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uter:員工自願離職應當自行特休排完 除非是被資遣沒辦法修完才有 08/30 12:12
→ kuter:重點就是在看這應休未休的原因歸責於誰 08/30 12:14
推 kuter:勞動二字0028787 可參考看看 08/30 12:19
http://www.eactuary.com.tw/word1/explain/explain3.htm
kuter大提到的勞動二字0028787函,裡面提到的是不能休假的責任歸屬
但我的例子中,員工並無不想休特休假的意圖
因此他就請事假2天,或用曠職2天來取得滿1年7天特休的條件
再接著休掉那7天就好了,而休特休為有薪假,其實他所取得的跟發代金給他是一樣的
我比較想知道用事假或曠職來填補那2天的方法,是不是有依據可以不同意。
因為可以不同意他的話,他馬上就會離職了
假如沒有不同意的立場,他就會想用掉那7天,無論哪種方式
不同意他一次請7天,分段請他也OK,因為他只想多拿7天薪水
扣掉為了取得滿1年條件是用掉的事假或曠職2天,7-2=5
他都還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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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uter:重點就是在看這應休未休的原因歸責於誰 08/30 12:14
推 kuter:勞動二字0028787 可參考看看 08/30 12:19
http://www.eactuary.com.tw/word1/explain/explain3.htm
kuter大提到的勞動二字0028787函,裡面提到的是不能休假的責任歸屬
但我的例子中,員工並無不想休特休假的意圖
因此他就請事假2天,或用曠職2天來取得滿1年7天特休的條件
再接著休掉那7天就好了,而休特休為有薪假,其實他所取得的跟發代金給他是一樣的
我比較想知道用事假或曠職來填補那2天的方法,是不是有依據可以不同意。
因為可以不同意他的話,他馬上就會離職了
假如沒有不同意的立場,他就會想用掉那7天,無論哪種方式
不同意他一次請7天,分段請他也OK,因為他只想多拿7天薪水
扣掉為了取得滿1年條件是用掉的事假或曠職2天,7-2=5
他都還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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