620:勞基法並未對工作未滿三個月者有規範離職預告期間! 04/20 22:59
→ passat0620:離職單寫好記得COPY一份留存!最好寫伊媚兒再提醒主管並 04/20 23:01
→ passat0620:留一份備份自保!必要時寫存證信函!離職手續還是辦一下! 04/20 23:02
借原PO文章問一下前輩
我有跟原PO一樣的問題 現在部門主管是用拖字訣 ~"~
目前已經向管理部提出離職申請 但是上面的各項交接表格等等
都需要部門主管簽名才能向上簽呈跑完整個離職流程
如果主管一直拖著 公司流程可以直接不管 直接離開嗎?
我是4/6口頭提 4/15申請離職單 希望4/29前離職
(4/20才滿到職三個月)
我也不想要給管理部人資添麻煩啊啊啊 好苦惱
交接同事也願意幫忙是沒有問題(啊就沒啥好交接的)
謝謝版上前輩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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