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工作覺得不適合
今天提出辭呈了,但主管說還要和經理討論
並說如果可以希望我能待到下一位新人報到
可是我工作才一個月,基本上應該沒什麼交接手續~
請問如果依勞基法,未滿三個月應該是提前一星期提出辭呈嗎
而我離職時想和公司申請離職證明
請問如果公司不給我,有什麼管道申訴嗎?
因為我怕和公司說只做到下星期
結果公司扣東扣西的連離職證明都不給我= =
拜託大家回答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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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二手物要出清
http://www.wretch.cc/album/winoo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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