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司不放人的例子???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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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有關預告天數的部份

雇主跟勞工都有預告義務。但是罰則部份,只處罰雇主未依規定預告而已

沒有處罰勞工。所以你懂的,有規定但沒罰則...

而一般勞工為了不想撕破臉,畢竟同一個產業什麼時候會再見面很難說

所以大多還是照規定預告再離職。

有時雇主會因為一些理由希望員工再待一陣子再離職

但實際上這只能是協調,不可能強迫

勞工只要丟出離職意願後,就開始倒數預告天數

中間資方的慰留面談跟離職流程都是公司的事。沒有所謂離職流程沒跑完不能離職的

在預告天數內跑完離職流程是公司的責任,不是員工的

預告天數結束後,你就不是該公司的員工了。離職流程什麼的是公司內規

你都不是員工了還管他什麼內規。

公司多半會用流程未結束,扣你最後一個月薪水。不用擔心,只要公司有遲發、苛扣薪資

立刻就到勞工局申請調解,保證每一毛都拿得回來


至於勞健保沒轉出這種事,這說出來給人笑的

一來你不是公司員工,公司要幫你繳勞健保,這根本求之不得啊~

如果新公司要幫你保勞健保

1. 健保你可以自己去辦轉出

2. 勞保可以重覆投保

所以你頂多自己去辦健保轉出,新公司就可以再幫你轉入了

勞保舊公司愛幫你保就保,紀錄上就是這段時間你有兩份工作(沒規定不能兼差吧)

結論

最差的狀況就是跟公司撕破臉,反正照規定我今天預告,時間到我就走

內部有什麼流程要跑你就趁這段時間弄,超過時間不關我的事

勞健保要幫我付錢,非常歡迎

這個月薪資要是少給一毛,我就告到勞工局

以上~ 要不要這麼硬 ? 我沒看過勞工會這麼硬的,要不是雇主太過份,

哪個勞工不想好聚好散?

※ 引述《magic704226 (梅姬?沒雞?傻傻分不清楚)》之銘言:
: 一般應該是偷偷先找工作(因為未必會錄取)
: 找到後,才讓原公司知道
: 勞基法有規定
: 預告離職天數
: 有公司會不放人嗎?
: 有例子嗎
: 聽說有人被留幾個月後才走
: 真的這樣,原公司說的算?
: 是因為最近面試
: 跟某主管聊到
: 我就說
: 那別鳥他
: 直接走
: 他說不行
: 新公司要離職證明
: 和健保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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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elena avatarSelena2016-07-25
喔理解,大家當然是不想生事,怕公司不按常規而已
Regina avatarRegina2016-07-30
讚。
Regina avatarRegina2016-08-03
推這篇 原PO下面那位還要等新人試用期的未免太....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08-06
此篇正解
Queena avatarQueena2016-08-07
是的,勞工有規定但沒罰則,但一般人不會做到這樣,有人
還說要給三個月,新公司都不見得會等你三個月呢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6-08-07
PUSH
Erin avatarErin2016-08-08
這類法律知識真希望帶入國民教育裡面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08-09
預告天數前送辭呈
沒有不能走的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6-08-12
看起來有道理 可是勞工局真的會幫勞工嗎???
Necoo avatarNecoo2016-08-14
台北市的有可能,以外的就....
Ula avatarUla2016-08-19
但沒提到「離職證明」,許多公司都要求前工作的離職證明
Iris avatarIris2016-08-22
找議員
Emma avatarEmma2016-08-23
勞工局不會幫勞工,所以證據自己要準備齊全,找勞工局只是
申請調解而已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6-08-26
正名一下,是服務證明,不是離職證明。雇主有義務要提供服
務證明,這在勞基法有規定,雇主不提供的話一樣可以申訴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6-08-31
對你,我那時主管也是故意擺爛不讓我交接,我時間到就走
,沒在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