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的休息日加班費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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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休息日之工作時間及工資之計算,4小時以內者,以4小時計;逾4小時至8小時


我覺得最有事的就是這條了

大家好
小弟中科某幸福企業小設備
今天下班前副理宣布新勞基法今天開始生效

以前假日值班8點上班到夜班晚8上班
就看你幾點下班加班就報到幾點
最多只能到晚上9點半,不能超過12小時
新的勞基法說 如果沒加滿12小時可是超過8小時
老闆要付你12小時加班費...
可是你想台灣老闆哪可能做這種好事
抱歉
我們直接宣布
假日一律都要待滿12小時(不包含必須要休息的1.5小時)
不然不准走
以前可以報10小時11小時
抱歉 現在就是要待滿12小時
你有事要提早走什麼之類的...
你就只能報8小時

副理也直接說...這牽扯到公平問題
今天你只待9個小時 可是拿12小時的錢
另一個人待12小時拿12小時的錢
這樣就不公平阿會被說話
所以都乖乖待12小時喔 ~~!

所以聽出問題了嗎
這條直接變成
未滿8小時你只能報4小時,未滿12小時只能報8小時喔
哈哈哈 偉哉台灣老闆一點都不吃虧阿

只能說定這些法條的官員根本不食人間煙火
就算立意良善,但是抱歉,台灣老闆不是這種好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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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6-12-24
不意外啊(煙)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6-12-26
GG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12-28
你可以加一小時報四小時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7-01-02
台積電帶頭違法 蔡英文民進黨政府看到了嗎? 台中
市長林佳龍看到了嗎?
David avatarDavid2017-01-04
我想請教年度未修完特休 換錢是怎麼算? 剛看一個網頁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7-01-05
是說月薪45000 當月三十天 一天給你一千五 是這樣嗎?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7-01-06
真的是台積電嗎? 沒砍七天假 怎麼會在意這四小時?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7-01-10
這是要防止有人偷機吧,可能八小時做完然後故意多待一小時再
走,建議如果有事你剛好八小時就走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01-14
值班就是十小時 無法八小時走吧 ...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7-01-16
你有種一點直接去問勞工局,看他們覺得這種規定合不合
理,合不合法
Daniel avatarDaniel2017-01-20

幫QQ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7-01-24
如果是規定值班十小時然後要凹成八小時就直接告到勞工局吧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7-01-25
台中幫幫 幸福企業妳敢嘴?
George avatarGeorge2017-01-26
其實當初就想到很多公司會這樣玩
Regina avatarRegina2017-01-30
但法律明明就規定未滿八小時以八小時計,你公司要算四小
時就是違法!他這樣其實也可以不發加班費,反正都違法!
Noah avatarNoah2017-02-01
4, 8, 12小時一到就走人啊 若要強迫以長報短再來檢舉啊
Selena avatarSelena2017-02-02
一定不是GG啊 GG規則不是這樣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7-02-02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阿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7-02-03
GG有兩種算法,原來的跟新制,二擇優
Yuri avatarYuri2017-02-04
如果公司就是要違法 修什麼法都沒效 勞工局要硬 你也要硬
Isla avatarIsla2017-02-08
◎例假日:不可以請勞工出勤,勞工可拒絕上班。僅有在天災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7-02-11
、突發事變等才可要求勞工上班,且必須加發一日工資與補休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7-02-14
..
Kelly avatarKelly2017-02-17
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台灣資方都遊走在灰色地帶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7-02-21
所以包含休息要待13.5小時?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7-02-23
我司假日值班原本都是2倍,結果現在只剩1.33+1.66,政府還
在妄想優於勞基法的公司還是會繼續下去,真的是白痴!
Hardy avatarHardy2017-02-24
問題根本就不在勞基法,而是勞檢從來沒有落實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7-02-25
1.33 1.66是額外給的加班費 正確的是 一休出來上班的前
兩小時2.33 後六小時2.66 上八小時是整天薪水的2.58其中
1天是本薪+1.58天加班費要另外給的 就是薪水是三萬 那
一天薪水是1000 加班費是另外給1580 而+ 1000含在月薪
Joseph avatarJoseph2017-02-26
ebeta這不能怪修法吧,勞基法是規範下限,這明明是你們
公司自己要改爛的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7-02-28
勞基法的下限往爛的改的就是砍七天假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7-03-05
然後自以為可以彌補回來的一休配套 一直被老闆想辦法破解
Thomas avatarThomas2017-03-05
一直要勞工去檢舉 也要勞檢夠確實明快阿 要不然誰敢冒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