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年資併計與銓審問題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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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gacy (撲撲~)》之銘言:
: 轉自高雄縣政府人事處網站2008年3月10日 公告
: 簡單來說,今年年底你就可以合格實授了,不用等明年一月(滿10個月)
: 算是偷吃步吧!
:


S大 非常謝謝你^__^
看完後有瞭解了一些

但現在有個問題
因為我在還沒試用期滿(12/30)就離職了
因此也就不會有銓審函嗎?
還是這是要看舊機關的人事要不要幫我送件呢?


打去銓敘部詢問
他是說 我們機關人事根本未送件 而且前兩年的也都沒弄好
如果我此時去新機關報到 是以非公務人員的身分報到的
這樣是正確的嗎?
而且新機關能不能幫我申請縮短實務訓練也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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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achel avatarRachel2009-12-17
試用未滿..沒有另予考績..和人事有無送件沒
關係..兩年前也未送件..可能因組織編制未過
Hazel avatarHazel2009-12-20
即使離職後,該辦的事情,人事也一定會辦,
Kumar avatarKumar2009-12-24
只是遲早問題,不影響你的身份
Lucy avatarLucy2009-12-25
大概是 tiger city 吧.....都快選舉了
Lydia avatarLydia2009-12-29
只是可見的是五市剩下的二市可能更慘吧
台北都花了幾年還沒搞定組織編修...
Delia avatarDelia2010-01-02
這兩個市明年就要選直轄市長了,怎辦?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0-01-03
就如上述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