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目前在一家科技公司上班,
我們TEAM裡,除了我以外的人工時大約都大於13個小時,
而且常常假日都要來加班,很遺憾的也沒有加班費。
本人因為菜,才做五個月而已,
沒有甚麼案子在身,通常都是最早走的,
不過還是都要12小時左右...
在覺得這種高工時的生態不適合我後,
我也開始找一些傳產工作,準時上下班的,
目前也得到了offer,底薪比原工作高4K,
加上獎金後,年薪比這裡高了大約10萬多,
而且準時上下班,
因此就寫了辭職信,據實跟老闆稟報,
說這裡工時較長,不適合我,
專業也跟我比較不相關,
希望可以兩週內離職,去新公司報到,
辭職信中也提到非常感謝公司和主管們的栽培。
結果信丟出去後呢,
兩位主管就把我叫去小房間,
問一些為什麼離職啊?
你找到新工作是甚麼樣的工作啊?
我說是傳產,公司滿大也滿穩定的,可能比較適合我,
於是老闆便開始數落我的新工作,
說:「你那個東西?應該一個月就全會了吧?
你有沒有聽過中年失業?
那很慘歐,傳產薪水很低啦,
你在那裡薪水有比這邊好嗎?」
於是我回答:「比這裡高也」
他就呆掉了幾秒,
接著就說:「唉呀那些都是騙年輕人的啦,
我告訴你啦,我們這裡雖然起薪比較低,
但科技業就是門檻高,你能學到很多東西,
五年後你薪水就會比人高很多。
我就是知道妳們年輕人待不久,
所以我們也沒甚麼培訓,
但聰明的人自己就會知道要留下來學,
笨的人才會覺得很累,做不下去想離職,
你要當哪一個?」
他接著又問:「你覺得一千萬的房子要賺多久才買得起?」
我:「我買不起,我也不想買。」
他:「年輕人怎麼這麼沒志氣啊!
我告訴你我在你年輕的時候,
我想買在XX路,雖然現在沒成功,
但還是差不了多少,就是要這樣操才能成功!」
然後昨天晚上就這樣講了大概一個多小時....
結果今天早上主管又走到我旁邊說:「我帶過這麼多人,
真的覺得你很適合做這個,你要走當然OK,
但真的很可惜,埋沒了你的長處。
還有你要去那邊報到恐怕也會來不及,
因為我們這裡離職至少都要一個月以上,
你慢慢考慮吧。」
一個月以上?勞基法不是規定說10天前告知就好了嗎?
我當下真的覺得很不爽,因為這樣我就會超過報到日,
難道我要打電話去改一個多月後再報到?對方會理我嗎?
不知各位鄉民有甚麼高招可以指點?
最後覺得台灣的勞工真的很弱勢,
要被炒的時候直接叫你滾就滾,
離職的時候就要一個人要面對整個公司,
他要怎麼搞我就怎麼搞我。
目前最差的打算,就是明天再跟他講一次我不做了,
他不跑簽呈拖台錢,我也是10天就離職了,
但最後說不定會被黑吧,可能最後吃虧的還是,
唉,好好的跟他們談,卻落得這種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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